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随着个体对数据隐私的敏感度越来越高,此类案件也越来越受关注。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个人隐私?技术发展又如何支持个人隐私保护?
典型案件:网络巨头的幕后行径
也许只是巧合,在前后不到一天的间隔时间里,海内外互联网巨头们都在同样的问题上,面临着来自监管者的严肃拷问甚至审判。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
抖音案中,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原告在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后,被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法院认为原告的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地理位置属于个人信息,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并储存上述个人信息,构成侵权。
数据:4月国内区块链应用市场降温,海外应用回暖:4月份,国内区块链应用市场“降温”,而海外应用则开始回暖。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4月,全球共披露区块链应用项目44个,数量与3月份基本持平。其中,中国披露区块链应用项目29个,环比下降了25.6%。而海外披露区块链应用项目在4月份出现了较快增长,由3月份的4个项目,增长至15个项目。从地域分布来看,海外应用项目涵盖了1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主要以美国、韩国和日本为主,三国项目数量占比超过一半。从项目主体类型来看,4月份44个项目中,仍然是政府部门主导的项目数量最多,其次是外企。数据显示,44个项目中主体类型为政府部门和外企的项目各有15个和9个,二者占比分别为34.1%和20.5%。从行业分布来看,4月份披露的应用项目覆盖了12个领域。其中政务和社会公共类应用项目最多,二者合计占比超过50%;其次是贸易物流和金融项目,占比约为25%。数据显示,2020年4月,政务和社会公共类应用项目数量分别为12个和11个,占比分别为27.3%和25%。(互链脉搏)[2020/5/9]
分析 | 2019国内流向海外数字资产总量为114亿美元:据区块链安全公司PeckShield发布的《2019全球数字资产反(AML)研究报告》数据显示,通过对全球20多个数字资产交易所展开资金流向追踪调查,PeckShield安全团队研究分析认为,数字资产在国际间的流动规模已非常大,且大部分资金并未受到国家合理、合规的监管。2017年通过数字资产从国内流到海外的资金总量为101亿美元,2018年为179亿美元,2019年为114亿美元,三年流出资金总额占国家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的1%。[2020/1/8]
微信读书案中,原告在使用“微信读书3.3.0版本”时发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该软件自动关注微信好友、默认开放读书记录。法院认为,读书信息可能构成对用户的“个人画像”,在数字时代,网络用户应享有通过经营个人信息而自主建立信息化“人设”的自由,也应享有拒绝建立信息化“人设”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行使的前提是用户清晰、明确地知晓此种自由。
声音 | 黄连金:共振币的模式在国内不合法:著名区块链专家、中国电子学会区块链专家委员黄连金向深链财经表示:“首先,共振币的模式在国内不合法;第二,它的模式大家都可以去复制。好的通证经济模型,是难以被复制的。不论是IEO还是共振模式,只会昙花一现。”[2019/5/21]
这两起案件的宣判,也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
无独有偶,当地时间7月29日,四家美国科技巨头谷歌、亚马逊、Facebook和苹果的CEO在当天的美国众议院反垄断问题听证会上经历了长达五个多小时的“马拉松质询”。
其中亚马逊CEO贝佐斯在现场承认了亚马逊公司内部可能存在滥用用户数据的行为。“我可以告诉你们的是,亚马逊有一项政策,即禁止使用商家的特定数据来帮助亚马逊的自有品牌业务,不过我无法保证本公司的员工都没有违反过该政策。”
声音 | 李东荣:依托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等 就国内外金融科技热点重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据人民网报道,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做客人民网视频访谈表示,从四方面加强金融科技发展,其中提到: 第一,依托移动金融专委会、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委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工作组、区块链研究工作组等,牵头组织行业研究力量,就国内外金融科技热点重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主要包括英美及部分新兴市场国家金融科技监管最新进展,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金融科技业态国际比较,监管科技、监管沙箱发展情况,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情况等。