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2月14日发布公告,更新其在虚拟资产和首次发行代币ICO方面的立场。
加拿大加密货币行业代表敦促立法者尽快提供更明确的相关监管规定:据new.bitcoin消息,加拿大加密货币行业代表要求立法者尽快就加密货币监管提供更明确的规定。[2018/5/31]
立陶宛银行最初于2017年10月发布了一份文件,详细阐述了其对ICO和数字货币的立场,并明确了如何以及何时可以使用虚拟资产进行支付。该文件还规定了金融市场参与者如何以及以何种条件设立虚拟资产投资基金。
金色财经现场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高级经济师安起雷:应尽快制定相关监管规则:金色财经现场报道,在2018全球首届万国区块链技术博览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高级经济师安起雷发表讲话,他指出:区块链技术非常热,区块链技术与金融结合时,会面临不少问题。二者的结合可以使支付、信用评级、交易等方面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市场化研究。监管部门应该明晰:我们要做什么、谁在做、怎么做的问题。监管部分应该尽快建立相关规则与制度,只要能促进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并将互联网经济、区块链技术相结合、将优势最大化可能就是监管部门最期待的。[2018/4/21]
最近的文件显示,银行并未对其基本原则进行修改,强调FMP仍应将其金融服务活动与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分开,不应参与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活动或提供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服务。
Coinone交易所CEO:韩国数字货币领域头部企业正积极参与监管规则制定:韩国第三大数字货币交易所Coinone首席执行官Cha Myunghun表示,近月来,韩国数字货币领域头部企业正越来越多地参与监管,向政府官员传授相关技术,并制定了一些自律规则。他认为:政府关心数字货币不可避免,但诸如关闭交易所等极端措施将会过分。法规应关注交易或将大笔资金转移到国外等非法活动。此外,ICOs迅速蔓延,政府必须规范。目前的问题是,该领域仍处于灰色地带,即使公司发现可疑活动,也没有途径向政府报告,监管机构或还没有意识这个问题。[2018/4/11]
该政策仍然不允许FMP通过虚拟资产接受支付,但提供了使用第三方服务的可能性。支付给FMP账户的款项只能使用法定货币。
该银行目前的立场允许为专业投资者创建包括viritual asset在内的金融基金。禁止FMP接受有或无利息偿还义务的虚拟资产。该银行还强调,FMP不得发行虚拟资产贷款或接受虚拟资产作为抵押品,除非它们被视为有价证券。
去年10月,立陶宛监管机构举办了一场研讨会,研究ICO对该国经济的“威胁和潜在利益”。当局随后表示,在过去的18个月ICO交易量高达5亿欧元(折合5.67亿美元),并要求采取更严厉的反欺诈机制。会议指出,“根据ICO的数据,立陶宛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经济增长率高达305%。”
去年6月,立陶宛发布了关于ICO新的、全面的“准则”。在涉及税务、会计和反等广泛监管方面,议员们似乎特别指出,ICO代币的“授予利润或治理权”是决定其是否构成证券的关键因素。
文章编译自:cointelegrap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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