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厅长:探索区块链技术推进执法监督和监狱计分考核公开公正_区块链:比特币交易网官网

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16日,内蒙古司法厅厅长毕力夫表示,可以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全程固定执法流程,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真实客观评价,促进执法规范化,推进执法监督和监狱计分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内蒙古地广人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平衡,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针对以上短板,内蒙古司法厅可以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公有链上,任何人都可读取、发送数据进行有效确认,任何人都能参与其共识过程,把公有链上公共法律服务数据记录公开,除涉密的数据外,所有人都可以访问,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协同效率。通过数据汇总分析甄别,可以更加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内蒙古: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金色财经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深度调整产业结构,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推进信息技术与工业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2022/6/27 1:34:25]

内蒙古自治区已累计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49个:金色财经报道,内蒙古自治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已被全面清理取缔,全区累计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49个,对监测发现的186个虚拟货币挖矿IP重点名单实现动态“清零”。(内蒙古日报)[2021/12/20 7:50:30]

内蒙古发改委就\"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25日消息,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行业环境及防范金融风险,内蒙古发改委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一、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五、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八、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公众号)[2021/5/25 22: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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