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飒:NFT 在中国可转卖吗?_NFT:联盟链

题记:谨慎的边界,在哪里?

作为NFT观察者和法律服务商,我们在国内某二手交易平台发现有卖家售卖本系统或友商的NFT产品。经过与店主交流,有的店家回复:几天内交货;有的店家回复:180天后交货。大约一天后,我们发现NFT产品被二手网站下架,NFT出售信息和被平台删除,此起彼伏......

这里有两个法律问题:1.明知不能交货而消费者可交付NFT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2. 网络平台目前禁售二手NFT的理由如何。还将延伸出一个更深的法律问题,3.二手NFT能通过哪些合法的渠道交易?

NFT合规性与二手交易

圈里有真假NFT之争,老币圈的朋友对于联盟链上的NFT颇有微词,认定其为假NFT,但是就目前国内法律框架而言,无疑联盟链上限制买卖的NFT合规性最高。将文化周边产品进行NFT化,大厂做的不错,飒姐和团队律师也收藏了一些其铸造、售卖的NFT(号称数字艺术品)。

肖飒:币圈投资人要减少侥幸心理,充分了解投资项目与运作机理: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则从法律的角度指出,当前,不同类型的资金盘模式和套路形式多样,需抛开表象看实质法律关系。在她看来,不同的资金盘模式,投资人与操盘方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进而会面临不同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财产损失、遭遇以及组织活动等。因此,建议币圈投资人减少侥幸心理,充分了解投资项目与项目运作机理,了解法律常识,及时寻求专业人士帮助等。(北京商报)[2020/6/9]

但是,总是有人太着急,想将自己9.9元或99元购买的图片类、音乐类NFT在某鱼等二手商品寄卖网站进行变现。

鉴于现在NFT多限制在180天之后才能转让,且该事项卖方应当明知。因此,若卖方与买方约定,几天后交付该NFT作品,显然,此时卖方无法履行其与买方之间达成的买卖合同。那么,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卖方首先承担的是民事违约责任,且由于该NFT作品实际上无法履行,因此,依据《民法典》第580条的规定,买方可以请求解除该合同,但不影响其继续请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声音 | 律师肖飒:STO在我国无“法律豁免”: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以STO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律师肖飒指出,截止目前,由于各国国情和法律的不同,国际上对STO的监管态度不一,其中美国是“对STO谨慎包容,允许申请”,而我国是明确禁止。由于对于“证券”这个词汇的理解和定义不同,中美两国在对STO的态度大相径庭.....美国法律里的证券是相对宽泛,既然STO发出的通证是一种广义上的证券,总要给个监管的说法。同时,证券在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项下的解释是“严格”的(并非所有对资产的等额分份都能被视为一种证券),而且我国具有一个典型的罪名:刑法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证券罪,这就说明我们的法律结构和管理方式不同。因为我国市场主体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可自行发行证券,也没有给予“法律豁免”。所以,在中国境内从事ICO或变相ICO都是违法行为,STO也不例外。[2018/12/4]

此外,若卖方隐瞒其NFT作品无法转让之事实,使买方误以为其可以在几天后通过交易取得该NFT作品的所有权,那么,卖方的行为事实上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48条的规定,构成民事欺诈,买方作为被欺诈方享有撤销权,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其与卖方之间的合同。此时,对方应当返还已经取得的财产,且需赔偿买方可能的损失。

声音 | 肖飒:币价大跌大涨与ICO监管规则尚不健全有关: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好的项目需要融资,需要上交易所,获得更多人的支持;欺诈项目的项目方更是要上交易所,通过币价起伏收割韭菜。有交易便有需求关系,便有币价起伏,这是ICO项目发行方几乎躲不开的一件事,与ICO本身的运作机理有关,币价大跌大涨则与ICO项目监管规则尚不健全有关。[2018/9/8]

同时,卖方的行为还可能涉嫌犯罪。如果卖方所言NFT根本不存在,或在未告知卖方不可交付的情况下,收到买方交付的钱款后拒不履行相应义务,那么,若所涉款项大小符合《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则卖方的行为涉嫌构成罪,在原本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基础上,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手寄卖网站拒绝NFT的理由

金色独家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篡改区块链数据在我国早已有相关法律规定:近日,密歇根州提交新法案:篡改区块链数据或面临14年以下监禁,金色财经特邀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对此事件进行解读,肖飒表示:篡改区块链数据在美国将属于犯罪行为,而在我国已经是犯罪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最高刑期为十五年。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定罪处罚。如果修改区块链数据,导致共识机制出现问题,或者影响了链上其他应用程序,造成了财产权损失或者数据灭失,则可能构成我国刑法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18/6/14]

网络平台禁售NFT的理由,经过多方查询印证,并没有找到现成的法律法规。但在《某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中,我们发现对于“涉嫌欺诈、盗窃、作弊、骚扰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禁售,其中对于欺诈工具类商品和服务里载明:“不可查询或无法在72小时内到账的虚拟类商品”,列举了三大运营商官方不可查询的花费类商品、返还期限不可查询确定的商品、实际上无法在72小时内到账的慢充卡类虚拟商品等。

飒姐回忆了自己第一次购买NFT的场景,明明是购买了一件虚拟商品(要求48小时付款),店家给我邮寄了纸质版证书,同时要求我点击收货,并在点击收货同时将NFT打到了我的收藏品钱包。几乎是在点击收货的同时,NFT到账,这显然不属于“慢充”。

如果是二手NFT,囿于铸造时智能合约就已经要求180天或更长时间内不得交易,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平台禁售NFT商品有其内部企业规则要求。

但,飒姐认为,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还是NFT的金融可能性让平台望而却步。

二手寄卖网站的义务

二手寄卖网站属于网络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受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电子商务法》的规制,两部法律都规定了平台的连带责任问题。

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NFT还有知识产权(IP)的权利让渡问题,《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二手寄卖平台对于NFT产品的寄卖,十分谨慎,担心承担连带责任。

国内是否有合规二手NFT交易场所

这个问题取决于:未来监管机关如何对NFT定性,是否认定其有金融属性。

倘若将NFT当做普通的虚拟商品,自身不带有金融属性,则其二手交易将被容许,起码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偶有炒作行为,可以用规制“得某”炒鞋平台的监管方案进行处理。

倘若将NFT当做特殊的虚拟商品,自带金融属性,则二手交易需要获得国家级的金融牌照,否则将涉嫌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读者可能对飒姐的保守观点是非不解,甚至有圈友指着鼻子骂过我,但是法律法规就在那里,我们法律人只能实话实说,遵纪守法。

我们团队也都是青年人,对创新充满理想。我们试图用法律的网,给市场主体一个行为边界,到底哪些义务遵守了就可以“法无禁止即可为”。然而,鉴于NFT的出身,特别是其与token\coin之间的基因关系,监管机关和大众对于NFT金融化的倾向是有担心的。

尤其是我们发现各地批准的金融类交易所、交易中心,对于NFT二手交易跃跃欲试,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体系解释,很难用地方金融牌照挡住非法经营罪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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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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