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荐读 | 区块链技术服务合同 必备条款是啥?_区块链:SDTK

近期区块链技术作为产业金融、电商创新的“必选技术”受到热捧,但金融科技进化到如今时点,有其特殊性。为了协助区块链技术提供方,不被产业金融和电商大平台“忽悠”,飒姐特撰写这篇文章,供老友参考。

内 容 提 要

1.近期产业金融与电商创新的特点

2.技术公司与帮助犯

3.保护自己的必备条款

所谓“产业金融”,还是围绕供应链金融,在核心企业上下游形成一个圈子,圈内的企业可以凭借其与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等创造一种“信”。而这种信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固定。

这本身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某些企业出现了将信作为ICO所发出的tokens,逐渐引入了不合格的投资人,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金色晚报 | 9月15日晚间重要动态一览:12:00-21:00关键词:MakerDAO、Tether、印度、DeFi联盟

1.MakerDAO通过执行投票,将Dai全局债务上限提高至9.48亿。

2.马云:制造业和服务业都离不开金融业的发展,这一切的核心要靠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

3.火币全球站8月销毁487.2万个HT,环比7月增长97%。

4.日本交易所Fisco起诉币安,称后者在2018年“Zaif黑客事件”中为提供便利。

5.印度或将出台法律禁止加密货币交易。

6.Tether执行10亿USDT链交换。

7.USDT场外价格跌至6.82元创今年1月份以来新低。

8.诺奖得主萨金特:区块链将改变银行的面貌,促使银行做出反应。

9.Curve、Aave、Synthetix等10个项目加入火币全球DeFi联盟。

10.FATF列举涉及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潜在危险信号。[2020/9/15]

电商的创新,主要有两个风险点:

金色财经行情播报 | BTC回调反弹,重上11000美金:据火币行情显示,今日BTC凌晨开始回调,下午反弹重上11000USDT,期间波动扩大。日线图连续拉升已形成较大乖离,整理需求增大;4小时图上行趋势依托均线MA10,局部动力减缓;1小时图呈双顶雏形后颈线未破。截至18:30,主流币的具体表现如下:[2020/7/29]

一是涉嫌组织领导;

二是涉嫌开设。

读者莫要惊讶,电商平台为了吸引客户,对于客户传播的行为进行奖励,而这种奖励很容易突破“三层”的限制,导致该行为滑向违法,甚至犯罪。而开设就更为隐蔽,有些旅游网站、机票网站,将飞机延误险作为标的,还设计了赔率。前几年流行的“一元夺宝”模式,今年以来又开始抬头。

分析 | 金色盘面:ETH/USD 负面消息不断 导致市值锐减:金色盘面综合分析: ETH/USD 最近负面新闻不断,虽然V神多次发声,但是市场并不买账,刚刚CNN发表观点,认为投资者情绪低迷,对于整体市场缺乏信心是关键,并非ETH的个体问题。通过市场表现,看到ETH在一个下降通道内运行,暂时缺乏技术支撑,投资者可能要有足够的承受力来面对较长时间的价格走低。[2018/8/24]

如上模式,如试图用区块链技术的方式进行实现,也就是在传统IT技术之外,加入加密技术。区块链技术服务公司就充当了服务提供商。如甲方存在较大法律风险,技术公司乙方应当甄别风险,保护自己。

金色独家 UMINING技术负责人:比特币是无法取代的:金色财经独家专访,UMINING技术负责人Terry在接受金色财经独家专访时表示:“比特币是无法取代的,是整个数字货币行业的代表。“就算有更加实用、高效的数字货币出现,比特币依然会在那里。”[2018/6/14]

所谓帮助犯就是帮助他人从事犯罪行为。实践中,最难区分的是“中性业务行为”与“帮助犯”,区块链技术服务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到底是中性的业务行为(也就是卖刀的)还是“帮助犯”(明知他人杀人,还卖刀给凶手)值得探讨。

对此,飒姐的观点是:要看这个所谓的中性行为到底有没有创设“法所不容许的风险”。以给黑客送披萨为例,明知食客是国际上通缉的黑客还卖给ta披萨,卖披萨的行为是中性业务行为,虽然客观上帮助了黑客,但没有创设法所不容许的风险。

而区块链技术公司接到服务订单,要看自己用技术帮别人实现了哪些需求,这些需求到底是不是法所不容许的,也就是说,到底有没有帮别人实现“不法”需求。

这就要有一定的鉴别能力。从形式上,若非常明显就是、、欺诈等不法业务,那就不能帮助实现客户的这些不法要求;若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还为虎作伥,实行行为人已符合犯罪的,则帮助行为人也可能涉嫌犯罪。

首先,技术服务商应要求甲方承诺自己的商业模式合法。这条属于防君子不防小人,是为出现纠纷后,留个证据(或反驳理由)。

当然,技术方,也就是乙方,也必须有一定的鉴别能力;若明摆着就是涉及、、等还为其服务,那么,自身的法律风险就择不清了。

其次,利润分成尽量一次性卖断,不要与甲方盈利挂钩。这主要是从办案实际出发,若与甲方利益直接挂钩,很有可能会被办案机关带走审讯,徒增家人的担心和烦恼,尽量不要这样做。若是做了,就面临一个解释问题,若确实没有为虎作伥,也没啥大事。

再次,仅提供技术服务,切勿提供增信。在乙方义务中,仅写技术参数、算法等,不要涉及技术之外的服务,既然是区块链技术合同那就干干净净。

最后,尽量不要让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公司老板及高管姓名。有些创业公司喜欢“攀附贵”,对老百姓或投资方宣传时会挂上,我们在人保投保了,我们使用的是北京XX大牛的公司做技术,我们没问题,快来投资吧。声誉风险还是要防的,否则,早晚会演变成法律风险。

在真实的办案中,飒姐经历的云南某案、河北某案、北京某案中,外包技术团队甚至学术团队都被办案机关讯问,甚至上门“请到局里坐一坐”。

为防止不必要的询问和检查,还不如一开始就把法律风险堵住,踏踏实实地做好技术工作。

今天师弟的父母到律所找我,说他一大早被带走了,他是典型的技术男,曾经在出事前找我聊过一回,我建议他把飒姐手机号给父母留下,可是他是孝子,怕父母担心,也存有侥幸心理。

还是劝一句,凡事早做准备,不要谋什么概率。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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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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