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应用的持续推进,各种关于数字人民币的消息层出不穷,而相关信息也在网络传播中丢失了真相。
近日,一则关于数字人民币的消息在网上疯传,说是有人被分子利用数字人民币轻松转出了几十万。移动支付网就这个事情在网络上搜索,但是出现了多个版本的说法,而消息源头是一张数字人民币开通和兑出的短信截图。
版本一:10月25日,勒流街道一事主遭遇冒充公检法,对方以事主涉嫌洗黑钱为由,要求事主填写个人信息、录制自拍视频(分子用于人脸识别)、提供验证码并开启屏幕共享让对方进行远程操作。
随后,分子利用事主信息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并分15次将事主的资金兑换成“数字人民币”后,将“数字人民币”转出到目标账户。事主在收到多条兑换短信后才意识到是,最终被约43万元。
推特:马斯克所谓的终止收购是无效和错误的:7月22日消息,推特称:认为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所谓的终止收购是无效和错误的,合并协议仍然有效。此外,对账户样本进行了内部审查,估计第二季度的虚假或垃圾邮件账户平均占平均可货币化的日活跃数的5%以下。(金十)[2022/7/22 2:31:39]
(该消息由“佛山市顺德区局信息发布、警民互动平台”发出)
版本二:10月28日,炉霍县王某接到一陌生电话称:其在一网贷平台上有一笔高利息贷款,需要清除,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记录。王某因自身确实借有网贷,所以放松了戒备,让子有了可乘之机。
对方要求王某查询该平台上的信用额度并将该额度转至自己银行卡内。王某按照要求将“有钱花”贷款平台上的10万余元转到自己银行卡内。随后,对方要求王某下载“数字人民币”App,通过“数字人民币”App将卡内资金转入指定的数字账户内,王某在收到多条兑换短信后才意识到是,最终,王某被10万余元。
声音 | 火星人许子敬:所谓的大佬其实就是大韭菜:火星人许子敬在刚刚微博上表示,所谓的大佬,其实就是大韭菜,被坑,被,被站台,被维权……我所认识的李笑来 一直是个强大的思维机器,对技术发展趋势非常敏锐,对朋友也很讲义气,对被投企业也很宽容。只是江湖凶险,人心难测,政策波动,韭菜汹涌。不管其他人怎么认为,但以一己之力完成两次全产业链布局的企业家,值得尊重。[2019/6/19]
(该消息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局公众号“平安甘孜”发出)
以上,是两个不同的消息源传播的关于“数字人民币”的消息(很讽刺的是,短信提示里表示“任何索要验证码的都是子,千万别给!”),如果消息属实那么到底哪一个是真的呢?这个暂且不做讨论,就以上两个不同的信息我们来看看这其中的疑问点!
疑问一:如何被43万?
金色相对论 |?Blockstream缪永权:闪电网络将带来所谓的“循环经济”:在本期金色相对论之“闪电网络:Hello,TPS”上,金色财经合伙人佟扬对话Blockstream首席战略官缪永权,针对闪电网络会成为小额支付的主流方式的问题,缪永权表示,有信心闪电网络将会成为主流的支付方式,不一定是小额支付,而是日常进行的支付。最重要的两个因素是,1,仍然使用比特币来进行交易,2,去除比特币交易本身自带的不便(例如出块时间以及交易费用)。闪电网络将带来所谓的“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雇主可以使用闪电网络来向员工支付比特币,员工也可以通过闪电网络来花费比特币,就像使用现金一样方便。随着闪电网络继续推出更好的版本,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台智能手机,就能随时随地发送和接收比特币。最终所有的手机钱包都会成为闪电网络钱包,用户甚至不需要考虑是进行链上交易还是进行闪电网络交易。就像在手机上打开聊天应用就可以马上开始聊天一样,不需要额外进行操作,因为手机一直都是联网的,而不需要先拨号上网 。[2019/3/7]
假设版本一中所有要求都满足(录制自拍视频用于人脸识别、提供验证码并开启屏幕共享),但是一个晚上时间如何被43万?
