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SFC 将为已在香港运营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供过渡期_虚拟资产:虚拟资产法律法规

香港特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发文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6月1日将正式落实虚拟资产服务商新发牌制度,但将为已在香港运营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供过渡期。

香港金管局总裁:香港将从第四季度开始测试e-HKD:金色财经报道,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表示,金管局将与银行和科技公司启动一系列试点计划,从第四季度开始测试数字货币(e-HKD)。这些试验旨在寻找CBDC在香港的最佳用途。余伟文在接受采访时说:“香港的电子零售支付系统已经非常多样化,非常方便,非常便宜。如果我们想让公众采用e-HKD,我们需要有一个合适的使用案例,能够显示出CBDC的优势或更方便,或更便宜。”(南华早报)[2022/9/29 6:01:40]

针对2023年6月1日前,已于香港营运并设具有意义和实质的业务交易平台,包括在《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发牌照的平台营运者、在《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就非证券代币开展业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人,符合资格可参与过渡安排。同时还须符合《2022年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草案》附表3G所载列条件,才可于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内继续在香港营运,并将由2024年6月1日起受限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

动态 | 爱沙尼亚将在香港活动中展示电子公民(e - Residency):据meetup消息,爱沙尼亚将于明日18点30分在香港举行活动,并在活动中展示电子公民(e - Residency)。据悉,电子公民(e - Residency)使数字企业家能够完全在线启动和管理一家总部位于欧盟的公司。爱沙尼亚是第一个提供电子居留权的国家,这是一个政府颁发的数字身份和身份认证,可以访问爱沙尼亚透明的数字商业环境和欧洲市场。[2019/6/14]

而计划在2023年6月1日后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公司,则须事先向SFC申请并获发牌照。待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正式实施后,SFC将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对虚拟资产交易所进行的证券型代币交易所作出监管,亦会根据《2022年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草案》,对虚拟资产交易所进行的非证券型代币交易所作出监管。

声音 | 港澳委员王岳明:苏州可以和香港高校合作,培养区块链专业人才:据名城新闻网消息,今天上午,苏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组织分组讨论,港澳委员王岳明表示,目前同济大学与苏州政府联手打造了苏州同济区块链研究院,在区块链研究方面处在领先位置。而在香港,目前也急需推动这一方面的发展,因此可以考虑和香港高校合作,培养区块链专业人才。[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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