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即法律?听一听法律专家怎么说_FTC:区块链FTC币

《核财经》App编译1月23日,一位法律专家在牛津大学商法博客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无疑受制于国际私法。

德国耶拿弗里德里希席勒大学(FriedrichSchillerUniversity)欧洲研究中心(CentreforEuropeanStudies)联席主任、国际私法教授吉塞拉鲁尔(GieselaRuhl)将她的分析命名为“法律适用于智能合同,还是无事可为?”正如标题所暗示的那样,报告认为,人们想当然地认为,智能合约与既定法律先例之间的摩擦可能被过度夸大了。

骇客联盟将代码开源,实现DeFi+DAO应用生态:据官方消息,骇客联盟近日已将代码开源,完全去中心,支持虚拟机EVM、WASM技术、多链跨链技术和多元化生态挖矿机制。社区用户和项目机构可以通过主网查看使用源代码,参与超级节点多元化挖矿,实现链与链之间数据流通和价值交换,全球区块链开发者可以随时跟踪开发进度。

据悉,骇客联盟是由传统金融机构从业者与区块链行业顶级加密技术人员发起,通过去中心化自治式组织(DAO)创立的一个专注于数字资产投资理财的生态联盟。骇客联盟为用户提供包括实体资产上链、数字托管、资产借贷、金融性投资、担保挖矿、数字资产保险业务以及链上交易等一站式服务,打造新型DeFi+DAO去中心化金融应用生态。[2021/1/30 18:28:26]

鲁尔教授指出:

Compound宣布将其协议更改为BSD开源协议,任何人都能取用协议代码:去中心化借贷平台Compound宣布团队已将Compound协议开源许可证更改为BSD开源协议(BSD-3),这意味着任何人都能使免费使用、修改和重新分发协议。

此前报道,Compound于昨日凌晨宣布已开始为用户分发治理代币COMP。[2020/6/17]

“最初的希望是,智能合约将使商品和服务的交换免受国家法律的约束,但这种希望似乎没有实现。”事实上,合同法的经典问题也出现在当事人签订智能合同的时候。就像所有其他合同一样,智能合同如果产生纠纷,同样需要法律来解决。因此,决定性的问题不在于智能合同是否应受法律约束,而在于它们应受哪个法律的约束。”

动态 | EOS/TRON/NEO近一月GitHub代码提交数低于近一年的5%:据RatingDapp和RatingToken大数据监测显示, 市值排名前列的公链基础平台分别为:ETH、EOS、IOTA、TRON和NEO。最近一个月其代码提交次数分别为IOTA(953)>ETH(835)>EOS(477)>TRON(414)>NEO(57),其中IOTA近一月代码提交次数占近一年比例最大,达8.39%;TRON占近一年代码提交次数比例最小,仅占2.97%。 RatingToken分析师认为,GitHub代码提交数并不能绝对判断一个项目的好坏,但代码提交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个项目开发者支持度,及项目整体进展情况。[2019/5/6]

鲁尔教授关注的是欧洲的情况,她认为,毫无疑问,欧盟针对民事和商业合同义务的核心法律条款——2008年《罗马一号规则》(RomeIRegulation)——确实适用于智能合约。

然而,她也承认了一个值得注意的条件——“罗马一号规则”对合同义务的适用是法律意义上的,但对智能合约的适用并不是同样的。

鲁尔指出,智能合约通常“只是控制、监控或记录在其他地方签订的合同执行情况的一段软件或程序代码”,她认为“罗马一号”适用于代码促成的合同。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智能合约明确约定本身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即“合同全面和完全体现在软件代码中,“或者软件本身就是合同履行,—罗马一号才直接适用于智能合约。

鲁尔教授进一步提到“罗马一号”的一项关键规定,即行为主体的自治原则。她概述说,这一原则允许各方--不论其领土或国家关系如何--可以主动选择合约适用的法律体系。

鲁尔博士认为,考虑到智能合约是在数字化的、通常是分散化的环境中发挥作用的,这一原则可以为智能合约提供“亟需的法律确定性”。

鲁尔教授的观点与大西洋彼岸专家的评论一致。去年秋天,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委员布莱恩·昆兹批评了著名的密码格言“代码即法律”。昆兹认为,尽管智能合同可能会使现有框架和问责问题复杂化,但它们仍受制于监管规定和特定的现有法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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