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的迅速发展,全球各地区相继出台了不同的监管政策,郭律师团队为大家收集了相关新闻简讯,整理了“全球对虚拟货币的政策”系列文章,带大家了解全球各地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今天,郭律师团队带大家了解韩国的虚拟货币政策,请各位看官看下文~
政策开放程度综合评估:
一、韩国拟成立数字资产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由于近期Terra崩盘引起市场动荡,韩国拟成立数字资产委员会,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它很可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专门的加密货币监管机构,并可能独立负责控制该国的加密货币行业。韩国媒体援引国民力量党的消息来源说,该机构“有望成为政策制定和加密资产行业监管的控制中心”。
韩国卡业巨头BC Card与Crypto.com和Visa就全球数字支付展开合作:3月7日消息,韩国卡业巨头BC Card7日宣布,已于当地时间3月4日在新加坡Crypto.com总部办公室签署了“BC Card-Crypto.com-Visa”之间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协议,BC Card和Visa将结合处理能力和数字平台能力,积极与Crypto.com合作,为客户提供Web 3.0区块链解决方案等创新数字金融体验。三家公司还将联合研究并推出Crypto.com的商业身份信用卡 (PLCC)和为提高顾客利润的新服务。(HERALD)[2022/3/7 13:41:21]
二、韩国将执行虚拟货币征税
2022年3月18日信息,韩侯任总统尹锡悦的总统过渡联合会已经考量将执行虚拟货币征税的时间段再延迟一年,直到2024年初。这是由于执政党和在野党广泛认为,在执行虚拟货币税以前,务必先创建销售市场标准。韩国国会计划从2022年1月逐渐,对每一年超出250万韩元的虚拟货币出让收益征缴22%的税款。可是执政党和野党在总统大选以前的上年11月末表明“征税管理体系都还没产生”,达到了将虚拟货币税款的征缴延迟1年的协议书。本次总统过渡联合会考虑到对于此事再度推迟1年。
公告 | 火币全球站将于28日18时暂停XMR的充提:据火币官方公告,XMR将在区块高度1978433进行主网升级(预计时间2019年11月30日)。火币全球站将于2019年11月28日18:00暂停XMR的充币和提币业务。待主网升级完成后将第一时间恢复,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另行通知。本次升级后,XMR的充值和提现地址格式将发生变更,旧格式的充值和提现地址以及地址标签不再继续使用。[2019/11/27]
三、韩国金融监管部门开始对虚拟货币进行立法
2021年11月25日消息,据韩国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韩国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开始对虚拟货币进行立法,这是监管机构首次将加密货币立法正式化。未来,任何通过操纵市场价格或使用未公开信息从加密货币交易中获取不当利润的人,预计将面临至少一年的监禁和至少三倍的罚款。此外,加密货币发行方必须向用户披露白皮书、法律意见和业务报告,任何违规行为将导致刑事处罚。业内预测,如果这次《加密货币权利法案》颁布,虚拟货币将像银行、保险等其他金融行业一样被纳入正式的监管系统。
声音 | 印度经济学家:XRP并未计划成为全球货币:据AMBCrypto 11月7日消息,瑞波Swell大会在新加坡召开,印度联邦储备银行前行长、IMF前首席经济学家Raghuram Rajan出席会议时被问到:XRP是否有可能在美元之类的全球储备货币中找到一席之地?对此,Rajan表示,这并不是XRP想要成为的东西,“您要问的是,是否存在成为全球货币的可能性,在某种程度上这就是Libra试图做的事情,而且据我所知,这与XRP试图做的事情不同。”[2019/11/7]
四、韩国政府将对虚拟资产所得进行征税
2021年2月22日,据韩国企划财政部介绍,韩国政府将从明年开始对1年内超过250万韩元的虚拟货币等虚拟资产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税,基本扣除金额为250万韩元。例如,明年以比特币赚取1千万韩元收益的投资者,将在收益中减去250万韩元,其余750万韩元以20%的税率征税,其需缴纳150万韩元税金。
五、《特金法》
2020年3月5日,韩国国会表决通过了《特金法》,让原本处于灰色地带的加密货币有了更为系统的法律依据。首先,《特金法》定义了利用外汇交易等金融交易进行行为和恐怖主义融资行为所需的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申报所需的事项,其目在于预防犯罪行为,进而为建立健全透明的金融交易秩序作出贡献。第二,《特金法》第二条定义了虚拟资产公司范围和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则被定义为具有经济价值的,可电子交易或转移的电子凭证。第三,客户限制。
公告 | 火币全球站已恢复 XTZ 充提业务:据火币官方公告,XTZ主网升级已完成,火币全球站现已恢复 XTZ 的充币和提币业务。[2019/6/3]
六、韩国通过金融服务委员会发布监管措施公告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FSC发布了ICO禁令及一系列加密货币监管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关于ICO的监管2017年9月29日,FSC发布公告将禁止一切形式的ICO。根据Koreatimes2018年3月中旬的报道,韩国正在着手制定与ICO相关的新政策,考虑放宽对ICO的禁令,计划在一定条件下允许ICO项目的进行,但尚未发布官方消息。关于虚拟货币的定性,参照纳斯达克交易所网站新闻的报道,FSC认为加密货币是一种电子保值品,而非金融产品。关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虽然韩国目前采取禁止ICO的措施,但未禁止加密货币交易活动,而是加强了监管措施,FSC要求银行配合监管来防范加密货币交易的非法活动。
