肖飒:?NFT或成新宠_NFT:NFTMart Token

自NFT出圈以来,因其价格透明、真伪明确、易“运输”等特征,其拍品的溢价令圈内外咋舌。由于NFT拍品的交易多通过虚拟货币进行,飒姐团队以为,在未来各类NFT拍卖中,将有不法分子利用其高溢价的现状作为渠道。本文旨在对此作出分析,供各位读者参考。

NFT拍品的价格

NFT艺术品《每一天:最初的5000天》最终成交价为6934万美元,此价格刷新了虚拟艺术品拍卖成交价记录。拍卖平台接受了以太币支付,并很快将其转换成了现金。同月,推特CEO将其首条推特作为NFT以250美元的价格成功出售,林肯公园联合主唱将其制作的一段音乐以3万美元的价格成功出售。

肖飒:预计未来几年涉币案件还会继续增加: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情况来看,涉及比特币的相关法律案件,无论是刑事或是民事案件,都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预计未来几年涉币案件还会继续增加。?但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投资者对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币相关法律规范的认知有限,风险防控意识低,该类案件呈现维权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在实际案例中均存在较多难点。(证券日报)[2021/3/29 19:25:05]

不难发现,在艺术品NFT之后,其价格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溢价,且短期内该等溢价将持续存在。如有需求的行为人将赃款转化为虚拟货币,并将其用以购买NFT艺术品,会为侦查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

肖飒:若《人民银行法》新法顺利通过,ICO将不仅是违法行为还构成犯罪:肖飒发文表示,若《人民银行法》新法顺利通过,第22条就是确认发行、售卖代币“违法性”的前置法。以前可能只是违法行为,未来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预计罪名将是著名的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进一步讲,以代币为金融流通手段或者以代币为计价工具进行“职业售卖”的行为,也将被确认违法性,从而增加涉嫌犯罪的概率。以前还是灰色的领域,将走向黑色产业。对于偶发的OTC行为,肖飒认为:我国公民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基于比特币在我国法律的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偶发的互相交换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合法。但是,以此为业,将代币溢出走向市场,尤其是将风险传导给中国居民的行为是我国法律不能容忍的。[2020/10/24]

声音 | 肖飒:国内部分区块链公司提供“成立交易所或代发平台币”业务是违法的: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近日,记者注意到一个既可以帮助客户创建代币又能一键开交易所的软件。记者尝试创建代币,官网介绍该服务“操作简单快捷,只需三步就能发行代币:注册登录、填写代币信息、支付ETH”。创建页面简单粗暴,创建者需要输入代币全称、代币简称、初始发行总量、小数位数等最基础的信息。记者了解到,除了创建代币,该软件还支持上币和一键开交易所等服务。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对记者表示,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后,国内的交易所外移或关闭。国内部分区块链公司宣传能够提供“成立交易所或代发平台币”业务,这是有违我国现行政策和法律的,其中提供“代发平台币”业务行为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提供“成立交易所”业务的行为则是设立交易所行为的帮助行为,与参与投资设立交易所的投资人形成共犯关系,共同触犯非法经营罪。[2019/7/10]

NFT反的难点与分析

声音 | 肖飒:使用数字货币代替工资 存在逃税漏税的嫌疑:据核财经消息,近日,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无论是“九四公告”还是“风险提示”,既不属于行政法规,也不是法律,其仅是各主管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具有规范效力,但并不是真正的法律文本。使用数字货币代替工资,存在逃税漏税的嫌疑。目前,我们并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以规制发币行为,但发币的行为逻辑背后确实违反了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涉嫌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组织领导活动等。[2018/9/26]

飒姐团队认为,因NFT拍品流转而引发的反问题,主要有如下难点需要克服:

01 虚拟货币的特点

由于NFT的拍品多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购买,故而虚拟货币的问题同样在本文谈论之列。之所以赃款购买虚拟货币后难以查实,飒姐团队认为主要由两方面原因:

其一,虚拟货币具有去中介化、去国界化、非当面性、匿名性以及交易的快捷性等特征,造成了虚拟货币注资来源难以识别。虚拟货币及虚拟账户之间的转账和交易,并不要求交易者必须进行实名交易,也无需核对交易者身份,因此存在大量的虚拟货币匿名转账和交易。

其二,虚拟货币交易商并未强制要求实名制开立虚拟货币账户,也未限制每个用户能开立的账户数量,这就导致了虚拟货币复杂的交易模式,使其更加难以被识别和追踪。用户可以随意开立虚拟货币账户,在其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大量的、频繁的交易;还可以购买他人身份信息开立账户,隐藏资金来源和走向;虚拟货币的全球流通性可能会产生大量的跨国、跨境交易,还可能涉及不同虚拟货币、不同国家的法定货币之间的交易、兑换。

NFT的高溢价

在传统金融机构反的工作中,打击行为的关键之一是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合理。而正如所述,由于NFT的兴起时间不长且市场对其前景的估值很高,目前NFT艺术品的拍出价格远超各方心理预期,所以,我们很难通过其交易价格的规律找到涉嫌的线索。监管人员或侦查人员追踪该等交易链条将非常困难。

但是,NFT的另一优势在于其交易过程、权利人、创作人等信息均被记录在链上,如监管与司法机关能够利用好这一点,缩小并相对确定嫌疑人的范围将变得较为容易。

监管的不明确

从传统金融来看,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反问题做出阐释,金融机构也出台了相应办法来管控行为,并且在法律条文和办法规定中列明了反的义务主体和他们所要承担的职责,因此相关人员对行为的管控是有义务来源的,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可能构成罪的不作为犯。

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对一般的虚拟货币风险防范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一般虚拟货币交易商没有反法定义务来源。这就为虚拟货币领域的问题埋下隐患。至于NFT艺术品流转的交易平台,更是不存在针对性的规定,虽然目前该等平台多架设于海外,飒姐团队以为有必要未雨绸缪。

进一步来说,由于监管层面未授予客观存在的虚拟货币领域以经营牌照,自然更不会有对实名的要求和对自然人开户的限制,这也为行为创设了更大的空间。

对经营者的建议

虽然监管体系存在滞后,但根据飒姐团队对近年打击行为风向的研判,为避免事后追责,我们为NFT或虚拟货币的相关经营者给出三点建议,供参考:

1.充分了解自己的用户情况,做好KYC,但同时需要确保数据合规,不得侵犯个人权利;

2.购买反的监测系统,拒绝为有高风险的客户提供服务;

3.参照国内金融机构与类金融机构的反法律规定自我规范,未雨绸缪。

写在最后

区块链技术的迅速发展致使监管与司法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滞后,问题势必成为去中心化技术带来的主要负外部性之一。飒姐团队希望监管部门既不要采取一刀切的措施,也不要忽略实然层面存在的经营领域,而是尽快为虚拟货币、NFT以及其他区块链延伸业务设立条框,规范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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