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币圈第一大资金盘”的幌子,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进行网络。短短一年时间,发展会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高达3000余层,涉案金额500多亿元……
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披着“区块链”外衣的网络案,9月22日有了一审结果:法院以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记者了解,这是国内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犯罪案。
老套路,穿上区块链新“马甲”
经济日报:“币圈”须持续“缩圈”:8月10日,经济日报发文《“币圈”须持续“缩圈”》。文章表示,监管层再次释放出强监管信号,原因在于近期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活动又有所抬头。公众也应该看到,虚拟货币绝非一本万利的投资产品,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远离相关交易炒作活动,还可以主动参与到整治中来,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只要形成整治虚拟货币炒作的强大合力,“币圈”也将持续“缩圈”。[2021/8/10 1:44:53]
2019年初,盐城市局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个名为“PlusToken”的平台疑似搞网络,随即成立专案组。
查明:自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发展会员200余万人。除境内会员外,还有不少境外会员,层级关系高达3000余层。在一年时间里,这个平台吸收会员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948万余个,按当时市场行情计算,折合人民币总值500多亿元。其中大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于发放会员“拉人头”奖励,还有部分被变现用于陈某、丁某、彭某等人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NVT“币圈驴把头”:Nerve,DeFi集大成者:7月22日消息,在今日举行的“霍比特E姐有约”中,霍比特全球商务副总裁Elsa与NVT社区志愿者“币圈驴把头”进行了主题为DeFi新星NVT的燃爆币圈之路:线上AMA。“币圈驴把头”称NVT(牛肉腿)拥有7大特点:1、异构跨链;2、2S确认;3、NerveDEX;4、跨链主流资产;5、对接一条链;6、跨链Staking;7、稳定币概念。总结起来Nerve:异构跨链+跨链资产质押+NDEX( 去中心化交易所)+稳定币=DEFI集大成者。
“霍比特E姐有约”为霍比特交易所线上AMA直播栏目,旨在为社区用户提供一个直观、清晰、便捷的平台了解项目,同时为项目方提供一个直接触达社区用户、与社区近距离交流的渠道。[2020/7/22]
“PlusToken”平台为什么能吸收这么多会员?该案承办检察官、盐城经开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徐玉洁介绍,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
声音 | 经济日报:比特币年内跌80%,“币圈”持续蒙阴:今日经济日报发表题为《比特币年内跌80%,“币圈”还有泡沫吗》的文章,文章里指出币圈的“内战”客观上动摇了部分人对市场的信心,监管的不确定性也给虚拟货币蒙上一层阴影。当前币圈存在操纵、欺诈等诸多问题,比特币价格已经严重偏离其本身价值,出现了巨大的泡沫,一遇风吹草动就容易出现暴涨暴跌。比特币存在泡沫,似乎已是一个无需讨论的问题。早前,社交媒体上一张图片被广为转发,图中显示比特币的价格曲线和经典的泡沫曲线惊人地吻合。但有业内人士认为,比特币大跌,对于区块链行业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泡沫过后,或许也意味着真正的“产业区块链”时代即将到来,随着市场监管的更加完善,未来真实的区块链技术将具备相当广泛的应用空间。[2018/12/21]
图为广告打到了国外
陈某等人将平台包装成跨国企业;而彭某有犯罪前科,推广经验丰富;丁某在区块链领域“有身份、有资源”,熟悉区块链技术。
声音 | 律师肖飒:狭义“币圈”与“链圈”以“发币上交易所”为界限: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今日发文谈“币圈”与“链圈”的区别。文中表示,“狭义的‘币圈’,单指交易所及上交易所的项目方成员及其联盟等。狭义的‘链圈’,单指只从事区块链技术研发、落地应用的团队及联盟等。这两个定义里的币圈和链圈,几乎是不重合的,因为两者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以‘发币上交易所’为界限。”[2018/8/30]
陈某、丁某规定:会员必须由上线推荐,并购买至少500美元的比特币、以太坊币等主流数字货币,再以数字货币入会,即可每月获得6%至18%的收益,即静态收益。
会员推广会员还能获得动态收益。动态收益又分为直接链接收益和间接链接收益两种,直接链接收益即第一层级下线每个账户静态收益的100%;间接链接收益是第二层级至第十层级下线每个账户的静态收益的10%。
