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数字货币会取代纸币吗_数字货币:什么叫做区块链技术的概念

编者按:本文来自光明日报,作者:陈姿含,Odaily星球日报经授权转载。2009年1月3日,比特币问世。伴随着比特币的风靡,区块链这一技术也广为人知。作为支撑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被认为将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和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而数字货币的出现即为明证。今年6月,美国脸谱公司公布天秤币白皮书,宣布发展加密货币为基础的支付系统。8月,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央行数字货币可谓呼之欲出。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可以替代现有的效率低下的跨境支付和结算系统,促进贸易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其具有分散、自主、匿名性质,容易造成经济波动和助长犯罪活动发生。如何发挥数字货币的“天使”特性而消解其“魔鬼”特性,以数字货币引领的未来金融如何走向,这都是当下需要面对的问题。数字货币的出现

光明日报:法定数字货币需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监管与隐私的关系:光明日报今日刊文称,法定数字货币若保持竞争力,成为受欢迎的货币,还应协调好以下关系:

1. 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币,由国家信用保障,支持双离线支付,如果将来采用免费支付策略,那么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产生冲击。找准法定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相互补位、协调配合之处,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形成法定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等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是数字货币具体法律制度构建不可忽视的问题。

2. 协调好监管与隐私的关系。传统的现金是匿名化的,存在和恐怖主义融资的风险。而法定数字货币的数字化特征,便于政府对数字货币流动的监管,但也存在侵害隐私权的可能。因此政府应寻求数字货币监管与公众隐私权的平衡,协调公众隐私保护与反、反恐怖主义融资等打击电子犯罪活动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数字货币应实现可控匿名性,即数字货币的转移对于公众和商业银行应该是匿名性的,对于中央银行而言是可控的,如果有反或者恐怖犯罪以及其他的犯罪调查时,司法机关可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数字货币的流转记录,追溯资金和交易的来源。

目前,法定数字货币还处于探索阶段,如何保障法定数字货币具有竞争力,还要克服诸多挑战。[2020/6/13]

支付和结算是经济交往的基石。以往,人们都是通过一国央行发行的现实货币进行支付和结算,其优点在于稳定且有信用保证,但问题是手续复杂、速度缓慢。后来出现了电子支付和结算系统,但效率依然没有实质性提升。随着在线支付和结算的出现,效率有所提升,但成本不菲。在上述中心式的支付和计算系统中,货币支付和结算必须在银行设立账户,受到各种规则限制。比特币是以点对点和去中心而著称的数字货币,它可以绕开各种中心式管制而进行支付和结算。比特币本身具有跨国性质,不受任何地理限制,可以在几分钟内发送到全球各地。除了支付和结算之外,比特币还有货币兑换的功能。除比特币之外,全球范围内出现了大量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如以太币、瑞波币等,这些数字货币都具有分散式特点。虚拟货币的自身缺陷

声音 | 光明日报:区块链是铺就数字社会的信任基石:11月17日,光明日报刊文“区块链:铺就数字社会的信任基石”。文章表示,传统社会治理属于一元治理模式,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本较高。区块链的出现,让“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图景愈加清晰。普通民众通过充当区块链“节点”,可以无须彼此信任而直接参与社会交互,同时,民众只要在区块链平台注册,就能查看链上信息,对相关的社会交互事务进行监督。这种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便利机制有助于实现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想。区块链不但解决了民众的交互信任问题,还可以让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协同社会治理模式,最大限度保障公众利益,助推社会善治。?同时,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区块链概莫能外。区块链所具有的开源、透明、防篡改等特点,既能够提高社会治理效率,也可能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2019/11/17]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此类数字货币并未依托于有形的信用,而是通过激励和共识机制而生成,这一机制称为“挖矿”。由于没有现实财产作为支持,比特币并非真正的货币,只是存在于区块链之上的一串字符,本质上是“虚拟货币”,一旦用户和购买比特币的人们对其丧失信任,其体系可能会随时崩塌。比特币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一国通常由央行调整货币政策。但是,当虚拟货币被人们大量使用时,央行可能会失去通过调节货币供应来影响经济的能力。同时,虚拟货币的发行条件预先确定,并且完全由代码决定,缺乏必要的灵活性。比特币缺乏必要的隐私保护。区块链以透明的方式运行,利用技术可以识别和跟踪数字货币支付,不仅能识别这些账户持有人的身份,还能识别财务交易历史,账户持有人身份暴露会招致黑客攻击,财务交易历史暴露则会泄露商业秘密。此外,比特币在国家管控范围之外运行,与现行法律之间产生紧张关系。譬如,为了控制利用货币进行违法犯罪,各国法律均要求用户在银行设立账户、提供基本的个人信息。但是,比特币系统向任何人开放,且用户基本上是用假名注册,不需要严格手续即可获得,比特币支付为、恐怖融资、贩、逃税等提供了便利。对此,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严禁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基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的种种问题,一些经济实体开始推出基于区块链的稳定币。如天秤币以真实的储备金作为信用支持,实质上是一种权利凭证,所谓的支付就是储备金份额的支付。由此,此种数字货币开始回归到现实信用,而且由于其属于有价证券,不再像比特币那样完全在法外运行。央行数字货币的优势

声音 | 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区块链等迅猛发展,媒体融合发展已成紧迫课题:据光明日报报道,7月23日,在光明网主办的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颁奖仪式暨研讨交流会上,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陆先高表,当前,5G、AI、区块链等技术日新月异、迅猛发展,全媒体时代的媒体融合发展已成为紧迫课题。[2019/7/25]

比特币这类数字货币兼具天使和魔鬼的特性。如何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方法之一就是由央行发行官方的数字货币。因为,央行数字货币并非因“挖矿”产生,也不以资产组合作为信用担保,而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它是现金货币的数字化,不同于支付宝和微信钱包里的货币,不需要和银行账户绑定。和其他数字货币相比,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脱离网络,像纸币那样在线下支付。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运行在区块链之上,也可以不运行在区块链之上,仍可发挥点对点、匿名支付的功能。所以,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真正的货币,既回归了货币的本质,又可以达到分散化支付和结算的结果。概括而言,比特币是虚拟货币,其本质上不是货币,是人们建立在认知共识基础上在区块链上运行的一串具有财产价值的符号,具有较高信用风险。天秤币本质上是一种有价证券,较之于虚拟货币而言,以7000亿美元的信用资产作为基础,但是基于区块链的开放性,其交易很有可能脱离储备金,诱发新的风险。央行数字货币则是国家信用担保、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其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可以有效遏制违法的数字货币支付活动。譬如,基于区块链数字货币的、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难以发觉支付人,这个问题在央行数字货币下可以轻易得到解决,其方法是对电子钱包进行跟踪,通过大数据挖掘找到相关支付人。央行数字货币既能改造传统货币的不足,也能享受数字货币带来的好处,它同纸币一样是国家的法定货币,是数字经济的必然产物。未来,数字货币是否会取代纸币,既取决于社会的数字化程度,这是法币全盘数字化的物质基础,也取决于法律的规定,这是纸币被取代的形式要件,二者缺一不可。

声音 | 光明日报:通过区块链等技术降低知识产权保护成本:今日,光明日报刊文指出,充分利用新技术,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力求为我国公民和企业充分、有效地利用全球知识产权信息提供更多地便利。文章认为,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和质量。探索使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知识产权确权效率,降低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成本。[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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