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这一要求,将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社会治理,区块链大有可为。
总书记在中央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抓住区块链技术融合、功能拓展、产业细分的契机,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区块链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将有力推动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随着大数据、云计算、5G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与人的联系拓展到人与物、物与物的万物互联,数据已成为数字时代的基础要素。当应用于数字金融、医疗服务、版权保护、商品溯源等领域时,区块链将为这些领域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提供可靠数据信息。比如,区块链可以帮助监管部门轻松获取商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流程信息,大大降低监督执法成本。
声音 | 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范金刚:不能以区块链思维方式来进行区块链建设:据证券日报1月6日消息,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区块链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范金刚表示,在当今互联网与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区块链发展最需要解决的困难是思维方式的转变。现如今,技术思维大多是互联网思维:开放、平台化、信任依赖,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产生的流量是其价值所在。区块链在原有互联网信息传递的基础上,带来了更大范围、更加开放的信息与价值同步传递,是互联网思维的升级迭代。区块链不只是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更是下一代合作机制和组织形式。区块链的共识、共建、共享、共赢思维不只是平台,更定位于生态,不仅跨界、更要跨国,是大国竞争的手段,将它使得未来世界连接变得非此非彼、亦此亦彼。如果我们不能以区块链思维方式来进行区块链建设,就不能将区块链的真正价值挖掘出来,也将导致区块链无法真正赋能实体经济,从而影响区块链的发展进程。[2020/1/6]
区块链可以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区块链中的共识机制、智能合约,能够打造透明可信任、高效低成本的应用场景,构建实时互联、数据共享、联动协同的智能化机制,从而优化政务服务、城市管理、应急保障的流程,提升治理效能。比如,依托区块链建立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监管机制,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打通不同行业、地域监管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当审计部门、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会计机构之间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审计数据、报税数据、资金数据、账务数据的共享,数据造假、逃避监管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声音 | 人民日报:以区块链赋能社会治理:11月21日,人民日报刊文《以区块链赋能社会治理》。文章提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这一要求,将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社会治理,区块链大有可为。区块链可以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可以助推社会治理精细化、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也要看到,包括区块链在内的最新科技成果,在应用初期难免出现不成熟、不规范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区块链等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专门法规,为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提供指引。完善与电子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助于更好厘清开放共享的边界,明确数据产生、使用、流转、存储等环节和主体的权利义务,实现数据开放、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之间的平衡,进而促进科技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2019/11/21]
区块链可以助推社会治理精细化。数字时代,社会治理须透过海量数据发现真问题。区块链能有效集成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并通过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交互分析,将看似无关联的事件有序关联起来,从而提升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精准预警、精准处置的能力。比如,深度分析单位时间物资、资本的集中流向,可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领域提前预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提供决策参考。
动态 | 雄安新区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要求以区块链等为基础:雄安新区官网发布《新区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其中,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要求。[2019/6/11]
区块链还将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在司法、执法等领域,区块链技术与实际工作具有深度融合的广阔空间。比如,运用区块链电子存证,解决电子数据“取证难、示证难、认证难、存证难”等问题。将区块链技术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把区块链智能合约嵌入裁判文书,后台即可自动生成未履行报告、执行申请书、提取当事人信息、自动执行立案、生成执行通知书等,完成执行立案程序并导入执行系统,有助于破解执行难。
也要看到,包括区块链在内的最新科技成果,在应用初期难免出现不成熟、不规范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区块链等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专门法规,为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提供指引。完善与电子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助于更好厘清开放共享的边界,明确数据产生、使用、流转、存储等环节和主体的权利义务,实现数据开放、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之间的平衡,进而促进科技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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