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普法|虚拟货币交易背后的罪名_瑞波币:APP

2021年9月24日,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做出了明确规定。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从真实案例出发,了解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风险和犯罪活动。

1.吴某杰等人涉嫌集资案

2021年3月,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局根据上级网安部门移交线索,立案侦查了一起借YunSM数字货币进行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

经查明,吴某杰、朱某青等人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共取8万余名集资者2千余万元,还利用发展“联创人”的方式进行自转移资金。

Sui主网将于5月3日20时正式上线:金色财经报道,Layer 1区块链网络Sui Network在推特上表示,主网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3日20时正式上线。[2023/5/1 14:36:56]

2021年9月,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集资罪、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向景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案为什么涉嫌集资罪?

答:该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杰等人借虚拟货币投资为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谎称YunSM数字链项目是以某里、中科院倪某团队为开发背景,致力于解决经济发展和民生问题的大项目,诱投资人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购买泰达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转入犯罪嫌疑人虚拟货币钱包地址里。

Celsius债权人称与Nova Wulf的拟议交易是“最佳”选择:3月2日消息,根据一份新的法庭文件,Celsius破产案中的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表示,拟议出售给数字资产投资公司NovaWulf是“最佳”选择。该文件称:“虽然委员会将考虑所有选项,直到计划得到确认并生效,但委员会还认为,与NovaWulf进行交易是目前最好的、可行的替代方案。”法庭文件称,Celsius收到了9份收购要约和40份意向书。

根据拟议的交易,较小的债权人将收回70%的资金,而较大的债权人将获得由NovaWulf管理的新实体的代币化股份。新所有者计划向该业务注资4500万至5500万美元,并增加私人财富和贸易融资等新部门。

此前2月消息,Celsius债务人发布出售计划,拟选择NovaWulf作为该计划发起人。(The Block)[2023/3/2 12:37:39]

Animoca Brands联创:真正去中心化的Web3需要更多的开发者:金色财经报道,Animoca Brands联合创始人Yat Siu在2022年韩国区块链周(KBW)期间表示,更多的开发者需要进入Web3领域,以便在消费者选择平台时提供更多的选择。Siu指出,虽然开发人员一直对建立软件应用程序感到兴奋,但许多人继续“在中心化平台的枷锁下挣扎”,如苹果和谷歌,迫使开发人员“在他们的规则下生存”。他说:“我没有Facebook的替代品,这就是Facebook垄断的原因。但如果是在区块链上,我可以自由地传输数据,可以成为不同的Facebook。所以我可以选择给我带来最大价值的Facebook。”(Cointelegraph)[2022/8/11 12:17:54]

犯罪嫌疑人为彰显团队实力和投资的真实性,还制作了宣传视频,将YunSM数字链字样P图添加到飞机、高铁、代表性建筑物上,并上传到APP内诱用户注册投资。

中国探月工程联合小度将推出嫦娥三号-月球车数字藏品:6月13日消息,中国探月工程联合小度将推出嫦娥三号·月球车数字藏品。该藏品由小度通过高精度1:1复刻月球车玉兔号生成,精准还原了玉兔号月球车的全景相机、太阳翼、机械臂、通讯天线、雷达等重要结构。据悉,4800份嫦娥三号-月球车数字藏品将于6月15日14点,在小度寻宇开售。[2022/6/13 4:22:38]

可真相是犯罪嫌疑人将取的一部分虚拟货币通过线下“币商”兑现后用于团伙运营或直接分赃,投入实际交易的部分虚拟货币因设置了“锁仓”规则,想赎回基本无望,投资可谓有去无回。因此,此案涉嫌集资罪。

此案为什么涉嫌罪?

吴某杰将集资所得的一部分虚拟货币,通过线下“币商”在澳门、珠海等地兑换成人民币750万、港币50万占为己有,其行为涉嫌《刑法修正案》规定的罪。

17名“联创人”因明知他人实施金融犯罪,用本人实名银行卡支付结算转移资金,并收取过卡金额3%-5%的好处费,其行为涉嫌罪。

此案为什么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涉案犯罪嫌疑人暴某等明知吴某杰犯罪团伙从事非法活动,仍然为其开发提供YunSM数字钱包APP,并在后期继续提供技术运维,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瑞波银联”组织、领导活动案

2021年3月,甘肃省白银市局平川分局接到上级网安部门移交线索,查明张某、王某等人自设“瑞波币”APP投资平台,采取拉会员赠币、分级分红等方式,吸引多地4万余名人员参与,层级达10级以上,投资“瑞波币”800余万个,涉案价值3000余万。目前,该案仍在深入侦查中。

为什么涉嫌组织、领导活动?

张某、王某等人通过网络推销“瑞波币”,要求投资人购买“瑞波币”,并且按照拉会员数和购买瑞波币的数量将投资人分为高级合伙人、中级合伙人、初级合伙人,按照介绍会员购买“瑞波币”的数量以会员投资金额的10%、8%、6%进行奖励,短时间内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参与。因此涉嫌组织、领导活动。

敲黑板

虚拟货币交易的四点本质属性:

1、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通知》指出像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这些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投资虚拟货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今天的知识有点儿难

但能让你避踩很多坑

网警再次提醒

不要轻信网络虚假宣传

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警惕利用虚拟货币进行

、等违法行为

避免自身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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