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作者:cdfa,星球日报经授权转发。
2018年12月20日,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主办的数字金融资产大讲堂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伟伦楼报告厅举行。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博士发表了题为“数字金融与数字货币”的主题演讲,研究中心主任罗玫教授主持了本次活动。罗玫教授首先对研究中心的成立背景做了简要的回顾,她认为数字金融资产领域的研究刚刚开始,在世界范围内都急需学术界来助力推动数字金融资产领域的健康发展,特别是要提出有框架、有体系,能够适应新时代的数字金融资产领域的规范和制度的指引。研究中心依托于清华大学,定位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数字金融资产领域的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并且在该领域致力于开创全球领先的学术地位和行业地位,引领世界前沿的数字金融资产的研究。
声音 | 李礼辉:区块链技术仍处于初级应用阶段: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表示,区块链技术现在还不是特别成熟,区块链规模化可靠应用的瓶颈还有待突破,我们还处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的关键机遇期。(新华网)[2020/1/16]
李礼辉博士的讲座主要分为信任机制和数字货币两个话题来展开。在信任机制的话题中,李礼辉博士提到市场经济下的信任是建立在契约原则的基础上的,传统模式是通过共同的规则和可信任的中央节点和支付平台来验证信息、积累信任。
声音 | 中国银行前行长李礼辉:虚拟货币存在技术性缺陷等两大问题:在1月13日北大国发院举办的“数字货币未来”研讨会暨《数字货币-领导干部读本》发布会上,中国银行前行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李礼辉表示,虚拟货币存在两个很大的问题。第一是技术性缺陷,虚拟货币是在去中心化的公有区块链的架构下生存和发展的,在这样一种架构下全网验证是通过超大规格的数据同步,而且各个节点的运行能力也需要平衡。到现在为止不管发展的最好的比特币还是后来居上的以太坊,都不能解决交易效率和规模化应用的问题。第二,是存在经济性的缺陷,虚拟货币因为缺乏足够的实体资产做支撑和信任背书,投机性太重。[2020/1/13]
同时近几年新的技术突破了传统金融模式的一些局限。第一点是大数据技术建立的信任机制。阿里巴巴利用大数据挖掘小微企业和普罗大众的信任,其旗下的蚂蚁金服和网商银行仅仅在2016年就为5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累计发放了8千多亿的贷款。第二点是区块链技术建立的信任机制。区块链技术建立了技术背书的信任机制,通过数学方法解决信任问题,以算法程序表达规则,只要信任共同的算法程序就可以建立互信。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的数字票据应用就解决了现有票据业务的缺陷。
声音 | 李礼辉:数字货币不具备取代支付宝等新兴支付方式的绝对优势:据凤凰网财经报道,中国银行原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表示,数字货币能不能替代全通的形式,取代新兴的货币形式,将取决于四个关键因素。第一,效率要更高。第二,成本要更低。第三,必须具有相应价格的规模。第四,社会认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李礼辉认为,在零售出租市场法定数字货币,并不具备取代支付宝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的绝对优势。[2019/8/8]
李礼辉博士提出不论是大数据还是区块链技术都可以归纳为数字技术,基于数字技术的信任机制可以称之为数字信任。在数字信任的框架下,数据的采集、记录和应用必须遵循可信、可靠的基本原则,对信息数据的归属、应用和管理制定明确的规范。通过“共建、共享”来建立具有高度一致性、可靠性的大信用系统;通过推进技术、资本、数据、市场等资源整合,以效益为中心重构商业合作模式,来提高金融科技创新的效率和效益;通过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以效率为中心重构金融服务流程,打造零距离、多维度、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实现资源与新技术的融合联合,并提出无论是技术可行性还是经济可行性,区块链金融应用的最佳路径应该是多中心联盟的分布式共享账本。
李礼辉:法定数字货币能否取代微信支付宝取决于四个因素:日前,中国银行前行长李礼辉表示, 目前ICO的合法化目前条件还不成熟,同时,法定数字货币能否取代支付宝微信,主要取决于效率、成本、可靠性和法律地位。受制于成本,法定数字货币在日常小额支付领域不一定能够替代微信和支付宝,但是在金融资产的交易领域,比如票据交易资产交易等,就很有可能替代传统的交易模式。[2018/4/13]
谈到数字货币,李礼辉博士认为数字货币是采用数字化技术的货币形式,而具有法定地位、具有国家主权背书、具有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货币构成法定数字货币。数字货币能不能替代传统的货币形式,能不能取代新兴的电子支付工具成为主要的货币形式和主要的支付工具,取决于四个关键因素: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具有商业价值的经济规模和具备社会认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李礼辉博士分析了虚拟货币生长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发展变化的态势。针对目前数字货币监管中面临的挑战,李礼辉博士提出我们需要加快数字金融制度建设,加强国际监管协调,推进数字金融制度和数字金融标准化建设,立足于数字金融的可持续发展,立足于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快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抓紧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抓紧研究制定虚拟金融监管制度,抓紧制定数字金融的专业化技术标准和验证体系,引导数字金融发展的正确方向。数字金融涉及全新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制度建设工作应先易后难,先出台监管法规,再出台法律。对于网络虚拟金融,应该加强国际监管协调,努力与主要国家达成监管共识,建立国际监管统一标准,采取国际监管一致行动,联合研发可行的技术方案,有效管控资金在“链上地下”的跨国违法流动。
随后,李礼辉博士从分布式、多中心、有中介的联盟链的架构以及分布式去中心、自组织的公有链架构这两种架构对区块链发展的不同路径做了简要分析和总结。展望未来,李礼辉博士认为我们需要跨越障碍的创新和勇气,也需要脚踏实地的科学态度和方法,金融业者需要创新的科技业者的创新和突破,也需要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市场机构支持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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