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oinDesk报道,代表27个成员国的欧盟理事会一致批准了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和新的加密转移反措施,使欧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拥有加密许可制度的主要司法管辖区。据悉,MiCA要求钱包提供商和交易所等加密货币公司寻求在整个集团内运营的许可证,并要求稳定币发行人持有适当的储备。
欧盟知识产权局更新NFT和虚拟商品商标申请指南:金色财经报道,为应对包含虚拟商品和NFT相关术语的商标申请的突然增加,负责欧盟商标注册的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发布了关于虚拟商品和NFT分类方法的指南。该方法被写入2023年版指南草案“EUIPO系统用户的主要参考点”中。
EUIPO将NFT定义为“在区块链中注册的唯一数字证书,用于数字物品的验证,但是却与这些数字物品不同”。
EUIPO表示,虚拟商品和NFT属于尼斯分类的第9类。这是因为它们被视为数字内容或图像。在向EUIPO提交申请时,“虚拟商品”和“NFT”这两个术语本身都是不可接受的。相反,与虚拟商品相关的物品的内容必须是具体的(例如“虚拟商品,即虚拟服装”)。对于NFT而言,NFT验证的数字物品也必须是具体的。在将于2023年发布的第12版《尼斯分类》中,术语“通过NFT验证的可下载的数字文件”将被添加到第9类中。(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2022/8/17 12:32:07]
据金十称,欧盟方面同意加强对加密资产交易征税的规定。欧盟理事会已就其关于修订税收领域行政合作指令的立场达成一致。修正案主要涉及加密资产交易收入信息的报告和自动交换以及最富有个人的预先税收裁定信息。目的是通过扩大登记和报告义务的范围以及税务机关的整体行政合作来加强现有的立法框架。现在将涵盖其他类别的资产和收入,例如加密资产。税务机关之间将强制自动交换信息,这些信息报告必须由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提供。该指令基于理事会今天通过的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中规定的定义,涵盖范围广泛的加密资产。此外,以去中心化方式发行的加密资产以及稳定币,包括电子货币代币和某些不可替代代币(NFT),也包含在该范围内。
声音 |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Libra对欧盟机构是一个警醒: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表示,对于欧盟机构来说,Libra是一个警醒。(金十)[2019/11/9]
此前4月份消息,欧盟议会批准首个欧盟范围内的加密货币法规MiCA。
声音 | 欧盟财政专员:将提议制定新规则来规范Libra这样的加密资产:欧盟财政专员Dombrovskis表示,将提议制定新规则来规范像Facebook(FB.O)旗下加密货币Libra这样的加密资产。[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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