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后,海南、内蒙古、浙江三省分别于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发布了实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本文中我们将三省通知汇总如下,为读者提供全面理解。
1.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等11部委《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促进节能减排,决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现就有事项通知如下:
金色财经行情播报丨BTC小幅震荡 区间上行趋势:据火币行情显示,在前日BTC出现剧烈暴涨暴跌的行情后,昨日整体小幅震荡在9400-9500USDT区间,短线上行。日线图大周期震荡上行趋势未变,4小时局部上升通道打开,多头尚有发力空间。[2020/6/4]
一、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80元。
二、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加强甄别,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用户以任何名义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用户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用户需限期退出,并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金色相对论 | 微观科技陈志远:产业区块链是互联网3.0时代升级的必然趋势:在今日举行的金色相对论中,针对“国家、企业、个人及如何协同促进区块链产业的健康落地”的问题,微观科技微观互联创始人陈志远表示,首先,产业区块链是互联网3.0时代升级的必然趋势。互联网3.0的核心是构建可信互联网。可信互联网的技术基础就是区块链。区块链的出现对现有的经济、社会及生活领域都具有潜在的影响。区块链并不是简单的在原有的产业中增加数字化协同效率,而是通过一种技术-经济范式,为产业和商业活动提供基于价值互联的基础设施,带来一次生产关系变革的巨潮。而区块链的分布式和加密等机制确保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前提下在多方之间建立信任,是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催生生产关系变革的有效力量。其中国家背书,企业是生产力,个人是消费端,三者缺一不可,构成互联网3.0时代的生态闭环。[2020/6/3]
三、加强差别电价政策实施保障。海南电网公司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和效果跟踪,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对虚拟货币“挖矿”用户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执行中存在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
金色财经挖矿数据播报 | BTC今日全网算力下降1.80%:金色财经报道,据蜘蛛矿池数据显示:
ETH全网算力182.667TH/s,挖矿难度2320.15T,目前区块高度9647072,理论收益0.00744779/100MH/天。
BTC全网算力120.424EH/s,挖矿难度16.55T,目前区块高度621148,理论收益0.00001519/T/天。
BSV全网算力2.779EH/s,挖矿难度0.40T,目前区块高度625690,理论收益0.00064306/T/天。[2020/3/11]
2.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
金色财经讯:以太坊拜占庭硬分叉正式完成!由于拜占庭是一次计划内的分叉,因此社区对于升级中包含的代码更改争议很小,对市场的波动影响也较低。[2017/10/17]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规定,将对我区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电网公司按照项目名单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
二、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
三、禁止擅自接入电价低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四、此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就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0元。
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的动态甄别工作,定期公布、更新应执行差别电价的电力用户名单及执行起止日期,并函告电网企业。针对同一电力用户,若存在虚拟货币“挖矿”用电与其他用电混用的,其全部用电量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三、各级电网企业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同,确保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
四、政策执行时间不足一个抄表周期的,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天数确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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