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坊联合创始人VitalikButerin:“你不能成立DAO来成为DAO,你需要DAO来真正做一些事情”。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也称为DAO,在加密世界中成为一个越来越流行的术语。DAO是在一系列智能合约上运行的组织,其代码决定了组织的管理和决策。简单来说,DAO是指一群募集资金来完成特定任务的“组织”,一些人将DAO视为“具有共享银行账户的互联网社区”。FriendswithBenefits(FWB)DAO经理RaihanAnwar则这样形容—“兜里有钱的数字快闪族”。
最近几个月,DAO与非同质代币比肩,成为区块链技术中最受炒作的概念。随着DAO规模不断扩大,它们越来越多地与非加密领域进行互动,从签订合同到采购服务、购买实物资产和借入法定货币,貌似无所不能,DAO的快速发展对传统公司造成威胁。然而,DAO目前缺乏足够的法律和监管确定性,它们如何继续规模化发展还需打个问号。
摩根大通:Silvergate倒闭、SEN网络关闭给加密行业带来挑战:金色财经报道,摩根大通(JPMorgan)周四在一份研究报告中表示,加密银行Silvergate的倒闭和Silvergate Exchange Network(SEN)的关闭对加密行业构成了挑战。摩根大通表示,鉴于目前的背景,以及“在FTX崩溃后,传统银行普遍不愿与加密货币公司合作,并面临巨大的监管压力”,取代加密货币市场参与者之间处理美元存取款的SEN将具有挑战性。
该报告补充说,由于对加密货币风险的监管审查加强,目前似乎不太可能有新的存款机构入场。这意味着给美国的机构加密投资者,尤其是规模较小和不太成熟的市场参与者,留下的选择不多,他们很可能会在欧洲或其他地方寻求银行服务。(CoinDesk)[2023/3/10 12:55:03]
欧科云链李炼炫:“信息壁垒”和实物上链是影响区块链落地的两大挑战:欧科云链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炼炫认为,“信息壁垒”和实物上链是当前影响区块链技术实际产业落地的两大挑战。一是存在“信息壁垒”,区块链技术要发挥作用,跨部门、跨领域是关键。但是,目前问题在于难以打通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壁垒。如果各参与方不愿意共享数据,区块链就没有数据之源,形成“数据孤岛”。二是实物上链问题,即目前难以保证线下实物可真实准确地“上链”。打破这一壁垒,需要物联网等配套成熟技术的支撑。李炼炫提醒,在加速区块链产业应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应用是区块链的真需求,哪些是假需求,要保证区块链技术能切实解决场景应用痛点,并注重“脱虚向实”,防止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炒作等。(经济参考报)[2020/10/15]
本文将研究DAO需要解决的以下五个关键问题,并提供实际示例说明它们为何重要以及解决方案:
暗网盗卖金融信息 银行账户安全面临新挑战:近日,涉及国内多家银行的数百万条客户数据资料在暗网被标价兜售的消息广为流传。从数据安全人士此前发布的相关截图来看,被售卖信息里包含了大规模的金融机构客户数据,其中涉及上海银行80.3155万条、浦发银行10万条、招商银行上海分行6.3万条、中国农业银行90万条、兴业银行46万条。泄露的资料既有储蓄账户,也有信用卡账户及私行理财账户,含客户姓名、客户类型、性别、年龄、手机号码、开户账号、住址邮编、存款数据等信息。
“46万条银行信用卡客户数据标价不到100美元,90万条数据标价只卖3999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8万元),简直是‘白菜价’。如果是真实数据,这么庞大的数据量实际售价至少10倍以上。”一位大数据行业风控总监向记者表示。
为了核实上述情况,证券时报记者联系了涉事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态度相对一致:经过核查比对,与真实数据信息不符;不排除不法分子将不明来源数据冠以金融机构名义兜售,以牟取非法利益。(证券日报)[2020/4/20]
谁合法拥有DAO的资产/金库?