独家 | 梓岑:并没有所谓的BM多次修改EOS宪法事件:金色财经在独家专访HelloEOS创始人梓岑,就BM多次修改EOS宪法的事件,梓岑表示: 其实没有所谓的“BM多次修改宪法”,他做的是把自己关于宪法的观念和思路提出来,在社区讨论。决定权始终在社区,在持币人投票,只不过BM号召力足够强,看起来像BM直接修改宪法。DPOS,没有所谓的中心治理,决定权永远在持币人手里。
另外,EOS将主网上线交给社区的行为,梓岑也认为:将主网上线交给社区,只是Block.one为合规审查不得不做的,实际上,EOS做了一个堪称范本的、滴水不漏合规审查方案。理论上讲,会导致无数个分叉,但实际上,因为DPOS体系的治理特性,持币人会用投票做出选择,支持唯一主链是持币人认可的方向,那么分叉就不可能发生。相较而言,POW由矿工决定分叉方案,即使持币人不认可,也根本无力阻止分叉行为。
在关于ECAF冻结27个EOS地址的行为,梓岑表示:首先需要明确,EOS的治理的最基本原则,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没有“随意冻结”,冻结的地址均是存在欺诈盗币行为的地址,在这件事情上,存在某些大V和媒体刻意曲解的情况。[2018/6/30]
数字人民币钱包可以根据不同的实名强度分成不同的类别,分别是一类(强实名)、二类(较强实名)、三类(弱实名)、四类(非实名)。
新华社:所谓的颠覆是相对的,去中心化也是相对的:今日新华社发文发问区块链,文章援引了中国二维码注册认证中心执行主任张超的观点:所谓的颠覆是相对的,去中心化也是相对的,区块链自带去中心化、去中介等特征,会给存在信任问题和信息篡改风险的物流、供应链、金融、追溯等领域带来变革机会,会对一些第三方交易、信用、验证等平台产生影响,但即使在去中心化框架下,仍需实用的信用介质和载体去架设和丰富应用场景,下一步还要看区块链各方面的应用和发展。[2018/3/26]
其中,一类钱包具有无余额上限、无单笔支付限额、无日累计支付限额及无年累计支付限额等属性,但是客户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绑定本人银行账户并在柜面渠道面签才能实现开通。
二类数字钱包具有50万元余额上限、单笔支付5万元限额、日累计支付10万元限额等属性,客户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及绑定银行账户信息,在柜面、手机App(央行数字人民币App、手机银行和现金钱包App)等多种渠道办理。
三类数字钱包具有2万元余额上限、单笔支付5000元限额、日累计支付1万元限额等属性,客户可在柜面、手机等渠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无需绑定银行账户。
四类数字钱包具有1万元余额上限、单笔支付2000元限额、日累计支付5000元限额等属性,客户仅需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即可自助开通钱包。
一个用户只能开通一个一类、二类或三类钱包,未经过实名认证的个人用户,同一手机号只能开通一个四类钱包。
(5类钱包主要针对境外用户,目前较少提及)
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额度限制,我们可以看出,不需要绑定本人银行账户的三、四类钱包显然无法满足大额的转账要求;而要绑定本人银行账户首先需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多项验证,而且升级后的二类钱包日累计也仅有10万元。
要想被43万元,那得分至少5天时间来完成!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在该案例描述中,被人将自己的人脸信息、验证码甚至“屏幕共享”合盘托出,做到这个地步之后分子无异于直接在你的口袋里拿钱了,是不是数字人民币显然已经不重要,难道分子是想通过数字人民币转账到“非实名钱包”中来逃避监管?
疑问二:到底是如何通过数字人民币转账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能否绑定非本人银行账户?
对于版本一,43万的金额显然是不合理的,那么看起来版本二中被10万元似乎比较合情合理。
但是疑问点仍然在于,被人在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之后,是否绑卡进行了钱包升级?如何将银行卡内的钱兑换到数字人民币账户中,又分为多少笔将其转出到了人账户中?
如果没有绑定银行账户进行升级,那么就只能通过数字人民币App唤醒手机银行App的形式来进行兑换,账户余额不能超过2万元,且单笔转账/消费不超过5000元。
如果绑定银行账户进行升级,那么肯定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从“截图”来看,被人单笔从银行账户中兑出了5万元存入数字人民币钱包(注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兑回不计入单笔限额中),钱包显然是经过升级之后的二类钱包。那么人的收款钱包又是几类呢?如果是二类,人可以分为最多3笔就能把10余万的资金全部转走;如果是三类或四类,人需要最少转账6次。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数字人民币App进行数字人民币钱包之间的转账,用户是不会收到短信通知的。仅仅在将银行账户资金兑出到数字人民币账户时才会有短信提示。
所以这里面又出现了不合理甚至前后矛盾的地方。至于数字人民币钱包能否绑定非本人银行账户,答案肯定是不行的。
疑问三:非试点城市是如何那么轻易就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
版本一的事发地在佛山顺德勒流,版本二的事发地在四川甘孜炉霍,两地均不是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城市。那么人是如何指导其快速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
在各地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推进,各运营机构疯狂拉新的同时,是否需要对新用户的开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提示和监管。
(数字人民币App钱包转账时的“安全提示”)
总之,以上如果消息属实,一方面反应了当前数字人民币试点阶段相关的业务流程和安全防护仍然需要持续完善,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切勿轻易相信任何所谓的“安全账户”,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自己的人脸信息和手机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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