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肖飒lawyer,作者:肖飒,Odaily星球日报经授权转载。最近,我们关注了不少币圈的事件,也接待了不少来自海内外的咨询,似乎大家对于近期币圈刑事案件增多有些不解。针对这种情况,结合最新常用罪名,今天飒姐跟大家梳理一下原因,一家之言仅供参考。01近期,全国范围正进行关于银行卡反的集中治理。由于比特币的匿名性,很多犯罪案件采用比特币作为结算工具。获取比特币或以太币等,在各大交易所售卖,最终可能一些持币人的BTC前手涉嫌犯罪,如果持币人将币变现,有可能会发现银行卡冻结。遇到这样情况的持币人,不要慌张,解决办法:静等三天,自动解封的情况占半数以上;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询问冻结的办案机关具体信息;问到办案机关后,拨打办案机关所在地110,记得加区号,询问办案人员联系方式;根据要求,撰写书面解释呈交办案民警或携带相关证据到办案地据理力争。02币圈骚操作较多,积累的问题从量变到质变。受到金融科技监管趋严大环境影响,币圈金融操作也被关注,甚至被当做监管机关的研究热点。关于比特币、以太坊方面的学术研讨和业务研讨增多,逐渐形成共识,对于涉币金融行为的看法,从“违法行为”升级为“犯罪行为”。同时,广大基层民警也在学习相应知识,飒姐就接到过一位经侦朋友的来电,称自家单位购买了飒姐写的《ICO黑洞》供大家学习。03由边缘案件引发,顺藤摸瓜。近期币圈案件还呈现一个特点:多为其他案件牵涉出来,而非直接发案。2014年至2019年的涉币刑案,以直接发案为主,多为虚拟币归零、代投大哥私吞币为发案点,罪名以“刑法第266条罪”、“第192条集资罪”为主,后期,散见一些“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罪”。但如今的罪名,多是关联人、上下游出现问题,被或检方侦查,后来顺腾摸瓜,先将相关人员定位为证人,到办案单位配合调查。在配合调查的过程中,挖掘信息,发现其他犯罪线索,从开始的证人询问,过渡到对犯罪嫌疑人讯问。04币圈人士的影响力和身家,也是动力之一。多次尝试,为保证本文顺利发出,不展开赘述。写在最后
声音 | 肖飒:所谓的小型虚拟币交易所风险可能会更高:据中国经营报消息,中国银行法学会研究理事肖飒强调:“不是只有ICO才会违法,虚拟币交易所即使不涉及ICO也会有风险,同时只是其中的一种风险而已。其他例如。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罪名的风险,所谓的小型虚拟币交易所也会存在,而且某种意义上可能会更高,因为小型其要盈利,冒的风险也更大。”肖飒曾撰文指出,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无疑考验着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管理能力。虚拟货币及与之相关的配套平台和发行方式,有刑法规制的必要性。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原罪,可能包括: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如有内外勾结内幕交易行为多涉嫌此罪)、罪、盗窃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2019/11/23]
今年的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币圈老友切勿依仗自己有海外国籍或绿卡就枉顾中国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刑法管辖权还是很给力的,行为地、结果地、被害人所在地,甚至经营地、网络经过地都是管辖权的连接点。侥幸,意义不大。建议还是了解清楚自家的具体情况,针对法律瑕疵亡羊补牢,然后就是蛰伏,切勿高调。
声音 | 肖飒:虚拟货币市值管理策略如若成为割韭菜的镰刀 将被认定为犯罪:今日律师肖飒发布文章《我为什么反对市值管理“虚拟币”?》,肖飒总结到目前币圈市值管理的手段有:用比特币、以太坊等进行交易型操纵市场;用黑嘴、抢帽子、职业喊单人、信息发布节奏等进行信息型割韭菜;同时,还有利用一些重大事件,比如与韩国、日本、新加坡、直布罗陀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战略合作,炮制国家法币等概念;最后一种是充满技术含量的“比速度”量化交易。
量化交易里“策略”到底如何制定直接影响行为定性,如果策略就是斩杀韭菜,使用严苛的手段剥夺其他人的交易机会(80%+)则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刑法》第266条罪。
如果项目方做市值管理的初心是为了“稳定币价”,为项目研发和企业发展赢得宝贵时间,为了托住市场而不是砸市,结合充分的客观证据,可以出罪。还有根据损失与市值管理的因果关系来定性损失。[2019/8/19]
声音 | 肖飒:海外监管机构将逐步回归严格管理的轨道: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师肖飒今日发文称,随着海外监管机构与交易所、项目方打交道越来越多,寻求金融消费者与金融创新的平衡,监管机构态度起了变化,目测未来将逐步回归严格管理的轨道。外部监管趋严,有些华人伪“出口”的ICO项目势必回流。一定要小心“组织领导罪”的风险,不要直接或间接授意一些组织或社区参与币的销售活动。[20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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