其次是持续加强金融科技标准化建设,提升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履行社会组织对外交往职能,不断加强金融科技国际交流合作。 第四,协会综合运用自身掌握数据,以及司法系统、科技公司等第三方合作数据,针对互联网资管、网络借贷、ICO、互联网非法外汇交易、涉嫌违法违规宣传活动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监测。[2018/12/27]
民法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动态 | 立陶宛证券通证平台启动国内首例欧盟标准STO:据CoinTime 报道,格林尼治时间11月8日14:00,欧盟成员国立陶宛国内首个合规STO正式上线。该STO是由一家名为DESICO的公司进行的,发布的该平台的证券通证。该公司的CEO Laimonas Noreika称,持有该平台证券通证的投资者有权获得平台收入,此举完全符合欧盟法律合规标准,满足KYC和AML等要求,今后可以为用户提供的相同商业模式。他同时表示,该公司已经获得了自己的金融经纪牌照,现在可以通过提供符合欧盟规定的证券通证实现风险投资和中小企业融资的民主化。[2018/11/8]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6月1日正式全文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四编人格权中的第六章,对民事主体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做出了规定。其中包括: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商业模式:用户数据变现
国内外网络巨头在用户数据上前后脚暴露出的重大问题,正是当下互联网商业模式本质的集中体现。
在今天的互联网上,所有的用户都是以数据的形式存在,他们的所作所为、所言所行、所感所想,无不被变成一行行的数据,被互联网公司通过各种方式采集、储存、分析然后加以应用,进而变现成商业价值,并直接或间接地转换为互联网公司的收入。
运用用户个人信息数据,互联网公司可以用来提升企业内部的生产效率、运营效率以及产品和服务水平,当然也会通过用户画像,面向用户进行个性化的营销和管理,提升用户转化率水平和复购率。在抖音案、微信读书案和亚马逊CEO的自承中,都是通过这种模式来变现用户数据。
对外则是可以将数据通过不同的包装形式推向市场,提供给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将其作为商品进行贩售,直接构建商业模式。
2018年3月爆发的Facebook剑桥分析事件就是这种数据变现方式的典型代表:剑桥分析公司通过Facebook窃取了多达8700万用户的私人数据,该公司曾为特朗普的竞选活动提供咨询服务。虽然名义上叫“窃取”,但Facebook客观上未能对用户的这些数据进行应有的保护,并间接获取了利益,事实上与将数据进行外部贩售并牟利无异。
最终,Facebook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此达成了和解协议,和解金额为50亿美金。
下一代网络:核心是数据流动性定价
从广义上来讲,人类社会网络连接运营商已经经历了三代的发展:
第一代是电网,靠能量定价,因为它提供了能源。
第二代是网络运营商,如中国移动,靠通讯定价,它提供了通讯连接服务。
第三代是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如阿里云,对计算、网络和数据存储进行了集中整合,靠计算定价,它提供了计算与存储服务。
运营商发展到第三代,也就是当下这个时代,网络巨头依靠数据变现的商业模式和用户信息数据隐私受到法律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这个问题则需要通过基于隐私计算+区块链技术的第四代运营商来解决,其定价模式是基于数据的流动性来定价。第四代运营商应当且必须实现两个目标:第一,企业使用数据得到每个用户的许可;第二,使用数据获得的收益应该与用户分享。
其中,第一个目标主要依靠立法的方式来实现,我们可以欣喜地看到民法的通过和公布,以及基于民法的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相关判例的出现,已经为其初步奠立了基础。
而第二个目标则将依赖隐私计算+区块链这两个新兴技术,隐私计算将保证数据在应用的时候得以隐私保护,并为数据创建在合法合规途径下的定价和流通模式。而区块链则运用于数据交易的最终确认和清结算。PlatON想要实现的最终愿景,正是下一代的高性能、可扩容、支持隐私保护的去中心云计算服务网络。
如此双管齐下,互联网产业才能在合法合规的要求下继续得以发展兴盛,而人类社会也才能够大踏步地迈入全数字化时代,让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水平再次获得质的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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