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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BC科技集团旗下OSL交易所宣布,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颁发的首个虚拟资产牌照,牌照类型为第1类证券交易和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这意味着香港发出了第一张加密货币牌照。本文在此基础上,对香港虚拟货币交易所持牌类别要求、虚拟资产的监管政策等进行分析。
香港虚拟货币交易所持牌类别要求
目前,各种加密货币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想要在香港成为正规的交易所进行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根据香港证监会在2019年11月6日发出的《立场书》中规定,交易所须领有第1类和第7类受规管活动牌照。
Zhu Su:美SEC去年阻止的Coinbase Lend实际上挽救了Coinbase:12月28日消息,三箭资本联合创始人Zhu Su发推文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去年不让 Coinbase 推出 Coinbase Lend,实际上挽救了 Coinbase 的整个业务,这可能是他们现在与其他人处境不同的唯一原因。
2021年9月,Coinbase发布博客文章解释称不知为什么收到美 SEC 的民事诉讼提醒,SEC 则称 Coinbase Lend 不符合证券条件,也不是投资合同或票据,仅是用户借出其 USDC 来赚取利息。但 SEC 还是认为这是一种证券,并打算对其提起诉讼。Coinbase随后放弃启动其加密借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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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22:12:47]
第1类金融牌照受规管活动主要是证券交易,其涉及为客户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买卖、经纪服务;为客户买卖债券;为客户买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销证券。通常证券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会持有这个牌照。第7类金融牌照受规管活动主要是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搭建操作配对客户买卖盘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请1号牌和7号牌均需要两名以上的机构负责人,具备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或相当的经验;公司主体必须是香港公司,或在香港注册的外国公司,同时配备相应的董事和负责人员等。
马斯克延迟推特收购案审判时间的要求遭特拉华州法院驳回:9月8日消息,美国特拉华州一家法院拒绝了马斯克提出的延迟收购推特一案审判时间至 11 月的要求,但同意马斯克将推特前安全主管近日的公开举报纳入案件。这一决定是在 6 日下午举行的听证会后做出的。在听证会上,双方就多个问题激烈交锋。马斯克方面称,需要几周额外的时间来审查信息,所以请求将审判从 10 月 17 日推迟到 11 月。对此,推特方面指责马斯克试图故意拖延审判,并通过更多的文件审查请求来“制造混乱”。(reuters.com)[2022/9/8 13:15:45]
香港虚拟货币交易所加密货币范围
Bitget推出加密项目融资平台Launchpool:金色财经报道,总部位于新加坡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 Bitget 宣布推出加密项目融资平台 Launchpool ,目前尚不清楚该平台会支持哪些类型的加密项目但据悉该平台将会启动 XRP 空投。另据波士顿咨询集团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Bitget 已超过 FTX,成为全球交易量第三大的加密衍生品交易所。(thecryptobasic)[2022/9/6 13:10:22]
取得了第1类、第7类牌照,交易所正式上线后,客户可通过交易所的安全合规平台交易高素质加密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坊以及通过严格筛选的证券型代币。同时,客户需通过严格的KYC和反合规流程;为防止市场失当行为,虚拟货币交易所应当使用市场监控、交易监察及其它针对数字资产的防控措施。
最近一周,以太坊网络新增23.11万枚NFT资产:金色财经报道,NFTScan数据显示,最近一周,以太坊网络新增161.77万枚NFT资产,平均每天新增铸造23.11万枚NFT资产。[2022/5/21 3:32:07]
香港虚拟货币交易所服务对象
在香港拥有第1类、第7类牌照,是无法对散户提供服务的,只能面向专业投资者或机构,即个人资产不少于800万港币,机构资产不少于4000万港币。如果是内地的投资者,不仅需要满足上述要求,而且需要有香港银行账户并且只能使用港币交易。
根据香港法律,专业投资者主要指:
1.获受托管理不少于4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资产的信托法团;
2.拥有投资组合总值不少于8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个人;
3.拥有不少于8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投资组合或拥有不少于4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资产的法团或合伙;
4.唯一业务是持有投资及由个人专业投资者全资拥有的法团。
香港虚拟资产行业的监管框架
与日本、新加坡不同的是,香港目前没有专门针对虚拟资产行业的法律体系,而是在现有的金融服务牌照基础上,为申请虚拟资产牌照的公司颁发虚拟资产框架内的对应牌照。
香港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有以下特点:
1.持牌交易所目前只能面向专业投资者开放交易;
2.支持证券型代币发行业务;
3.法定货币和虚拟资产须隔离存放,客户冷热钱包须有保险覆盖;
4.客户可使用传统金融体系下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也可以享有香港证监会为虚拟资产推出的特别保护措施;
5.具备严格的KYC/反流程。
此前,火币和OKEx在香港申请获得的仅是传统金融框架内的牌照和证书,而非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内的牌照,这代表其无法在香港展开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业务。如果二者决定接受香港虚拟资产框架监管,可能需要放弃散户这部分客户。
北京与香港金融行业沟通一直较为密切,虽然国内相关机构并未把ICO写入《证券法》,但这也给比特币等虚拟资产交易留出发展空间。未来北京会否参考香港当局的做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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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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