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指出,依托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等载体,积极对接中国人民银行,深化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与国际合作。吸引数字人民币相关的重大基础设施落地深圳,培育数字人民币产业生态。
积极鼓励智能合约技术在数字人民币领域的融合应用,率先建设基于数字人民币的智能合约公共平台,服务数字人民币的全场景应用,打造新型商贸流通形态。
《措施》要求,推动金融科技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科研院所和金融科技机构持续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数据库、分布式技术、隐私计算等关键基础技术的研发与金融应用,提升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监管的基础技术支撑能力。
以下为文件全文:
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相关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抢抓金融科技发展机遇,加快金融科技产业升级,助力深圳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金融支撑,制定本措施。
一、吸引金融科技类企业在深集聚发展
对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发起设立的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等重要机构,实收资本在2亿元以上的,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对于本市引进的其他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系统重要性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后,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相关机构获得落户奖励后,不再重复享受开办费等其它经费支持。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上线“天虹数字人民币拉起支付”项目:4月26日消息,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上线投产“天虹官方APP数字人民币拉起支付”项目。该项目上线后,客户在通过天虹官方APP购物时可选择“数字人民币拉起支付”完成快速付款。该项目的上线,实现了在商户app下单即可直接跳转拉起数字人民币支付,并支持所有运营机构的钱包付款,客户无需提前签约,提升了客户的消费体验感。(新华网)[2022/4/26 5:13:01]
鼓励聚焦投资金融科技类企业的优质股权投资企业在深发展,促进金融科技类企业与股权投资企业对接。支持股权投资企业按照《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创投风投相关专项扶持政策等享受落户、产业用房、管理费收入奖励等优惠政策。鼓励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依法依规发起设立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的子基金,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吸引更多资本投资金融科技项目。
鼓励深圳市金融科技类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支持优质金融科技类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按照《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总部企业认定,并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总部企业落户奖、贡献奖、租房与购房补助等政策。支持深圳市金融科技类总部企业申请产业用地、科技研发投入补助。
打造金融科技发展集聚区。依托全市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和具有较好发展基础的金融科技专业园区,在梅彩片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区域支持建设、认定若干市级金融科技产业园区,打造全市金融科技展示窗口和特色名片。
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教育培训中心揭牌:2021年8月14日,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教育培训中心在龙华区鸿荣源壹成环智中心揭牌。本次揭牌仪式汇聚来自全国各地区块链教育行业的专家、大咖,共同见证国内首个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业资格培训项目的启动。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会长郑定向、副会长王兆勇,教育培训中心主任王一凡,原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谢贵龙,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副会长、美国休斯顿大学区块链博士后、深圳百纳维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高智敏等二十余位嘉宾共同参与了此次揭牌仪式。(深圳新闻网)[2021/8/16 22:17:05]
二、全力提升深圳金融科技全球影响力
市人民政府每年举办金融科技节,期间举办金融科技大赛、金融科技论坛和金融科技展。对于金融科技大赛,以市场化加政府补贴的方式对经费予以保障,市人民政府按照经审计举办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举办经费支持,对于大赛中获奖并选择落地深圳的项目给予合计1000万元的奖金支持,并在创业空间、创业服务、资金资助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扶持政策。
对于在金融科技节期间举办的、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的论坛及其他大型交流活动,按照经审计举办费用的50%对承办方给予总计不超过400万元的举办经费支持。
依托现有的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举办深圳金融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按照经审计举办费用的50%对承办方给予总计不超过200万元的举办经费支持。建设深圳金融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吸引国内外企业长期合作或投资入驻,打造全球优质金融科技产品发布高地。
深圳监管沙盒首批应用亮相 包括区块链等信息技术: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了深圳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应用公示(2020年第一批),对4个拟纳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应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应用技术看,首批创新应用均用到大数据技术,其余技术包括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终端安全芯片(SE)和可信执行环境(TEE)等信息技术手段。(澎湃新闻)[2020/8/1]
三、全力培育金融科技领军企业
加强金融科技领军企业支持与培育,根据金融科技类企业的营收、融资、贡献、科研水平和影响力,定期遴选发现一批金融科技领域重点企业,纳入市领导挂点服务制度,协调解决重点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优先支持领军企业参与政企数据对接、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等政企合作项目。
鼓励持牌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优化业务,推进在智慧银行建设、智能投资顾问、资产配置、风险管理、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方面创新应用。
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传统金融领域,培育一批具备互联网特性的新型持牌金融机构,带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能效。
培育一批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服务,业务模式成熟、技术水平高的金融科技专精特新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类企业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规定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在融资服务、创新帮扶、专题培训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并优先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对通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可按深圳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的相关规定,分别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金色晨讯 | 深圳将加快建设央行数字货币研究院 新加坡将采取谨慎态度对待Libra:1.深圳福田区将加快建设央行数字货币研究院。
2.Bakkt CEO:预计零售经纪公司、大学捐赠基金和养老基金将成为Bakkt比特币期货的首批买家。
3.Facebook收购聊天机器人初创公司Servicefriend以整合到数字货币钱包Calibra。
4.ICE首席执行官:Bakkt比特币期货交易避免在区块链上运行 防止可能发送到错误地址。
5.过去12个月以太坊区块链上的开发活动是EOS的近4.5倍。
6.中信建投证券首席经济学家:Libra含50%美元但不含人民币,并不妨碍央行数字货币中可以含美元,美元和人民币各占50%,是央行数字货币完美的锚。