七、韩国发布禁令
2018年3月,韩国发布禁令,公职人员不得持有和交易虚拟货币,但韩国财长表示不会禁止普通公民虚拟货币交易。2018年3月,多国共同提出以7月份为最后期限进行加密货币监管,呼吁制定“国际标准制定机构(SSBs)”。随后,韩国政府趁势扭转对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态度。韩国国民议会在5月正式提出解除ICO禁令的提案,并于6月正式解禁ICO,但ICO仍要面临较为严苛的监管,代币发行受到极大限制。
动态 | OK集团官方回应投资Prime Trust:为OK集团全球化与合规化发展的多个举措之一:3月28日,OK集团发布官方公告,正式宣布已完成对美国信托公司PrimeTrust的战略投资。这是OK集团继今年1月收购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前进控股集团的控股权后,又一项重要的海外战略投资,是OK集团全球化与合规化发展的多个举措之一。本次投资将促进OK集团与PrimeTrust的深度合作,为双方用户提供更多样化与安全稳定的服务。[2019/3/28]
八、《限制加密货币交易的金融监管措施》
2018年1月23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限制加密货币交易的金融监管措施》,FSC宣布只允许通过实名银行账户进行加密货币交易,并引入了防范指引与加密货币有关的反,作为政府范围内遏制加密货币投机的一部分,防止加密货币被非法活动利用。从2018年1月30日开始,银行将改用真实姓名政策,只允许加密货币通过与加密货币交易所挂钩的实名银行账户进行交易。在新规下,想要进行加密货币交易的用户必须拥有实名银行账户与同一家银行进行加密货币交易。那些没有实名交易账户的将只允许从现有的账户中撤回资金。为建立新的存款,他们需要开设新的银行实名账户。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和外国人将不被允许开设与加密货币交易相关的新银行账户去存款以进行加密货币交易。实名政策在2018年1月30日生效后,已有的与加密货币交易相关的匿名银行账户将不能被使用。
九、《加密货币检查和投资者警告》
2018年1月8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加密货币检查和投资者警告》,韩国金融情报组和金融监督服务联合对六家为加密货币交易所提供服务的银行进行检查。理由据称是监管部门认为,此类资产可能会导致犯罪事件激增。包括反措施和真实姓名验证系统。具体内容如下:检查人员将调查银行是否在加密货币交易中遵守他们的反义务;以及他们是否有适当的措施进行核实他们的客户在加密货币交易方面的身份。加密货币很有可能被用作的手段,因为它们的存在匿名性质和非面对面交易。虚拟账户让加密货币交易更难以识别账户持有人的真实姓名,加密货币交易更容易受到犯罪的影响和。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作为守门员来防止使用加密货币的非法活动。
十、韩国政府宣布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征税
2018年1月,韩国政府宣布对虚拟货币交易所征税,税率达到24.2%.韩国所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都需要缴纳22%的企业税和2.2%的地方所得税。
十一、FSC发布公告称将禁止一切形式的ICO
2017年9月29日,FSC发布公告称将禁止一切形式的ICO。该决定是在该日上午举行的“虚拟货币机构联席会议”中做出的,参加此次会议的除了FSC外,还有韩国财政部、央行和国家税务局。FSC指出,“ICO融资在全球范围内风靡,我们的分析显示ICO活动在韩国境内也在不断增加。而此类融资活动加剧了出现金融欺诈的风险,所以我们要禁止任何形式的ICO,不管是使用哪种技术,还是巧立哪种名目。”此举意在保护韩国投资者的利益。参照纳斯达克交易所网站新闻的报道,FSC认为比特币和以太网等虚拟货币是电子保值品,而非金融产品,因此韩国政府选择通过银行间接管理虚拟货币。
十二、韩国政府将比特币汇款方式合法化
2017年7月,韩国政府将比特币汇款方式合法化,允许金融科技公司为用户处理价值高达2万美元等值韩元的比特币。因此,地方交易所平台与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挂钩,后者要求至少保留43.6万美元的资本金,并执行用户识别(KYC)和反(AML)提供数据处理设施以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十三、虚拟货币监管制度化
2016年10月,韩国最高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公布金融科技发展的两步计划,其中提到逐步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监管制度化。
结语:
经过对上述内容的梳理,韩国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属于“保守型”。
郭志浩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盈科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成员、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会理事、“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称考试”考评人命题人教材编撰人、深圳区块链立法研究课题组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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