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多部门重拳整治虚拟币炒作 “挖矿”活动被彻底清理_虚拟币:比特币价格今日行情走势图

证券日报记者邢萌

见习记者张博

对虚拟币的整治再次升级。

9月24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再发新规整治“虚拟币炒作”,明确了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发文,整治虚拟币“挖矿”,要求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虚拟币市场闻声下跌,比特币家园数据显示,比特币价格当日下跌超4%,以太币跌超7%。星火矿池宣布配合最新的行业监管政策,将关闭境内矿池服务。25日,虚拟币交易平台火币、去中心化钱包TokenPocket也停止对国内用户提供部分服务。BHEX、BiONE等小交易平台宣布永久关闭。

证券日报:产业区块链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7月6日,证券日报今日发文“虚拟币挖矿‘逃向’海外 产业区块链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文章表示,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虚拟币挖矿企业出海已成定局,随着相关政策的进一步落实,虚拟币在国内已难有发展机会。与虚拟币严监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区块链行业发展顶层设计已于6月份基本完成,培育区块链名品、名企、名园是未来十年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同时,地方政府也在用“真金白银”积极支持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发展,推动区块链企业的应用尽快落地。[2021/7/6 0:29:34]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新规出台再次表明了监管部门对虚拟币强监管的高压态度,并对此前没有明确规定的定价服务、信息中介等“灰色地带”进行了厘清,杜绝了炒币者的幻想,防范了相关金融风险。

证券日报:比特币解套者转战股市或黄金:证券日报发文称,记者昨日采访了多位比特币持有者后发现,大家对比特币价格创年内新高表现得都很淡定,“及时止损”“转战股市”“投资黄金”反而成为一部分投资者逢高抛售比特币的心理写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国际经济形势紧张,避险情绪升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数字黄金”比特币的大涨。但也有分析人士提醒称,与黄金不同的是,比特币并不具有避险功能,暴涨暴跌的比特币更是高风险资产。普通投资者应正确认识比特币的风险,谨慎投资。[2020/7/29]

虚拟币相关业务为“非法金融活动”

9月24日,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证券日报:上市公司区块链商业模式探索已有突破式进展:5月15日,证券日报刊文称,入选深证区块链50指数的50只个股中有47家披露年报,超30家在年报中着重提及“区块链”,占比近七成。其中,多达10余家上市公司详细说明了区块链研发及业务情况,区块链技术向产品及服务转换进程加快。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对于区块链商业模式的探索有了突破式进展,多个公司披露中标重要的区块链项目,甚至个别公司的区块链业务收入对业绩造成不小的贡献。入选深证区块链50指数的上市公司,多为计算机硬软件行业的先行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区块链50指数中,13家公司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超过10%。赢时胜、巨人网络、同花顺三家研发费用占比超过20%。此外,专利正在成为互联网企业保持知识产权竞争优势的重要领域。“产品未动,专利先行”。事实上,在研发领域,2019年不少上市公司把目光聚焦在区块链技术专利的争夺上,在行业的初期建立起先入优势。[2020/5/15]

《通知》提出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要求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加强对虚拟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加强对虚拟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等。

声音 | 证券日报:国内比特币案件2018年升至142份:据证券日报报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涉及比特币的案件正在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从2014年当年的12份文书,飙升至2018年至今的142份。从案由来看,在目前的311份文书中,刑事案由占比过半,达到172份;民事案由和行政案由的文书分别为137份和2份。具体而言,盗窃和是近年来涉及BTC的主要刑事案由,分别多达80份和30份文书。而从地域分布来看,安徽、黑龙江、河南、广东、湖南、河北等地涉及BTC的刑事案由文书数量较多,均在10份以上。通过对上述盗窃案由的80份文书进行逐一阅览发现,真正盗窃比特币或者矿机的案件不足三成,大多数被告人盗窃的是国家电能私自挖矿,从而被绳之以法。[2018/11/30]

“与以往的政策规范相比,《通知》在明确虚拟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方面提出了新的定义。”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一是直接挑明USDT属于虚拟币,不受我国法律保护;二是为虚拟币提供“定价服务”也属于违法,未来会被取缔;三是虚拟币交易“信息中介”模式,不再是灰色地带,已归于非法范畴;四是境外交易平台的境内人员,不能逃避法律责任;五是涉虚拟币投资交易的合同无效,理由是违反公序良俗。

北京链通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飞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首次明确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的性质,目前主流虚拟币交易平台的“场内币币交易”和“场外OTC”的组合模式在定性上已经没有争议了,虚拟币之间的兑换业务或为国内用户提供这种兑换业务已经被明确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

丁飞鹏进一步表示,《通知》发布前,司法实践中对虚拟币的性质的定义各不相同,有的地方认为属于“虚拟商品”“民间金融资产”,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有的地方认为投资虚拟币属于非法,不受法律保护。《通知》发布后,司法机关可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宣布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区块链重大项目评审专家、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晓华对记者表示,《通知》提出,从部委协同联动、强化属地落实、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等方面进行监管,监管力度更大、范围更广、不留死角,体现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币交易的高压打击态势。

整治虚拟币“挖矿”严禁增量、妥处存量

同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出台《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妥处存量”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合力,加强虚拟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虚拟币‘挖矿’活动能耗大、耗电高,其盲目无序的发展给节能减排造成不利影响。”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电煤价格高居不下,生活和生产用电受到碳排放考核影响的情况下,各地更应加快清退虚拟币“挖矿”项目。

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会长郑定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虚拟币挖矿造成了能源的过度消耗,增加了碳排放,并且矿机的快速更换会产生更多的电子垃圾处理排放,这与我国碳中和发展理念背道而驰,不利于实现双碳目标。

具体来看,在全面梳理排查虚拟币“挖矿”项目方面,《通知》提出梳理排查存量项目,保证本地虚拟币“挖矿”排查工作不留空白;梳理排查在建新增项目;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

事实上,今年6月份,内蒙古、四川、青海、新疆等地方政府积极行动,清退虚拟币“挖矿”企业,无论是火电为主还是水电为主的“挖矿”企业均遭清理整顿。9月份,河北、甘肃再次针对虚拟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并提出后续将进行常态化监管,常态化开展清查虚拟币矿机“挖矿”、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工作。

肖飒称,《通知》明确把“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并不给予任何支持。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币“挖矿”活动。要求地方不要给“挖矿”企业财税支持和金融服务,从资金来源上打击“挖矿”企业。

丁飞鹏称,“挖矿”企业对于电价极为敏感,《通知》明确将虚拟币“挖矿”项目纳入“淘汰类”企业电价,实行加价。明确禁止虚拟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直接切断了一些虚拟币“挖矿”项目的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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