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星在微博称,最近一段时间,身边几个朋友,被币圈的乌烟瘴气逼出了行业,令人遗憾。币圈充满了故意或者不故意的子,而绝大部分人根本没有欲望去分辨局,他们更关心盈利,而非是非。但总有人要去分一些是非的,否则这个币圈会越来越臭到令人窒息。EOS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一直说过,作为技术尝试没啥问题,有问题的是“百万TPS”、“下一代操作系统”等欺诈性宣传,募集资金的不透明,边ICO边拉盘的操控,不负责任的英文协议等,给整个币圈树立了成功圈钱的坏榜样。这个在美国没什么人理睬的子团队,在中国被另一帮子捧成了神,走几十亿美元,去买飞机买房。VDS更是典型的例子,几个聪明人设计的游戏,用好了区块链的各种技术,但比起EOS欺诈,VDS可能更令人能接受些,至少是透明公正的规则。如果这个世界是拿到钱就是对的,那所有的人讲故事集资然后贪污集资款就都是对的,谁都熊市粉,牛市钱,那是多么丑陋的世界。不是我不能接受,只是期望太高,失望到恶心罢了。
声音 | 陈伟星:有了区块链后Token是避不开的 必须理解它:陈伟星刚刚在微博表示,有了区块链技术,我们要面对一些现实:1.必须得发展行业,这是未来30年让中国成为全球金融大国的核心机会;2.Token是避不开的,必须理解它;3.全球化交易是避不开的,必须接受它;4.未来加密数字经济的愿景是很好的,这很可能是人类的希望。
我们也要面对一些现实的困境就是:如何分别局?如何打击子?现在全球的监管治理方向主要有:1.辨别是否涉嫌证券发行与交易,纳入证券法体系;2.辨别是否存在欺诈;3.辨别是否存在操纵市场;4.辨别是否存在贪污挪用公共资金。社会的进步都不是温柔乡来的,与人性之恶的斗争,需要用智慧和创造。[2019/6/6]
声音 | 陈伟星:区块链的设计不在于功能有多丰富而在于是否能做到防止作弊、建立信任:泛城资本陈伟星今日发微博表示,区块链是数字时代的“立法技术”: 1. 一部好的法律,不在于文笔有多优美,也不在于内容有多丰富,而在于其逻辑是否精确,是否能做到惩恶扬善的执行; 2. 区块链的设计,如同数字时代的法律,不在于功能有多丰富,也不在于系统有多庞大,而在于是否能做到防止作弊、建立信任; 3. 区块链创业者,不光得懂技术,还得懂法律、懂金融、懂,从而能发明和设计数字时代的法律,并能有效组织数字时代的人类秩序; 4. 比特币虽然是看起来非常简单的一个区块链应用,但却符合区块链的设计特征,是一个非常优美的基于计算机语言的“数字法律”; 5. 正因为区块链是数字时代的“立法技术”,所以,防范作恶与激励行善,就是其唯一使命,而且是“绝不包容作恶”的; 6. 区块链上的“立法”,即惩恶扬善的算法设计,本来就不是易事,所以需要创业者、监管者、媒体、专家学者等共同区分善恶是非,共同推动执行手段; 7. 这个世界的欺诈手法,并不见得是绝症。在优美的技术面前,也许和建下水管道排生活垃圾一样简单。人类社会从相互欺诈的历史循环里跳出来,走向创造与合作的世界,比绝大部分人想象的要乐观。[2019/1/22]
动态 | 李笑来与陈伟星名誉权纠纷案明日开庭: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告显示,“李笑来诉陈伟星利用互联网侵害名誉权纠纷”将于10月11日9时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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