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破获首例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案_数字货币:比特币最新价格行情走势

按照部近日统一指挥部署,机关立案侦办“PlusToken平台”网络案,现已将潜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该案82名骨干成员抓捕归案,彻底摧毁了这一盘踞境内外的特大跨国网络组织。该案系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部:电信逐渐高学历化,使用暗网、虚拟货币等手段逃避侦查打击:在近期机关侦破的多个电信网络和跨境网络犯罪案件中,知名大学高学历大学生在犯罪组织中都起到核心关键作用。部国际合作局民警高俊义透露,犯罪集团为了非法攫取国内群众的财产,不断升级技术手段,聘用国际顶尖的安防公司提供安全保护,还常常使用暗网、虚拟货币等手段逃避侦查打击,国内很多高学历的大学生为了钱与之勾连。(中国长安网)[2021/7/27 1:17:44]

江苏盐城于去年初发现陈某等人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平台组织领导犯罪的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将案情层报部。在部经侦局组织指导下,专案组初步查明该团伙组织架构、人员层级和资金流转等情况。去年6月在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加强警务执法合作,积极配合当地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20年3月,部部署全国机关发起集群战役,将涉嫌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最高法、最高检和部针对电信网络刑事案件出台的意见谈及虚拟货币:6月22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表示,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等经销商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犯罪,仍与其继续交易,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明知是电信网络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等,并予以转账、套现、取现,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如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21/6/22 23:57:07]

经查,2018年5月,陈某等嫌疑人通过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犯罪。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平台下设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拨币组,分别负责技术运维、宣传推广、咨询答复和审核提币等工作。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声音 | 部第十局原局长艾安军:区块链等技术能推动金融业态加速融合:据光明日报消息,在近日举办的“2019 第六届金融 315 高峰论坛”上,部第十局原局长艾安军在演讲中分享称,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能推动金融业态间的加速融合,同时监管者应合理掌握监管尺度,把握风险治理和技术创新二者之间的平衡。[2019/3/21]

为吸引更多人员参与,该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大肆宣扬平台加入方式、运行模式、奖金制度、盈利前景等内容,雇佣外籍人员冒充平台创始人以包装伪造其所谓的“国际平台”“国外项目”背景,通过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线下活动为平台宣传造势,甚至不惜花费重金多次在境外召开千人规模推广大会。据统计,该平台存续期间共发展会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累计收取会员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数百万个,涉案金额达400余亿元,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迷惑性不断增强,机关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示大家,参与活动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切勿相信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陷阱。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林靖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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