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小律:解读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_比特币:JEDI Coin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审结一起因比特币“挖矿”迟迟未见收益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

案情如下: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书》等协议,约定丰复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管理费。

合同签订后,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人民币,中研智创公司购买“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矿机”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水洛乡、沙湾乡的“矿场”运行。

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研智创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丰复久信公司主张,根据起诉时比特币的市场交易价格,中研智创公司应当交付的比特币价值为955万美元。

神话起源CEO谈毅:以太坊GAS和速度以及智能合约是未来突破的方向:金色财经现场报道,在8月8日由金色财经主办的金色沙龙活动中,神话起源CEO谈毅在主题《哪些Web3叙事将引领下轮牛市》的圆桌会议中表示,以太坊有三个大家可以关注的点,以及存在的核心价值。一个是GAS,一个是速度,一个是智能合约,这是以太坊做这么大的核心。换句话说,未来的突破也在这三个方向上。

以GAS和速度为例,一个是2.0的升级,今年下半年能不能如期推出,推出以后的效果,能不能像人们预期的那样。这有可能是一下子给加密资产带来一个新的台阶。做L2的团队,也在L2层面上解决这个问题,一个是速度,一个是GAS。第三个是智能合约,以太坊就是行业标准。它从NFT开始,ERC-721以后,还有EIP-1159,今年好像也有新的智能合约的协议会提交出来做审核。所以如果从这三个点上突破的话,以太坊的价值和生态能进一步的扩大和提升。尤其是智能合约。今年可以看到有很多创新想法,随着NFT往下发展,在用新的智能合约做,这都是以太坊可以关注的点。

此外,他还表示,游戏资产能天然跟区块链做融合,既符合有非常大的资产价格波动性,又是可触及的。通过可触及的方式,让更多的圈外人进来。[2023/8/8 21:32:31]

法院认为,丰复久信公司和中研智创公司在明知“挖矿”及比特币交易存在风险,且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交易的情况下仍签订代为“挖矿”协议,此协议应属无效,因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亦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判决驳回丰复久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Morgan Creek CIO:反弹才刚刚开始,新一轮牛市或持续至明年:6月24日消息,Morgan Creek Capital创始人兼CIO Mark Yusko在接受CNBC采访时表示,比特币和加密市场正处于新一轮牛市的早期阶段,这一牛市可能会持续到明年,届时比特币将经历下一次减半。Mark Yusko还重申了他认为比特币最重要的用例,也就是比特币有望取代黄金成为货币的基础层。

Yusko表示,“比特币是一种永久、不可变的分类账,它将在未来成为新货币的基础层。我们将在此基础上构建未来的金融体系。除此之外的其他东西,比如以太坊或区块链技术的其他一些应用程序可能也会发挥作用。我认为以太坊更像是一种法定货币的替代品。”[2023/6/25 21:58:02]

稳定币协议Djed已上线EVM兼容的Cardano侧链Milkomeda-C1:4月29日消息,稳定币协议Djed的管理者Djed Alliance宣布,该协议现已上线EVM兼容的Cardano侧链Milkomeda-C1。

这标志着Djed的第三次部署,更重要的是,它首次部署在Solidity上,这是为以太坊区块链编写智能合约的主要编程语言。新的部署预计将为其扩展到其他几个EVM兼容的区块链奠定基础。

今年1月,Djed稳定币在Cardano主网上线。(U.Today)[2023/4/30 14:35:03]

其实早在今年9月初,也就是924通知没公布前,火小律就发文说过,日后的司法实践中很难支持矿场的建立、运营等。当时的理据,是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矿机托管合同纠纷。

某聪明钱地址今日买入超过24.4万枚MAGIC:金色财经报道,据The Data Nerd监测,一个聪明钱地址今日以1.6美元的价格重新买入超过24.4万枚MAGIC。该地址在之前的MAGIC交易中获得2倍的利润,并于2月2日和23日恰好在当时的价格高点卖出代币。

到目前为止,该地址还持有超过2500枚GMX,未实现收益为2倍。[2023/2/25 12:29:18]

案情很简单,类似北京这起“挖矿”案。A公司接受G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的矿机,组装后运营,按约向G公司或其子公司指定平台报送运营数据,G公司支付相应费用及奖励。后A公司擅自停止报送数据并拒绝返还设备,G公司将A公司告上法院。最终法院裁定解除合同。

最高法的裁定书里特别说明,本案所涉的某数据中心的建立以及设备的保管运营,实际是利用设备进行高性能计算以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行为,系国家不予鼓励的高耗能产业,原审判令解除合同,双方法律关系终止,亦符合目前国家对案涉产业的调整方向。

火小律当时就很认真的指出,最高法这句特别说明,看似“无关痛痒”,实则释放出了更深的含义——司法实践和政策是站一边的,很难支持矿场等。

924的两份通知,《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自不用说,对矿圈是“一网打尽”,全面清退存量项目,严禁新增项目。换言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谁敢“挖矿”,一律取缔。这也是圈内很多人说的突然监管部门上门了,把电脑什么全没收了。

而另一份——《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里面提到“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这一句引发了圈内人士和一些律师的疯狂议论,主要还是律师同行,核心观点是“如何认定公序良俗,还要看法院日后的判决风向”。

这一点,火小律一直抱有不同看法,其实法院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根本不需要后续再多加揣测。“公序良俗”这四个字在民法中很早就有了,甚至可以说是兜底原则。而司法实践中,对这四个字也早有共识,公序良俗包括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等。因此,按照上述逻辑,多数涉虚拟货币的投资行为、甚至是上游的挖矿行为,都可以认为是违背公序良俗,被认定为无效的概率极高。

回到北京这起案件,这是一起两败俱伤的案件。

大家可能会很疑惑,原告伤了,好理解,被告呢,不是胜诉了嘛,伤在哪?很多人没有注意到,案件宣判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反馈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线索,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

法院并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样,案件审完就结束了。司法机关,尤其是法、检两家,有个很重要的职能,行话称为“社会综合治理”——通常是以“司法建议”或者“检察建议”的形式向职能部门(也就是行政机关)提出监督管理建议。不要以为只是一张纸吓唬人那么简单。对于这份建议,行政机关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应,并说明相关调查或者整改状况。一些机关收到文书时就吓破了胆,生怕被认定为不认真履职。

说回原告,还是那句,起诉真心是个下下策。

如果单纯从一个服务合同纠纷看,那么签了合同就要履行,不履行不返还服务收益,就构成违约。走诉讼,完全没问题,想不胜诉都难。

但这个圈子很多事情不能只看法律规定,还要看政策,研读政策背后的指引作用,这一点尤为重要。看不明白风向,只能白白撞南墙,亏了律师费不说,其他诉求也无法实现,双输多输。

也正因为如此,类似的案件,面对前来咨询或者求助的客户,火小律很少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尤其是原告一方,很难赢。一个律师不建议诉讼,有违常理,但实在是为了客户自身利益着想,火小律不想为了赚眼前小利而亏了业内口碑。这一点,火小律在很多分享中都会提,希望大家能够足够引起重视。最后,再提醒一点,生产经营活动应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多关注风向,减少无谓损失,包括维权二次损失。有问题咨询专业靠谱人士。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水星链

火币交易所十大DeFi安全最佳实践_区块链:INK

无论是开发DeFi协议还是其他的智能合约应用,在上线到区块链主网前都需要考虑到许多安全因素。很多团队在审核代码时只关注Solidity相关的陷阱,但要确保dApp的安全性足够支撑上线主网,通常还.

[0:0ms0-1:12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