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万余会员、金额8388万元人民币,以虚拟货币为名编织千层级跨国网络被粉碎!_虚拟币:玩虚拟币会被警察找吗

近年来,以比特币、以太坊、瑞波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带动了市场投资热潮,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一些不法分子也将黑手伸向了虚拟货币领域,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等案件层出不穷,扰乱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022年7月30日,经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据机关侦查,2020年6月前后,陈某某伙同陈某甲、唐某某、赖某某、余某某等人在马来西亚开发“moomworld”项目,以网上平台推广MT代币、SGB虚拟币的方式,实施发展会员拉下线的非法犯罪活动。“也就是说,被发展的下线用户通过在‘moomworld’平台投资USDT,也就是泰达币,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以质押的方式获取静态收益,并从不断拉人头发展下线的等级奖励中获取动态收益。”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吴帅介绍说。

PlusToken案涉案42亿美元加密资产将被依法处理,含19万枚比特币:11月26日,PlusToken案?审刑事裁定书公布,根据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PlusToken案一共查获194775枚BTC、833083枚ETH、140万枚LTC,2760万枚EOS、74167枚DASH、4.87亿枚XRP、60亿枚DOGE、79581枚BCH和213724枚USDT,合计约42亿美元。同时,据刑事裁定书显示,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2020/11/27 22:21:27]

2021年3月,陈某某等人合伙开发的“moomworld”平台正式上线,对外宣称该项目是Moom集团孵化的虚拟币项目,MT代币是该项目的唯一通证,SGB是该项目的奖励代币,吸引大量投资人进行注册投资。为宣传推广该项目,陈某某伙同赖某某相继在该平台创立创奇、南丰、贵阳等社区,并在浙江杭州、福建福州、江苏邵州、贵州贵阳等地建立“moomworld”运营中心,通过在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线下组织沙龙酒会等方式,开展“moomworld”项目的推广活动。短短两三个月时间,陈某某和赖某某发展下线达976层级,会员人数3万余人,累计发展下线充值4347万余元。

武汉东新抓获虚拟货币团伙 涉案金额达30万元:9月21日,武汉市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成功打掉一个团伙。民警调查发现,该团伙是以炒虚拟货币高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进而实施团伙。目前,已掌握多个被人员的情况,涉及金额近30余万元。涉案的曹某、罗某、陈某、袁某等四人,因涉及罪已被东新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楚天都市报)[2020/9/22]

“他们说这个可以‘零撸’,每天签到、发截图到朋友圈就可以领叫‘MOP’的奖励,并按质押虚拟币的多少领取8%-26%的收益,发展下线达到一定级别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奖励……”2021年5月,家住浙江省杭州市的小刘在网上看到“moomworld”项目,并经人介绍加入一微信群,下载了“moomworld”APP软件。半信半疑的小刘在群里“蹲守”了大半个月,看到每天都有人鼓吹SGB会大涨,并晒出大量获得不菲收益的图片,“看了几天,我就心动了,便通过群友发送的推广码,在‘moomworld’平台先后注册1个主账户和9个子账户,购买了20600USDT进行相关操作。前期的确获得了一些返利,但在今年7月初登录时,就显示网络异常,直到现在再也登录不进去,质押在平台里的20600USDT也无法取出,损失了将近10多万元。”

马来西亚当局关闭两家偷窃电力的加密挖矿公司 涉案电力价值达60多万美元:马来西亚官员近日关闭了两个涉嫌偷采电力挖矿的组织,两者在三年内窃取价值超过60万美元的电力。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地区主任Nazlin Alim Sadikhi表示,其中一家拥有100台矿机,已经连续挖矿3年。另一家的48个矿机在两年内一直在挖掘加密货币。(Cointelegraph)[2020/9/1]

据查,和小刘有相似经历的人不少,甚至还有人拉身边的亲戚朋友做下线以提高自己在平台上的收益。2021年5月,国务院发布通知,提出要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为了逃避国家监管,“moomworld”平台也在2021年7月份正式关闭,很多蒙受巨大财产损失的参与者先后到机关报案,随着侦查的深入,以陈某等人为首的虚拟币犯罪团伙浮出水面。截至案发,该平台已累计注册会员超过10万人,层级达到1173层,会员充值USDT13189726.171886枚,折算人民币83886658.45元。

首尔调查庞氏局犯罪 涉案ETH价值4150万美元:韩国首尔今日发起一项调查,针对两家涉及ETH犯罪的无名数字货币交易所,犯罪分子采用多层次庞氏局手法取受害人的数字货币。

已有433名投资者向投诉,尚有1000名投资者未与取得联系,涉案ETH价值4150万美元。(Cointelegraph)[2020/6/12]

2021年8月,陈某某、唐某某等人陆续在苏州等地被抓获归案,鉴于该案涉案资金大,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严重等情况,机关将案情通报至检察机关。丹徒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围绕事实认定、调查取证等提出建议10余条,引导机关补充完善平台交易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20份,进一步查明平台运营模式、组织架构、涉案人员职责分工等。同年11月,陈某某、唐某某等2人被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吴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就进一步核查犯罪数额等提出继续补充侦查意见。

去年山寨币行涉案金额巨量,专家为政府禁止数字货币交易“打Call”:随着数字货币不断走热,高举虚拟货币旗号的“山寨币”局越来越多,仅2017年各地机关依法查处的一批重大案件中,涉及币种就达107个,涉案金额通常过亿元。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表示,对中国来说,禁止一切虚拟货币交易,可能会付出一部分诸如监管套利带来的资本外流、资本所得税等成本,但相对于其给中国经济中小投资者带来的保护等益处来讲,收益是大大高于成本的。从这一点来看,中国监管部门的果断出手,可以说是判断准确、高瞻远瞩,应当为他们打CALL。(科技日报)[2018/2/5]

2022年2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期间,我们针对该案多名同案犯在逃的情况,协同机关加强与律师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被告人法律政策宣传阐释工作,动员到案的各被告人积极规劝其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今年的1月份,经陈某某联系规劝,潜逃至香港的同案主犯赖某某主动返镇投案。”据负责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在协同追捕逃犯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通过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检察环节退赃240万元。

2022年3月,检察机关对其中一主犯陈某某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伙同他人以网上平台推广虚拟币的方式,实施发展会员拉下线,以赚取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人进行注册投资,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活动罪。丹徒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9受理后,组成合议庭,4月29日因疫情防控原因中止案件审理。同年7月20日恢复审理,同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组织、领导活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对陈某某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对于本案陈某甲、余某某等其他主犯,机关仍在追逃过程中。

检察官介绍,近年来,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各类虚拟货币平台和返利购物平台大量出现,极易滋生、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一些网络平台属于典型的组织,大都通过购买虚拟货币或者平台商品等来获得相应的会员资格,然后通过“拉人头”的方式来发展下级,并且直接或间接以下级的人数作为自己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并且引诱下家继续拉人头来取财物。现今部分民众对于犯罪仍停留在过去被限制人身自由型的犯罪上,对于新型的网络难以及时识别,等意识到以后,早已涉嫌犯罪,为时已晚。

那么对于涉及上述行为的个人,怎么判断自己是否构成犯罪呢?根据《禁止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此,投资者要擦亮眼睛,树立正确的货币和金融观念,警惕各种假借虚拟货币名义的非法集资、、的局,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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