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在一起虚拟货币交易案件中判决借条无效且交易平台停止造成的损失风险自担_数字资产:数字资产评估

6月27日消息,近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虚拟货币交易案件。该案中,王某向李某某转款150万元,约定由李某某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资,后因为虚拟货币交易价格下跌,李某某未能按期返还收益,王某限制其人身自由,让李某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李某某转给王某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作为最终在交易平台出售实际金额以抵销上述债务。李某某按约转虚拟货币给王某后,因为交易平台停止运营,王某只出售了部分虚拟货币并提现,剩余部分无法交易,故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某偿还剩余款项。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不符合一般民间借贷的逻辑和交易习惯,故认定双方不存在借贷合意。其次,投资虚拟货币,是未经批准的非法投资行为,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剩余虚拟货币未予抵销系因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停止,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应由王某自行承担。故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后王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数字货币板块开盘拉升,四川成渝涨超7%:12月15日消息,数字货币板块开盘拉升,四川成渝涨超7%,数码视讯、科蓝软件、旗天科技跟涨。[2021/12/15 7:40:20]

四川数字经济发展路线图出台,将推动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1月25日,四川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出台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四川)建设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解读。针对四川省数字产业规模不大、集聚发展不够、核心竞争力缺乏等问题,四川提出促进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包括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产业整体提升、加快5G和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高地、推动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等任务。(21世纪经济报道)[2021/1/25 13:27:53]

成都金融管理局:四川数字资产交易中心与加密货币无关 不等同于数字货币交易所:针对四川将推动设立数字资产交易中心一事,成都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四川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是权益类交易场所,将以数据资源为基础,以数据产品交易和数据服务为核心,提供数据产品销售、数据增值服务、数据金融服务、培训咨询服务和产品创新服务,全面覆盖大数据交易和大数据应用相融合的综合服务链体系。同时,工作人员也强调,数字资产交易中心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无关,不能等同于数字货币交易所。[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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