7.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常务董事:全球需要统一的政策应对Libra,将采取谨慎态度对待。[2019/9/23]
四、扶持金融科技重点项目
加快推动政府数据、公共数据的融合应用,打造一体化的金融主题数据库,服务监管科技应用。推动监管科技能力不断升级,持续迭代更新现有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不断提高对新兴非法金融活动的探知能力。以扶优限劣为导向,搭建阳光公示平台,引导优质私募基金企业主动披露信息。
推动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对于在深圳市设立的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攻关基地,协调给予场地、启动资金、运营经费等支持,并积极推动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依托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等载体,积极对接中国人民银行,深化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与国际合作。吸引数字人民币相关的重大基础设施落地深圳,培育数字人民币产业生态。
声音 | 深圳市税务局李荣辉:区块链电子发票实现了“交易数据即发票信息”:据深圳都市报消息,深圳市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李荣辉表示,区块链电子发票区别于传统电子发票之处,在于其以区块链技术实现加密处理,具有“分布式”存储、可追溯、不可篡改的优势,通过“资金流+发票流”的合二为一,将发票开具与线上支付相结合,实现了“交易数据即发票信息”。[2018/12/12]
积极鼓励智能合约技术在数字人民币领域的融合应用,率先建设基于数字人民币的智能合约公共平台,服务数字人民币的全场景应用,打造新型商贸流通形态。
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和境外贸易金融平台的联动合作,鼓励优质外贸企业积极参与,丰富应用场景,探索人民币国际化和贸易便利化的落地场景。
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支持供应链金融企业守正创新,运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探索数据融合共享应用。
推动金融科技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科研院所和金融科技机构持续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数据库、分布式技术、隐私计算等关键基础技术的研发与金融应用,提升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监管的基础技术支撑能力。
五、营造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环境
鼓励金融科技类企业参加本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加速推进金融科技应用及监管相关试点工作,对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科技相关试点的金融科技项目,从技术安全性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论证,在审慎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扩大范围进行推广。
加大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支持力度。支持金融监管机构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能力。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独立或与科技企业合作开展合规科技研发及创新应用,降低合规成本,提高合规管理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开展金融科技安全相关业务的机构或企业发展;探索建设金融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平台,增加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金融科技类企业的风险监测预警。
优化科技治理体系。支持建立金融科技行业组织和专业智库,加强在金融科技伦理规制、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研究,规范行业发展。完善数据质量和数据权属治理体系,建立技术、信息、数据安全标准。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深港澳金融科技联盟等组织作用,加强金融科技空间载体建设,强化金融科技类企业培育,定期举办金融科技交流活动,并开展金融科技相关研究。
鼓励运用金融科技创造社会价值。探索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在绿色金融关键环节加强金融科技应用。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提高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效率,为深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六、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支持相关机构开办“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题培训,对于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的项目,按照经审计开办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个培训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年安排不超过300万元。
不断完善“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提升专才计划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每年安排不超过200万元,对致力于完善更新项目知识体系、编写更新出版翻译课程与课件、开发和完善培训内容、完善升级配套系统、宣传推广的机构进行奖励补贴。
对2021年1月1日后通过“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二级考试、取得“深港澳金融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金融机构、金融科技类企业全职工作合计满2年的,每人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补贴,每年安排不超过300万元。
积极对接“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高金融科技人才在“百千万”工程中的占比。鼓励在深高校设立金融科技专业,培养金融科技专业人才。鼓励本市金融科技机构与高校合作设立大学生实习基地,认定一批市级金融科技大学生实习基地。鼓励建立在深金融科技专业人才供需接洽平台。
鼓励与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开展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机构申请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鼓励在站博士后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成果转换。鼓励金融科技类企业、行业协会定期举办金融科技人才节、人才季等活动,吸引优秀金融科技人才集聚深圳。
七、提供优质的金融科技公共服务
进一步推动政府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开放、共享及应用。积极应用区块链、多方安全计算、隐私计算等技术,打造地方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在保护数据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为金融机构提供安全便利的数据环境,推动政府数据、社会数据和金融数据的融合应用。
加强大数据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持牌征信机构利用科技手段出具信用报告,为金融机构提供便捷的信用查询方式。鼓励相关部门与持牌征信机构在信用记录归集、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失信案例核查、失信行为跟踪监测等方面开展合作。
优化金融科技配套服务体系。加强金融科技生态体系建设,鼓励会计、法律、咨询、评估、评级等中介机构专业化、高端化发展,为金融科技类企业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八、其他
强化央地合作、市区联动,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深圳先行先试金融科技创新前沿试点项目,鼓励各区参照本措施制定辖区内扶持金融科技发展专项措施。
获得本措施奖励和补贴的相关机构及个人,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同类型奖励、补贴或补助。享受本措施奖励、补贴或补助的相关机构,应当承诺注册及主要经营活动地保持于深圳,15年内不迁离本市,提前迁离本市的应按要求退回全部奖励、补贴、补助及其法定孳息,本市另有规定除外。
依照本措施申报扶持政策的,应如实申报。接受财政资助奖励的金融科技类企业应助力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于弄虚作假,取奖励、补贴、补助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定期公示,追回拨付的奖励、补贴、补助及其法定孳息,取消其三年内申请奖励、补贴、补助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措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若有修订或废止,以最新规定为准。
本措施所指的“不超过”包含本数。
本措施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措施自2022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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