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财经报道,2021年5月29-30日,国际金融论坛2021春季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在论坛“数字货币与未来数字化转型”环节表示,央行数字货币研发需要在七个方面重点考量:1、技术路线,是基于账户型还是基于代币型。我国数字人民币采用的是账户类型,但在某种方面与加密货币的设计思路一脉相承;2、价值属性,选择央行负债还是运营机构负债;3、运行架构,双层架构正逐渐形成各国的共识,数字人民币也采用双层运营体系。个人以为,双层运营与单层运营也并非二选一的关系。。如果央行数字货币直接运行在以太坊、Diem等区块链网络,那么中央银行可借助它们的BaaS服务,直接向用户提供央行数字货币,而无须借助中介机构。单层运营可以使央行数字货币更好地惠及没有银行账户的群体,实现金融普惠;4、是否计息,当前数字人民币暂不考虑计息;5、数字货币是选择发行还是兑换;6、是否选择智能合约,还需要审慎态度,数字货币不是对事物货币的简单模拟,智能合约的整体成熟度优待考虑,在具体应用时,需要从简单开始逐步升级;7、监管,在设计央行数字货币时一方面要考虑反、反逃税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大众隐私保护。以上都是我国在实践央行数字货币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姚前:央行数字货币基于账户和基于代币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前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今日在国际金融论坛(IFF)2021年春季会议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基于账户和基于代币的两条技术路线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实际上代币也是一种账户,只不过是新型的账户,我们称之为加密账户。相比传统账户,用户对加密账户的自主掌控能力更强。(凤凰网财经)[2021/5/30 22:56:47]
姚前:对跨国平台企业征收数字税有助于维护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表示,2020年《OECD/G20关于实现包容性数字税框架的“双支柱”路径的声明》提出的“用户参与”方案认为,用户数据是社交媒体、搜索引擎以及电子商务等数字经济业态价值的创造基础,因此赋予了用户所在国向相关数字平台征税的权力,且无论数字平台是否在本国有实体存在。同时,对跨国平台企业征收数字税,亦有助于维护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贝壳财经)[2020/12/16 15:22:26]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完善区块链治理机制,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表示,未来在中心化和去中心化这两个极点之间,将会存在一个新的领域,各种区块链系统拥有不同的非中心化程度,以满足不同场景的特定需求。我们要完善区块链治理机制,要发挥区块链技术的正能量和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在核心关键技术上下功夫,不受制于人,同时要促进区块链技术整个市场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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