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分享丨关于办理虚拟货币客户银行卡解冻案件_虚拟币:SDT

「案件介绍」

张三是一名资深泰达币玩家,2022年3月11日,张三将其持有的泰达币在“交易所”出售,“交易所”为其匹配到一个买家。张三在交易所APP上点击转币给买家后,买家通过“刘某”的银行账户向张三的浦发银行转账4.1万元,用于支付交易款项,张三收到买家的支付款项后,又将该款项全额转转至其本人名下的招商银行卡中,2022年3月11日,张三招商银行卡被某分局冻结。

2022年3月22日,京师深圳律师接受张三的委托,为其代理银行卡账户解冻业务。

巴哈马总理:FTX破产与巴哈马法律无关:金色财经报道,巴哈马总理Philip Davis在2023年共识大会上表示,该国对合法的数字资产公司“开放营业”。Philip Davis还表示,该国新的加密货币法规旨在为加密货币公司提供监管清晰度,他希望这将为该岛国带来更多数字资产公司。(Coindesk)[2023/4/28 14:32:04]

张三交易虚拟币的记录

张三银行账户被冻结状态

电竞俱乐部TSM:正在就FTX事件咨询法律顾问以保护团队:11月14日消息,全球知名电子竞技俱乐部 TSM 在社交媒体发布官方声明,其中写道:TSM 一直在密切关注 FTX 的相关情况。但除了公开报道的内容外,TSM 对此事也没有任何更多了解,目前正在咨询法律顾问以确定下一步安排,以保护我们的团队、员工、粉丝和参赛选手。

此前报道,2021 年夏季,TSM 与 FTX 达成协议,后者每年将向 TSM 支付 2100 万美元,为期 10 年,这是电竞历史上公开披露的最大赞助交易之一,TSM 也更名为“TSM FTX”,截止目前,该俱乐部的社交媒体名称仍为“TSM FTX”。[2022/11/14 13:00:02]

某地分局冻结张三银行账户的案号和联系方式

PoolTogether使用NFT众筹进行法律辩护:金色财经报道,DeFi无损彩票项目PoolTogether因陷入法律困境,正在转向利用NFT来为其辩护基金进行众筹。据其网站称,该公司周四发布的“?Poly?”NFT 系列资金将用于支持 PoolTogether Inc应对集体诉讼。PoolTogether 是一款基于应用程序的无损储蓄游戏,用户可以在平台上使用 DeFi 协议在平台上存入资金赢得奖品。(Coindesk)[2022/5/27 3:44:37]

律师介入后,张三的银行账户由“账户冻结”变更为“银行账户资金限额冻结”

一、律师向机关提交的法律意见摘要

第一、“虚拟货币是一种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动态 | “数字经济与金融的法律治理”学术研讨会聚焦区块链法治及数字货币监管等:金色财经报道,“数字经济与金融的法律治理”学术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聚焦区块链法治、数字货币监管、数字经济立法等热点法律问题。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会长张柔桑教授提出,作为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要重点研究数字经济立法,数据的财产权界定,数据存储、流转、运用的私法、公法与主权问题,区块链、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2019/12/18]

第二、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持有虚拟货币,监管政策也未对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定。监管政策认可虚拟货币在性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第三、禁止从事的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为,由于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因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第四、对于特定主体,还不得从事相应禁止行为:一是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涉及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二是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开展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声音 | Diana Stetiu:区块链技术会对法律行业产生巨大影响:据ccn报道,律师Diana Stetiu表示:由于区块链技术,法律行业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区块链可以解决政府目前在保存和保护公共文件方面遇到的许多挑战。例如,在许多新兴国家,由于缺乏确凿的所有权证据或无法建立所有权链,土地所有权往往是争议的一个领域。区块链是存储信息的任何行业的理想技术,因此也适用于法律行业。此外,目前,在许多交易中,公证人需要确认和验证文件上的签名。使用区块链技术,文档可以作为数字分类帐的一部分进行数字化处理,应用“媒体文件的时间戳和指纹”,从而消除了对当今公证人的湿墨签名或橡皮图章的需求。[2018/9/10]

二、关于张三转让USDT给“XXX”的法律意见

张三转让USDT给“XXX”的行为未涉嫌破坏金融秩序也未危害金融安全。张三是个人,不是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也没有从事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规定的禁止行为。

张三持有USDT虚拟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法规的规定。

U

SDT虚拟币属于虚拟商品,张三持有USDT虚拟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法规的规定。张三将USDT虚拟币以41511元的价格转让给“XXX”的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价格真实,不具有

性,不存在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等行为,也未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也未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

张三转让USDT虚拟币的行为,张三所代表的不是金融机构,也不是互联网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的规定,该规定禁止的是: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和从事虚拟币业务,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该规定第一条: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张三交易USDT虚拟币的也未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律师介入后当事人银行卡账户完全解除冻结。

三、律师办案思路

律师在办理银行账户冻结业务时,通过向办案机关提交客户不构成办案机关指控的所谓从事“网络、电信”犯罪证据,并提供客户银行流水注明每一笔钱款的来源,证明涉案款项来源合法,只是收款的路径不合法。再向办案机关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与办案人员深入沟通,转变办案人员认为交易虚拟币属于犯罪的有罪思维,助力客户银行卡账户解冻。

作者简介

王蒙磊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干事

执业领域:刑民交叉案件、银行账户资金解冻业务

作者简介

赵飞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工会委员

执业领域:涉港案件、银行账户资金解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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