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肖飒lawyer,作者:崔咪肖飒,Odaily星球日报经授权转载。《案例|交易所"宕机",持币人损失赔不赔?》一文发布后,读者朋友表示观点清晰,论证合理。这些年来,虚拟币交易所孤悬海外,运营商所在地、实际经营地以及数据服务器等可不在境内,但招揽生意却频频出现在境内或国内即时工具上。国内虚拟币玩家在相关争议案件中如何找到最合适且经济的管辖法院,成为币圈案件的难点所在。对此,我们特整理不同场景中的管辖法院,与君分享。
涉虚拟币争议之分类
确认具有管辖权法院的第一步,当是识别案件性质。经案例检索及客户服务经验,我们将币圈中案件争议划分为如下类别:1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币圈民商事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一类。如《案例|交易所"宕机",持币人损失赔不赔?》一文便提到,Okcoin发布公告,承诺给付BCC之后,Okcoin便负有向冯某给付的义务,但因给付未完成,冯某便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裁判中也提到,冯某与Okcoin通过数据电文签订合同。两者之间成立合同关系,应适用合同类案件管辖规定。2侵权纠纷侵权类纠纷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权利引发的纠纷。如北京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某商贸有限公司,彭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某酷达公司在提供网络平台进行比特币交易时,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关于“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的规定,不但未取得支付许可证,反而为规避该规定,利用员工名称开立的信用卡账户收取款项开展业务。在林某某账户充值及交易出现异常时,亦未按《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义务。未核实林某某身份就为其账户充值,对林某某账户的异常交易情况视而不见。某酷达公司的违规行为在客观上为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其漠视的态度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配合犯罪分子转移赃款的效果,造成受害人款项被挥霍,无法追回。对此,某酷达公司存在过错,应对相关损失承担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需注意,侵权类案件与合同类案件存在竞合时,这时则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使用何类案由开展诉讼。3刑事案件刑事的案件的管辖法院及适用法律,币圈人士最为关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此,刑事案件管辖,则主要看的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属人、属地等管辖原则则变得尤为必要。
肖飒:销售比特币矿机存在反、侵权及税务风险: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销售比特币矿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是反风险。尽管目前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矿机生产商必须承担反义务,但与虚拟币相关的反问题始终在监管部门的视线范围内。二是专利侵权风险。矿机生产商属于芯片制造业,因此涉及大量专利问题,若明知销售的比特币矿机侵犯专利权却仍然参与销售,可能会违反《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对权利人专利权的侵犯。三是税务风险。一些矿机厂商在销售矿机时会接受比特币支付,可能会引发税务风险。(证券日报)[2021/3/29 19:24:36]
声音 | 肖飒:以太坊、EOS若在国内建立节点 需在网信办备案:在上周,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记者发现不少海外公链、联盟链以及运营团队在中国,但基金会设在海外的公链项目对备案仍持观望态度。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肖飒称,如果以太坊、EOS要建国内节点,或者让国内开发者加入的话,也需要进行备案。若拒不备案,项目开发、项目运营、项目获客、项目线上线下活动等等都会受到影响。[2019/2/22]
具体纠纷之管辖
声音 | 肖飒:在中国,STO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还可能会构成犯罪:据新浪财经消息,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在清华x-lab公开课上作了《区块链应用创业的法律边界及案例分析》的演讲,分享了STO,中国法律将怎样对待、“区块链”新规解读与未来趋势、区块链项目落地需要注意细节、区块链项目到底能不能发币、区块链与ICO的风险五个部分。肖飒表示,在中国,STO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还可能会构成犯罪。未来如果中国的证监会对STO和ICO进行监管,将会是建立在一个前提上的,这个前提就是我们对证券的定义宽泛了。[2018/12/22]
声音 | 肖飒:海外监管机构将逐步回归严格管理的轨道: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师肖飒今日发文称,随着海外监管机构与交易所、项目方打交道越来越多,寻求金融消费者与金融创新的平衡,监管机构态度起了变化,目测未来将逐步回归严格管理的轨道。外部监管趋严,有些华人伪“出口”的ICO项目势必回流。一定要小心“组织领导罪”的风险,不要直接或间接授意一些组织或社区参与币的销售活动。[2018/9/5]
约定管辖之特殊情况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币圈争议当事人对管辖有特别约定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根据相关约定确定管辖机构。币圈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基础上,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实际中,不少发生在投资人与交易所之间的币圈争议,如交易所的用户注册/使用/服务协议中,已注明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且表意清晰明确,条款准确易懂,经投资人确认的,该仲裁协议具有约束力。此时,对财产争议具有管辖权的单位则成为仲裁机构。陈松林作为持币人与北京某币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监督一案中,投资人陈某认为自身勾选服务协议,系被迫接受仲裁条款,被迫放弃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权及仲裁机构选择权,对格式内容,缺乏合意,排除了投资人重大权利,应属无效。然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判中提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投资人点击同意《用户协议》后,就应当知道并接受其所交易的平台是境外平台的事实;并依据管辖约定,解决相关争议。也即,有约定管辖,约定清晰明确的,遵从约定即可。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也在此提醒读者朋友们,一般民事争议不可忽视争议管辖条款哦。一旦争议发生,救济成本或大有不同!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