万向副董肖风论证 “币圈一日,人间十年”:万向副董肖风表示:“区块链不依赖摩尔定律,因为它不依赖于硬件发展,所以它发展比过去的互联网更快,会快好几倍。”[2018/2/28]
图为参加区块链技术大会
为了鼓励会员发展更多下线,“PlusToken”平台推出“高管佣金”奖励模式。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等五个等级,并按照等级高低叠加下线静态收益作为奖励和返利。
该平台自创“Plus币”作为会员收益的结算方式。“Plus币”没有任何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都由陈某掌控。会员赚取的“Plus币”可以卖给下线,也可以通过平台变现成为主流数字货币,但兑现需要后台人工审核。
“PlusToken”平台的静态、动态奖金制度设置与以往平台类似,只是加入了区块链、数字货币概念,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活动,都是依靠包装,不断发展下线维系平台运转,其实质仍是“宠氏局”。
引导侦查,追踪450个比特币
机关立案侦查后,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及时介入,引导侦查。
不同于以往办理过的网络案件,“PlusToken”平台收取会员的“门槛费”均为主流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与人民币流转方式截然不同,不存在交易账号和交易流水,参与人员是谁、在其中起什么作用?涉案资金流向何处?承办检察官围绕证据要害、涉案金额审计等重点问题提出了1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
图为机关对陈某等人实施境外抓捕
众多涉案者如何区分行为性质?承办检察官紧扣“”本质,对涉案人员在组织架构中的作用、发展层级数量、涉案金额等方面,将其分为发起策划者、对组织建立扩大起关键作用的人员两个层次,分别按照该角色在“PlusToken”平台中具体所起的作用,严格按照司法解释规定,从严认定组织者、领导者。
检察机关引导机关通过技侦手段锁定境外服务器,固定电子证据,再结合相关证人口供形成了有效证据链,充分证明发起人陈某、“军师”丁某、“运营”彭某等人在组织中起到的组织、领导作用,尤其是用证据将一直自称只是一名普通会员的丁某锁定为主犯,他在组织中打着区块链幌子、雇用外国人做“傀儡”、伪造海外背景等,起到了“军师”的作用。
如何查清资金流向?承办检察官根据犯罪嫌疑人口供和机关提供的审计报告,再结合鉴定报告,逐一核查涉案数字货币去向。在这一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有450个比特币不知去向。而这450个币的原始持有者——陆某某始终辩称“助记词忘记了,无法找回”。经过全面梳理陆某某、陈某某、刘某等人口供,发现450个币的最终去向均指向了一个人——陆某某的弟弟陆某龙。
陆某龙在币圈有一定知名度,曾是“币知财经”的创始人。由丁某推荐加入,负责平台推广、对外宣传。按照2019年6月市值来算,这450个比特币合计人民币4000余万元。
承办检察官分析,陆某龙姐弟“玩转”币圈多年,深谙币圈之道,加之价值之大,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遂引导机关以陆某龙为中心,辐射其周边人,对他们的通讯设备以及钱包账户地址进行实时监控。
后经多次审查,成功追回200多个比特币和10万多个柚子币,合计价值人民币近3000万元(行情变化)。
面对翻供,公诉人从容应对
由于涉案人员多、金额大,证人证言纵横交叉,为了实现精准打击,盐城经开区检察院积极联合上级院、、法院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凝聚办案共识;同时,在庭前围绕案件定性和主从犯地位区分两个方面,形成3万余字的出庭预案材料,准备了60多项应对意见。
今年7月2日,该案开庭审理,3名公诉人出庭,而辩护律师有14名。
庭上,丁某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盘翻供:“我对指控我策划品牌有异议。陈某只是跟我咨询App信息,没有告诉我层级模式,我不知道这是。”
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运用精心设计的讯问提纲,与丁某当庭质证:“你账号下面的336个会员是谁发展的?这336个账号就没有一个人投钱吗?”
“我不知道。”
公诉人继续问道:“郑某、王某虎、陆某龙他们在平台里具体分工是什么?”
“郑某负责平台维护、技术开发,王某虎后来接替郑某做技术开发,陆某龙负责推广Plus。”
“他们是怎么加入的?”
“是我介绍给陈某的。”
……
公诉人又出示了丁某与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PlusToken”平台名称、组织架构、奖励机制、运营机制等关乎发展的关键部分均由丁某和陈某商议策划。
丁某仍坚持辩称“我只是普通成员”,但随着庭审的推进,他组织、领导活动的犯罪事实暴露无遗。
公诉人对丁某和另外4名翻供的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刑期,均被法院采纳。丁某最终被判处八年零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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