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律专家建言:护航“数字货币”迫切需要高效率高质量立法_数字货币:区块链

数字经济时代如何保障“数字货币”行稳致远防范风险?11月5日,来自深圳法律界的专家邀请金融界专业人士聚集一堂,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利用虚拟货币实施、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从立法角度积极探讨如何在数字货币新领域“弥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与会深圳法律专家建言呼吁:早规范、早警示、早防范,护航“数字货币”迫切需要高效率高质量立法。

WBF交易所BD精英特训营之“星火班”(第五期)于深圳结束:据官方消息,历时三天三夜,2020年11月2日,新加坡WBF交易所BD精英特训营之“星火班”(第五期)于广东深圳圆满结束。

来自各地的商务精英在金牌讲师和企业高管的带领下,围绕“企业产品介绍”“销售技巧演练”“项目跟进分析”等维度展开学习与讨论,通过专业知识学习、导师介绍答疑、标准话术演练和实战项目分析等环节,全方位、系统化提升业务能力,为打造一支“专、精、尖”的业务人才梯队积蓄能量。

自2019年以来,“星火班”训练营已先后开展四期,秉承“长期主义”和“人才为先”的企业发展理念,依托“训战结合”的培训模式,WBF快速构建起一套完善的商务成长体系,为企业发展强势奠基,输送了源源不断的驱动力。[2020/11/2 11:27:29]

这次活动以“聚焦社会热点,为我国法治建设献言献策”为主题。由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深圳司南法务联合主办,海埠法律研究院承办,海埠法律研究院院长雷新平担任主讲人,他以“通过立法保护我国数字货币生态的迫切性”为题,提出要完善我国数字货币的生态环境,必须要早立法,重在早规范、早警示、早防范,这样才有助于化解各类风险。要尽快通过立法来规范约束法定数字货币以外的虚拟货币投机炒作、甚至利用数字货币、非法经营、非法集资、、、洗黑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展各种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动态 | 深圳龙岗区:今年上半年开出61.8万份区块链电子发票:据新浪深圳消息,自去年8月10日,全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在深圳实现落地以来,区块链发票业务在深圳覆盖加速。记者7月23日从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龙岗区开出61.8万份区块链电子发票。龙岗区税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推广力度,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现代化税收服务的融合,扩大拓宽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应用领域,让更多的纳税人能从中受益。同时,通过区块链发票的推广,为企业节约更多人力物力成本,更好地为龙岗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油助力。[2019/7/24]

政策 | 深圳市将促进区块链等技术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研究:深圳近日出台了《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深圳市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的若干措施》,力争到2020年,深圳将建成创新驱动、应用引领、生态活跃的全国工业互联网领先地区。《行动计划》指出,将促进边缘计算、人工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区块链、信息物理系统等新兴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研究与探索,对示范应用项目按不超过总投资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18/6/28]

雷新平结合我国数字货币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表示,今年春节,深圳在全国首次开展数字人民币红包测试后,苏州、北京等城市先后也推出了抽签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的活动; 接着,数字人民币面向公众的试点包括上海、海南、长沙、青岛、大连、西安六地。海埠法律研究院经过深入的调研,了解到我国数字货币生态目前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例如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利用虚拟货币实施、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指出我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了风险隐患苗头,不仅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还对我们国家的互联网信息安全带来隐患。针上述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目前我们仅仅是通过职能部门出台一些“部门规章”或“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应急管理。要改变现状,只有通过尽快立法才可以保障法定数字货币生态环境的净化,才可以做到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国平安:将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推动深圳智慧市场监管体系的构建:据中新网报道,5月14日,中国平安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依托平安集团在智能认知、人工智能、区块链和云科技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将市场和质量监管作为重点合作区域,共同推动深圳智慧市场监管体系的构建。[2018/5/14]

与会专家建议,护航我国数字货币,迫切需要高效率、高质量立法。要完善我国数字货币的生态环境,必须要早立法,重在早规范、早警示、早防范,这样才有助于化解各类风险。同时需要对我国数字货币发行的一些技术细节,如采取动态竞争、多方案的双层运营体系、央行的角色特点、主要技术路线以及与七国集团发行的数字货币的区别、数据隐私保护以及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数字人民币与跨境支付问题相关的法律问题开展调研,需要进一步关注数字人民币发展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立法中既要保护创新,又要优化监管,要确保立法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尽快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本调研报告所述各个职能部门出台的一些“部门规章”或“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涉及的问题和内容充分调研,也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一些规则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待时机成熟时提交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

(原标题《数字经济时代如何保障“数字货币”行稳致远防范风险?深圳法律专家建言呼吁:护航“数字货币”迫切需要高效率高质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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