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8月,美国国税局向1万多名美国加密货币持有者分别发出6173、6174或6174-A三种信函,要求收件人签名,证明其遵守美国税法,并建议他们缴纳税款。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如公民拒绝承担纳税义务,则将面临税务欺诈,美国国税局可以对其施加多种处罚,包括刑事起诉,监禁五年和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本次,IRS再一次更新了加密货币的纳税指导意见,在明确了上文所述的纳税细则之余,无疑也是在传递出美国将大力推动加密货币纳入全面监管的决心和方向。中国加密货币税收的发展可能性
动态 | 报告:比特币搜索量高于区块链,但交易量有所减少:金色财经报道,根据Arcane Research的报告,尽管比特币价格上下波动,但仍设法为其投资者带来了80%以上的回报,其表现优于所有指数。谷歌趋势表明,尽管缺乏认可,“比特币”的搜索量仍高于“区块链”。此外,该报告还显示,其他加密货币无法阻止比特币的流行。尽管搜索量很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比特币交易量有所减少并且显得疲软。根据该报告,BTC的“7天平均实际交易量下降至自5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尽管交易量上周出现小幅反弹,但仍低于前几个月的平均水平。此外,许多比特币人士还推测期货市场也正在拉低比特币的价格。[2019/12/31]
在我国,加密货币的法律性质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仅有五部委《通知》和七部委《公告》明确将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在该等情况下,针对全部加密货币的税收方案自然也无从说起。所以,对于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的建立,首先应对其法律性质进行准确界定。我们可以从其他亚洲国家的加密货币政策上汲取一些经验。比如:在日本的加密货币税收政策中,日本根据不同的收入标准进行了严格的区分,设置了交易利润所得的15%~55%这样一个跨度较大的区间作为税收标准。也许,进行一些分类讨论,对于虚拟货币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资,或者交易的目的等各种情况来设置不同的税收方案也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史贵禄在《关于构建虚拟货币监管体系法规的建议》中明确地提出了,“应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虚拟货币管理条例》”、“准确界定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以及“对虚拟货币进行严厉监管”等提案。由此可见,我国的加密货币税收政策乃至完整的法律及监管框架的建立的脚步也越来越近了。结合国情来说,税务合规向来是我国企业上市的重要前提,而虚拟货币领域的公司也必然与传统资本进行融合。因此,虚拟货币税务政策的尽早出台必然会有益于整个行业的净化和改善。
动态 | VanEck发布《比特币投资案例》 称能BTC能改善投资组合的上行空间:据Cryptoslate消息,投资管理公司VanEck针对投资者在本周发布了一份《比特币投资案例》(the Investment Case for Bitcoin)的报告,称比特币具有\"货币价值\",并能改善投资组合的上行空间。报告称比特币资产提高了投资行业的整体业绩,并降低了投资组合的风险回报状况。[2019/10/11]
数字货币“顶级玩家”集体呼吁:比特币期货急需改革:包括英国数字货币做市商B2C2、芝加哥高频交易公司DRW以及芝加哥自营交易公司DV Trading在内的顶级市场参与者们发出呼吁,希望交易所能够采用比特币期货的实物交割。目前Cboe比特币期货合约定价基于单一交易所竞价,而CME合约定价基于4家交易所的价格指数,这可能导致最终交割价格不一定能准确反映出实际价格。CoinRoutes公司CEO Dave Weisberger表示,像Cumberland和DV Chain这样的公司希望建立实物交割机制,主要是想比那些不交易比特币、仅仅在期货市场进行投机的公司获得更多利润。[201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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