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出借人起诉请求返还莱特币获法院支持_比特币:数字货币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个案的裁判结果亦不代表任何所谓的监管新动向。呼吁大家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近日,北京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出借莱特币引发纠纷的民事案件。2014年12月,被告向原告提出借用50000个莱特币,并承诺于2015年10月前分期全部归还给原告,后原告向被告指定地址转入50000个莱特币,被告就此出具借条和收条,后被告并未遵守约定及时偿还,经原告催要陆续返还部分。2017年4月,双方确认实际归还17000个,被告尚欠原告33000个未返还。后续对于原告的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2019年2月之后,被告甚至不回微信、短信。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莱特币33000个。

链上数据分析:现货交易所BTC流入数量仍在上升:金色财经报道,根据cq.live数据显示,现货交易所BTC流入均值仍在增加,目前接近1.5BTC,历史数据显示现货交易所流入均值超过1.35时,盘面出现早期顶部迹象。(注:大量资金流入交易所通常预示横盘/看跌的市场,可能是部分巨鲸率先采取行动的早期迹象。)[2020/12/4 23:05:36]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莱特币33000个。

分析:三个因素导致比特币在一个月内首次跌破1.1万美元:Coindesk发文称,三个因素导致比特币在一个月以来首次跌破11000美元。首先是比特币与传统市场同步下滑。其二,加密交易者已经摆脱了最近对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投机狂热,这种狂热大部分发生在以太坊上,而以太坊价格曾于周四大跌8.3%。其三,矿工们出售了部分比特币,此前报告显示,比特币向交易所钱包的转移有所增加,这通常被视为卖出压力加大的前兆。[2020/9/4]

分析:以太坊波动率正在下降,最不稳定时期或已过去:根据数据分析网站Skew的数据,ETH/USD的波动率期限结构(ETH ATM Implied Volatility Term Structure)将从4月8日记录的193.41下降至121.22。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一直到2020年12月,随着2020年圣诞节到期的合约其波动期限结构将下降至106.98。交易员称以太坊最不稳定的时期已经过去。(Ambcrypto)[2020/4/8]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或是任何山寨币,其法律属性都是相同的,2013年《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虽然在后续的相关规定中,不再强调比特币作为特定的虚拟商品的属性,但也没有任何文件对此予以否定。

其次,在政策监管趋于严格的情况下,如果将虚拟数字货币纠纷视为民法意义上的物,以返还原物请求权提起民事诉讼,更有可能获得支持,目前我们团队也在梳理相关的判例,稍后会有更加系统的案例分析。如果以民间借贷的角度起诉,自然而然将虚拟数字货币与法币概念混在一起,则有可能被认为“违背公序良俗”,导致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最后,即便法院判决返还虚拟数字货币,实践中执行也是个难题,我本人认为,正是由于目前法院无法对虚拟数字货币强制执行,常规的执行手段失效,因此大量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虽然法院可以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员司法拘留或是纳入失信人,严重的也可以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但需法院认定败诉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也就是说法院需要查明败诉方有币但拒不返还,如何证明败诉方有币,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

关注我,之前说过要解读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但最近约了几个关于nft领域的咨询,稍晚点,进行逐字逐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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