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第一大案”二审宣判:查获32万个比特币、920万以太坊、110亿个狗狗币_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案例视频比特币中国官网联系方式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导读:11月26日,据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丨辛继召,实习生雷思敏

编辑丨周鹏峰

图/图虫

以数字货币为名,行网络之实,“币圈第一大案”二审宣判。

11月26日,据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嘉盛集团:比特币上涨空间有限 “币圈”预计将会面临收缩:嘉盛集团全球研究主管马修·韦勒表示,在流动性泛滥的市场条件下,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很多资产都出现大涨,投机行为也更为频繁。具体到比特币,由于其价格已处于高位,普通投资者或投机者很难继续追涨,后市上涨空间有限。目前市场担心的是,高通胀数据下,美国或将调整货币政策,市场一旦面临流动性收紧,一度被流动性堆起来的“币圈”预计将会面临收缩。(金十)[2021/5/31 22:57:18]

该案持续一年多,2018年5月,被告人陈波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犯罪。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广大群众参与。

备受瞩目的是,原审判决,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根据盐城市中院二审裁决,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现金、达世币、狗狗币、莱特币、以太坊、柚子币、瑞波等8种虚拟代币,折合人民币达148亿元。

P网Poloniex 投资人孙宇晨:P网Poloniex 致力于打造“币圈高盛”:8月7日,P网Poloniex 在深圳南山区华侨创意园举办中国首次见面会。P网Poloniex 投资人孙宇晨表示:P网Poloniex 是华尔街首批合规交易平台,曾接受知名投资银行高盛集团的投资,后接受自己本人投资。P网Poloniex 致力于打造币圈高盛,为整个行业投资人提供华尔街般的投资体验。

据了解,P网Poloniex成立于2014年,是注册于塞舌尔的一家全球化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自P网Poloniex创立以来,安全高效的服务便得到用户的认可,真实交易量长期位列全球TOP3,独创的TrollBox系统让用户获得更有趣的交易体验。[2020/8/7]

查获32万个比特币

PlusToken平台此前为“币圈第一大资金盘”,其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实质是网络。

声音 | 李笑来:幸亏之前的公开声明,否则又成“币圈免费无限流量包”了:李笑来刚转发此前公开声明并发微博表示,幸亏发了这个声明啊!这一个月不到,这个声明不知道给我省了多少麻烦……否则我又成“币圈免费无限流量包”了。注:李笑来在5月25日发布公开声明表示,李笑来理论上没办法退出币圈;李笑来不会为任何项目 “站台”;李笑来不会参加任何公开的区块链相关的会议;李笑来基本不会在任何新生区块链媒体或者社区里注册账号;与区块链相关的言论,李笑来必然使用 PressOne 签名;李笑来自己主导的项目我一定会实名;李笑来不再做任何天使投资。[2019/6/23]

今年9月,盐城市中院对PlusToken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袁园、陆姣龙、陆万龙、郑敬、王仁虎、贺思思、刘佳、刘帅、彭波、伍见红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音 | 律师肖飒:狭义“币圈”与“链圈”以“发币上交易所”为界限: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今日发文谈“币圈”与“链圈”的区别。文中表示,“狭义的‘币圈’,单指交易所及上交易所的项目方成员及其联盟等。狭义的‘链圈’,单指只从事区块链技术研发、落地应用的团队及联盟等。这两个定义里的币圈和链圈,几乎是不重合的,因为两者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以‘发币上交易所’为界限。”[2018/8/30]

11月26日,据盐城市中院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部曾公布PlusToken案件相关细节。该案系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根据盐城市中院二审裁决,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现金、达世币、狗狗币、莱特币、以太坊、柚子币、瑞波等8种虚拟代币。

2018“币圈”共识大会新亮点:推特CEO“All-in 比特币”:推特兼移动支付企业Square的CEO Jack Dorsey在2018共识大会上,力挺比特币成为未来互联网的“土著货币”。Dorsey赞扬了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还号召数字货币支持者们“不要等待土著货币出现,而是助推其出现”。他还认为,当比特币或其他数字货币成为全球合法支付手段时,将降低Square等新型P2P支付公司进入新市场的壁垒。[2018/5/17]

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达148亿元。

具体是,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对Plus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缴纳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进行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比特币31.42万个,比特现金11.75万个,达世币9.60万个,狗狗币110.60亿个,莱特币184.77万个,以太坊917.42万个,柚子币0.51亿个,瑞波币9.28亿个。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6月28日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转入平台的钱包地址,共计比特币6349.06个,比特现金1864.15个,达世币1671.83个,狗狗币3556万个,莱特币2.33万个,以太坊8.29万个,柚子币110.86万个,瑞波币876.33万个。

网络过程曝光

随着终审裁定书的披露,PlusToken一案的网络过程也曝光。

据盐城中院裁定书,2018年初,被告人陈波以区块链为概念策划在互联网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活动,先后聘请被告人郑敬、王仁虎团队开发、运营维护该APP并建立域名为www.plToken.io的网站,该平台APP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

同时,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等人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方式发布PlusToken平台的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及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2018年5月开始,被告人陈波、袁园先后招募被告人刘帅、陈滔、贺思思、刘佳、彭波、陆姣龙、伍见红等人从事PlusToken平台的客服、拨币工作。2018年8月,经被告人丁赞清邀请,被告人陆万龙加入PlusToken平台并负责介绍、对接其他区块链领域活动主办方、新闻媒介,推广宣传平台,扩大影响力。

PlusToken平台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以互联网为媒介在我国及韩国、日本等国传播。该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对外宣称拥有“智能狗搬砖”功能,实际并不具备该功能。平台要求参加者通过上线的推荐取得该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并开启“智能狗”,才能获得平台收益。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并根据发展下线会员数量和投资资金的数量,将会员等级分为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该平台设置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高管收益等三种主要收益方式,以此进行返利,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

2019年1月,为逃避法律打击,陈波、袁园将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并继续以PlusToken平台进行活动。

经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对PlusToken平台后台电子数据进行鉴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该平台共记录注册会员账号2693494个,其中经过身份认证的账号1594871个,最大层级为3293层。

另外,2019年6月27日至28日,陈滔在明知PlusToken平台负责人陈波被机关抓获,相关数字货币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积极与陆姣龙进行合谋,转移、窝藏比特币1378个、达世币112个、狗狗币1224万个、莱特币3334个、比特现金397个、柚子币30万个、以太坊2777个。

根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案发时上述数字货币价格折合人民币1.50亿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陆万龙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之后,将其中450个比特币进行了兑换并转移隐匿。因上述被告人的藏匿及转移行为,最终造成456个比特币、573181.4个柚子币和911个以太坊无法追回。

案发后,2019年7月5日,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袁园、王仁虎由瓦努阿图遣返后被抓获归案;同年6月28日,被告人谷智江在湖南被抓获归案;6月29日,被告人彭波在香港西九龙口岸被抓获;7月5日,被告人刘佳回国投案;7月31日,被告人陆万龙由柬埔寨遣返后被抓获归案;8月13日,被告人郑敬在长沙被抓获归案;8月15日,被告人刘帅、陈滔分别经电话通知后到案;8月23日,被告人陆姣龙、贺思思、伍见红回国投案,上述各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目前已查证属实。

需注意,截至目前,全球还没有一家央行推出主权“数字货币”。

2013年12月,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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