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DGX和比特币被抢了怎么办?数字资产受法律保护吗?_比特币:CoinMerge OS

最近比特币暴跌一波之后继续向着2万美元靠近,

币圈市值迈入一个稳定上升的新台阶

上海比特币入室抢劫案判决了!

越来越多的人持有数字资产,那么大家的数字资产是否受保护呢?

咱们把一些老案例翻出来,就能证明大家的数字资产是受保护的

一切还得从两年前的一场入室抢劫比特币的案子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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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币

被抢走的比特币到底该不该还?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8年6月12日,严冬、吕芳、张飞、傅云四人进入皮特和妻子王晓丽家中,胁迫二人将持有的18.88枚比特币、6466枚天空币转入严冬等人指定账户内。

随后,皮特和王晓丽报警。严冬等四人承诺自愿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

加密律师:Hinman文件显示SEC优先扩大其管辖权而不是保护投资者:金色财经报道,根据加密律师 Fred Rispoli 的说法,Hinman 文件描述了一个机构优先扩大其管辖权,而不是履行其保护美国投资者的核心责任。“这些文件对证交会不利,但表象上的损害更大。综合来看,它们表明,证交会显然更关心的是扩大自己的地盘,而不是其近90年来保护美国投资者的使命。它们展示了机构官僚作风最糟糕的一面。”Rispoli 推测,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文件,以阐明围绕 Hinman 演讲发生的事件,并强调各种实体和个人可能参与塑造叙事。这包括探索 SEC 工作人员关于 Hinman 为何无视他们将 Ether 从他的演讲中排除的建议的沟通。[2023/6/16 21:41:04]

?法院判决现场然而,返还的承诺就像一张空头支票迟迟没有兑现。皮特、王晓丽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

风语筑与蚂蚁集团旗下鲸探平台签约:金色财经报道,风语筑与蚂蚁集团旗下的鲸探数字藏品平台进行签约合作。此次合作,双方将凭借各自在数字科技应用领域的沉淀以及在元宇宙领域的先发优势,结合数字藏品的设计、建模、展示与交互,在虚拟展馆及VR/AR交互等领域开展业务布局、研发投入和实践落地。双方将围绕鲸探平台元宇宙空间「鲸探展馆」,在3D虚拟建筑的建设、业务协同与商业化应用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推动传统文化IP、非遗、城市记忆与数字藏品行业融合发展,践行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金十)[2023/1/10 11:04:1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88枚、天空币6466枚。

若不能返还,则根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CMC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

比特币全网未确认交易数量为5891笔:金色财经报道,据BTC.com数据显示,目前比特币全网未确认交易数量为5891笔,全网算力为249.11 EH/s,24小时交易速率为3.03 交易/s,目前全网难度为36.95 T,预测下次难度下调6.93%至34.39 T,距离调整还剩2天11小时。[2022/12/4 21:20:37]

严冬等四人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他们认为:

目前中国法律并不认可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未将其作为中国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因此他们有权力不返还。

2020年5月6日,法院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划重点,比特币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

瞬间,所有国内炒币者、尤其是经历过币圈94的人全都沸腾了,他们热泪盈眶、奔走相告这个似乎比减半更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Robinhood疑似已上架AAVE和XTZ:10月24日消息,股票和加密货币交易平台 Robinhood 似乎已上架 AAVE 和 XTZ。[2022/10/24 16:37:19]

甚至有人提议:

5月6日值得所有中国持币者纪念,以后5月6日就是中国的虚拟货币合法日。

虽然皮特、王晓丽胜诉大快人心,

但是截止至判决日期2020年5月6日:BTC价格为9000美元左右人民币59250元,如果按人民币算,皮特他们还是要亏好多,抢劫者还是有赚头……

这岂不是给了罪犯空手套白狼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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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什么?

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农夫山泉首发限定数字藏品:金色财经报道,据农夫山泉官方公众号,农夫山泉首发限定数字藏品,总计发行1000款,由腾讯云数字藏品平台提供方案和技术支持。农夫山泉-2022限定数字藏品以高山、湖泊、东北虎、猫头鹰等自然元素为灵感,每款设计均不完全相同,每款设计仅发行数字藏品1份,共计1000份,每个数字藏品都有唯一标识,不可篡改,永久保存。[2022/6/27 1:34:04]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满足两个条件,法律都会保护:

1、合法:

不偷不抢不,正规渠道获得的个人财产,法律都保护。

2、是财产:

财产背后对应的概念是价值,凡是凝结了人类抽象劳动力的事物,都可算作财产。

基于这两点,我们讨论一下比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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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合法吗?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持币者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会跟着进步,由于虚拟货币的投资者日益增多,

作为虚拟财的数字货币2017年10月1日转正,它是合法的。

中本葱蘸酱为大家搜集了当时修改的民法细则:

《民法总则》第115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读

之前的《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该规定没有明确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个人合法财产中,对于“其他合法财产”,也无明确的解释。

近年来,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等作为新的财产类型的代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未来,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将会深刻改变人类的生活和生产,而目前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并不少见。本次《民法总则》将数字货币类网络虚拟资产与法定权利一并列纳入‘物权客体’的范畴,将有助于此类财产权利的保护,也为今后具体细则的确立和制定开辟了方向。”

或许大家对币圈94仍旧心有余悸……

那时的币圈封的封、抓的抓,国家队一出手,不管是圈内还是圈外,任谁也不会觉得玩这个东西合法。

但我仔细看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文件后发现:

文件中是严令禁止ICO、人民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等。

但禁止持有比特币,一个字儿也没说啊!

相反,《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而且本次案件法院判决也表明:

法律认为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范畴。

可能也有人不满意:法律居然把比特币划归为“网络虚拟财产”?比特币又不是Q币、游戏点卡!

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币圈的资产更像是股票一样的资产,每一个“币”背后其实是一家家以区块链为基础建立的新型科技公司……

比如澳洲的METEX交易所就由资产管理公司AinslieWealth投资设立,为数字货币与国际贵金属交易提供了非常方便及安全的途径:

但即使是“网络虚拟财产”,在我国法律中也是来之不易。早在2003年,北京就出现了全国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因网游装备不翼而飞,玩家李某将游戏运营商诉至法院。

但那时我国法律体系中还没有“网络虚拟财产”这一说。

眼看现行财产认定范畴无法满足现实情况,几近波折后,直到2017年3月,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才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畴,并在2017年10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条法律,也是上海法院二审判定标准之一。

综上来看,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比特币一直以来都是“有编制”的。

换言之,当你的合法私人虚拟货币资产比如说你的数字黄金DGX受到侵犯时,你完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PS:币被抢了可以找回来,且受法律保护。

可是如果你是放在钱包里,自己私钥掉了可就找不回来了哦!

下一篇文章我们将来讲述关于私钥如何安全保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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