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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首例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宣判,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该案适用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系资源消耗巨大、不利于“双碳”目标实现的风险投资活动,违背公序良俗,法院最终判定合同无效,损失自担。
《北京日报》发行数字藏品:金色财经报道,2022年10月1日值《北京日报》创刊70周年,北京日报报业集团将推出首款纪念版数字藏品。该藏品限量发行2022份,将于10月2日正式发布。公众可通过下载北京日报APP免费领取,领取时间为10月2日8:00,其中500份将在星昼APP免费发放,领取时间10月2日12:00。继续你,纪念版数字藏品由科大讯飞星昼平台提供区块链底层技术,实现数字作品的上链确权,具有唯一性、不可分割、难以篡改等特点。[2022/10/1 22:43:28]
2020年5月,上海勤鞠公司、北京云尔公司和堃崟公司签订《服务器设备采购协议》《项目合作合同》和《云计算机房专用运算设备服务协议》。各方约定共同开展比特币“挖矿”活动,由云尔公司以所有权保留买卖的方式向堃崟公司购买专业运算服务器,堃崟公司授权勤鞠公司代为委托云尔公司托管“矿机”,在云尔公司付清“矿机”货款前,“挖矿”所得收益由勤鞠公司代收,如出现网络故障、停电等生产事故,云尔公司应及时修复并向勤鞠公司赔偿损失。在合同履行期间,案涉“矿机”先后在云南昭通和内蒙古鄂尔多斯的“矿场”运行,“矿机”生产过程中出现过多次断电,勤鞠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要求云尔公司赔偿停电导致的比特币损失33.01424886个,折算后合计人民币530万元。
2020年中国城市区块链综合指数报告发布 北京排名第一:11月1日,在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2020年年会上,《2020年中国城市区块链综合指数报告(上半年)》发布。根据该报告,北京位列我国城市区块链综合指数排名第一名,与深圳、上海、杭州、广州共同领跑前五。长沙区块链综合指数排名位居全国第六。中西部城市区块链项目和企业数量较少,区块链基础较为薄弱。但长沙、赣州、贵州等城市积极出台区块链扶持政策,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长沙晚报)[2020/11/1 11:22:33]
该案承办法官冯宁,系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法官介绍,比特币是一种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的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总量有限、匿名性等特点,是一种结合了开源软件工程模式、密码学原理和工作量证明机制的开源程序,参与者在执行特定算法成功后,有机会获得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奖励,通过这种途径获得比特币的方法被称为“挖矿”。
北京发布政务服务领域区块链应用创新蓝皮书:7月16日消息,北京市区块链工作专班专家组编制了《北京市政务服务领域区块链应用创新蓝皮书(第一版)》于近日正式发布。蓝皮书从“新基建”、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角度,肯定了北京市政务服务领域区块链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重要价值。蓝皮书指出,北京市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区块链应用,不仅提升了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效率,进一步“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带来了便利,也帮助一线干部减轻工作压力,同时还以开发落地场景应用来检验新技术的应用效果、发现技术改进方向,驱动技术迭代和产业发展,培育储备区块链头部企业和专业人才。(人民日报)[2020/7/16]
从行为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挖矿”本质上属于追求虚拟商品收益的风险投资活动,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从行为效力上看,“挖矿”活动电力能源消耗巨大,案涉685台“矿机”日均耗电量达57500余度,且生产交易环节易威胁金融安全,投机风险突出,与民法典“绿色原则”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精神相悖,属于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淘汰类产业范围,故“挖矿”相关活动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从责任负担上看,比特币“挖矿”活动中出现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因投资主体罔顾监管规定、放任风险发生,对合同的无效,均存在过错,故相关损失后果亦应由各方自担。
今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相继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开展打击整治,将“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产业,禁止投资。
本案判决,厘清了比特币“挖矿”行为的风险投资性质,传达了支持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司法态度,为相关各方权利行使与责任负担确立了规则,对于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投资、依法维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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