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积分通兑服务的刑事风险_区块链:炎币交易所app下载

自早年的游戏币开始,互联网积分奖励就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模式,用于换取特定道具、会员权益等。在94公告发布后,有的项目方将虚拟货币包装成互联网积分的概念。2018年,央行货币金银局领导发布文章《切实加强虚拟货币监管,牢牢维护国家货币发行权》中特别提到互联网积分的概念和监管底线,一是禁止挂钩人民币,绝不能和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二是控制使用范围,互联网积分的使用范围须在平台内部,一些平台上参与交易的不同法人主体之间不能通用,消费者之间不能相互转让;三是限制持有收益,虚拟货币自身不可附加任何利息。但以积分之名行或非法集资之实等违法犯罪行为仍不鲜见。

Januar 选择 Tuum 作为核心银行服务提供商:金色财经报道,Januar 是加密企业和机构投资者进入新数字经济的合规门户,已选择 Tuum 作为核心银行平台,以实现其泛欧目标。Tuum 的银行核心将用于为加密公司建立账户和支付解决方案,以便他们像任何其他业务一样接收和发送付款。

Januar 是首批向加密企业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法定加密轨道服务的支付机构之一。(finextra)[2022/6/10 4:15:36]

积分兑换服务的分类

声音 | 上海嘉定南翔镇人大主席万平:将为区块链技术企业提供成长土壤:12月17日,“数字经济产业高端峰会暨2019上海蓝天经济城企业年会|深圳”在深圳南山区举行。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大主席万平出席会议并为峰会致辞,他表示,在区块链生态建设事业中,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早有布局,与蓝天经济城携手共同建设总计4万平米的区块链集聚区,为区块链产业发展提供良好基础。与此同时,基于“科技发展,人才先行”的理念,南翔镇人民政府为加速推进区块链行业人才培养,共同构建区块链产业人才培育体系,携手蓝天经济城共同打造区块链人才培养计划,为行业发展提供“硬核”动能。[2019/12/18]

目前商家采用的积分兑换有两种主流模式,一种是奖励积分,一种是充值积分。在奖励积分模式下,用户通过在经营者的app或线下购买其商品或服务,或者完成特定任务等或获取经营者奖励的积分,积分只能用于其该经营者运营的app或平台以及合作商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也有部分电商采用充值换取积分的商业模式,根据电商平台规则,用户充值人民币后按照一定比例换取积分,积分可用于购买该平台上的商品或服务。

现场 | 创世资本CEO丰驰:只能提供钱的通证基金将遭到市场淘汰:金色财经8月25日现场报道,由VFUND和创世资本联合举办的中澳区块链生态峰会8月25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创世资本CEO丰驰在会上指出:区块链市场经历了一系列变化。1.从早期野蛮生长到文明化;2.从狂热到理性;3.从投机到价值投资。他在会上表示:“市场早期基金方是强势方,但现在基金越来越多,项目方逐渐成为主角。目前每个项目大概有30到40个基金在看,每个基金每年大概有100多次投资机会,只能提供钱,而没有其他资源的通证基金会遭到市场淘汰。”[2018/8/25]

企业设置的充值积分,实质上是平台向用户销售的一种商业预付卡,即企业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如果该预付卡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则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应当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超出前述范围进行跨集团通兑,则属于多用途商业预付卡。

跨集团积分通兑的刑事风险

根据人民银行、监察部等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企业,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商业预付卡须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付卡属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提供预付卡服务,应当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预付卡只能通过现、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充值,同时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机构,才能发行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

因此,若企业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且未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的,若提供充值获取积分奖励,并将该积分用于跨集团的消费、兑换的,可能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款“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而构成非法经营罪。

若企业以推销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指定商品或者销售自行发行的积分为名,由参加者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者一定数额的积分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积分购买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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