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带来套利?专家认为监管应关注平台垄断、权力滥用等问题_ING:稳定币和比特币的区别

来源:财联社姜樊

金融科技之下,监管正在面临挑战。

“新科技到来后,金融系统的局部风险可能控制住了,但是系统的跨平台风险并没有控制住。”日前,在2020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表示,要保证任何一个系统的安全,首先监管机构的能力要强于被监管者。

不过,监管、安全仍应与金融科技的创新之间寻求平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认为,从业机构应该坚定不移地走安全发展之路,把金融安全放在更加重要和优先的位置上,在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稳妥、审慎地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同时,也不应走极端,为追求所谓的绝对安全,在创新发展方面一味缩手缩脚,停滞不前。不要因为怕风险不敢创新,不敢探索,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Circle聘请前CFTC主席Heath Tarbert担任首席法律官兼公司事务主管:6月8日消息,美元稳定币 USDC 发行方 Circle 宣布聘请前 CFTC 主席 Heath Tarbert 担任首席法律官兼公司事务主管。Tarbert 称自己是一名长期的数字资产爱好者,并表示他被 Circle 吸引是因为该公司以审慎着称,而且他认为 USDC 是最受欢迎的受监管稳定币。他预测稳定币将成为未来支付生态系统的关键要素,并表示相信国会将通过一项重点仅限于稳定币的加密法。[2023/6/8 21:24:14]

金融科技带来新挑战

币安现货现已与金融信息平台TradingView集成:5月18日消息,币安发布公告称,币安现货现已与金融信息平台TradingView集成。此次整合将允许币安用户通过使用其币安账户连接到平台,直接在 TradingView 的浏览器和桌面应用程序中在币安现货市场上交易加密货币。

去年底报道,币安期货现已与金融信息平台TradingView集成。[2023/5/18 15:11:39]

金融科技如今已经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各项金融业务当中。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新技术也带来了诸多新挑战。在众多问题中,数据安全、监管套利等问题备受关注。

Glassnode:2019年的比特币买家已全部回到盈利状态:金色财经报道,区块链分析公司 Glassnode 最新研究数据显示,2019 年的比特币买家现在已经全部回到盈利状态,当年平均套现价格(average withdrawal price)为 21,800 美元。不过,那些在 2020 年和 2022 年购买比特币的人仍处于亏损状态,需要比特币价格升至 28,000 美元以上才能看到盈利。2021 年之后的买家都处于亏损状态,只有当比特币价格接近 38,000 美元的时候才能获利。根据 CoinGecko 数据显示,比特币在周一早上触及 23,955 美元,创下自 2022 年 8 月中旬以来的最高记录。(cryptopotato)[2023/1/30 11:36:51]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认为,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中,首先是很多新产品逃逸在传统监管之外。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安全问题,一些掌握技术的人能够透过网络侵犯他人隐私,个人安全、企业安全都可能受到影响。此外,还存在不当竞争问题,数字经济发展非常可能形成赢者通吃局面。

加密货币电子商务平台shopping.io现已支持MATIC:金色财经报道,加密货币电子商务平台shopping.io现已支持MATIC,作为一种支付方式。[2022/10/5 18:39:40]

李东荣也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金融业的分工更加专业化、精细化,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之间在账户、渠道、数据、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关联性日益增强,传统上的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表现,在技术环境下呈现出新的变化,并与新技术应用产生的风险交织在一起,需要客观辨别和认识新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因为金融数字化,所有金融活动都呈现为数字化过程,每个人和机构的金融安全都以数据安全为基础和前提。监管部门也把金融数据安全作为监管的重要抓手,要求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管理等。

此外,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则表示,数据要素是金融科技创新活动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要处理好数据要素运用效率与安全这个“跷跷板”。要注意数据运用过程中的技术安全和业务安全,在数据要素投入时应做到透明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平等化。

实际上,监管也已经意识到了相关问题的存在。今年以来,金融科技就被看作是金融监管的重点对象。尤其11月份以来,央行、银保监会等多个监管部门频频发生,剑指金融科技的相关风险,并且出台如金融控股公司管理办法、网络小贷征求意见稿等多个监管文件,以规范相关业务的发展。

监管应改变思路应对挑战

监管如何在数字经济下发挥作用?在李扬看来,监管手段必须与时俱进。

李扬认为,传统的监管手段是建立在原有的非数字化信息基础上进行的,从金融的角度来说,先有法定准备金率的要求,而后展开风险拨备制度、资本金管理制度、单笔信贷中抵押制度、担保制度等等,这些都是防范风险的手段。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是事后的。

“但是在数字经济的环境下,在金融科技的环境下,一切变过来了,获得的信息是事前的,而且是主动的,所以整个模式都不相同。”李扬解释道,商业模式不同的情况下,用老的办法去监管就出现了问题。

李扬认为,监管机制方面要转变理念,进行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而监管对象也应调整,要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平台垄断、侵犯私人信息、权力滥用等情况。“高科技公司,问题在于垄断,由于垄断产生了新的问题,这些问题才是要追踪的事情,需要下一步予以解决的。”

李稻葵表示,如果现有的监管机构不是最适合做数字金融时代的监管工作,建议成立相对独立的科技金融或数字金融监管机构。之所以要相对独立,要有更懂技术的人,而独立的系统工资预算要提高。以适应当下的数字经济发展。

此外,对于机构而言,李东荣认为,从业机构作为金融安全防火墙的第一线、最前沿和重要关口,应该积极履行金融安全责任,落实金融管理部门要求,从理念、制度、技术、人才等各个方面综合施策,加快建立更具数字化时代适应性的金融安全管理和保障体系。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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