声音 | 中科院孙毅:当前区块链发展面临基础理论研究滞后等三大挑战:据人民网消息,4月20日,“海南省区块链技术研讨会”在海南大学召开。中科院计算所区块链实验室主任孙毅在会上表示,2018年区块链走过了挤压泡沫的阶段,度过这个阶段,区块链黄金时代为时不远。当前区块链发展面临三大挑战:一是基础理论研究滞后;二是关键技术无法自主可控;三是缺乏关键行业应用。区块链很多问题与几十年前互联网遇到的问题是相似的。区块链发展需要瞄准未来价值互联网需求,以区块链生态建设为主线,既要注重理论方法的原创性,又强调研究成果的实用性。[2019/4/21]
谁最终对DAO的责任负责?
DAO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法律能力?
DAO可以起诉和被起诉吗?
DAO的贡献者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谁合法拥有DAO的资产/金库?
声音 | 人民论坛:区块链等对国家治理提出新挑战 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新知识培训:据新浪消息,人民论坛刊文《如何造就一支忠诚的干部队伍》,文章表示,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发生了巨变,经济社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也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和内外风险,使领导干部的决策责任越来越重,对他们的专业化要求更高。例如,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到来,出现了很多新的知识、概念、技术和方法,如云计算、数据治理、区块链、移动政务、人工智能等,对国家治理提出了很多新挑战。如果缺乏这些知识储备,在公共工程的决策过程中就容易出现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严重者还会触犯纪律。因而,必须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培训,让他们赶上新时代。[2019/3/12]
虽然直观来看,DAO本身拥有金库/资产,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实际上并不完全清楚。
让我们举一个假设的ArtDAO的例子。ArtDAO的职责是投资于所有不同类型的艺术,从NFT到实物艺术。这个DAO某天决定购买蒙娜丽莎画像,然后他们赢得了拍卖,DAO的创始人同意持有蒙娜丽莎画像进行“保管”。然而创始人是个表里不一的“演员”,他决定将该画像倒卖给另一方,并将收益收入囊中。
现在,如果DAO是一家公司,法律将承认公司是蒙娜丽莎画像的合法所有者。因此,创始人的行为是明确的盗窃/挪用公款案件。
但是,DAO的法律地位尚不清楚,尤其是DAO是否能够真正合法地拥有资产。因此,创始人有可能被认为是蒙娜丽莎的实际合法所有者,因此没有犯罪,对DAO本身没有追索权。
虽然存在这种不确定性,但这可能导致DAO不参与物理世界的资产购买,因为他们担心他们的资产可能会被任何所谓的“合法途径”取回。
建议的解决方案:司法管辖区承认DAO是其国库中资产的合法所有者,并且是能够自行拥有资产的结构。
谁最终对DAO的责任负责?
公司结构的一个关键特征和创新是“有限责任”这个概念。有限责任意味着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价值。对于具有无限责任的其他结构,例如合伙企业,情况并非如此。无限责任意味着如果实体破产/资不抵债,成员将对实体的未偿债务承担责任。
DAO中的成员是承担无限责任还是有限责任对DAO来说是一个重要问题。以个人投资5000美元购买DAO的治理代币并成为积极贡献者为例。DAO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包括借入大量资金。投资进展不佳,在这个过程中,DAO实际上已经破产。在这种情况下,作为DAO成员我的责任是什么?我会对DAO的超额债务负责吗?我的损失是否会超过我最初投资的5000美元?
显然,如果DAO被认为对其成员承担无限责任,鉴于这种额外的风险,投资和为DAO做出贡献的人将会大大减少。
建议的解决方案:DAO应该像公司一样承担有限责任。
DAO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法律能力?
法律能力是DAO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它会影响它们在贸易和商业中的运作方式。虽然个人和公司有能力签订合同,但DAO是否可以签订合同尚不清楚,举个例子:
PropertyDAO是最初为投资数字资产而设立的DAO。然后,DAO社区投票决定在纽约购买一栋高层公寓楼。
DAO进入谈判并同意购买该物业。但是,在签订合同时——DAO可能不被认为实际上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在法律看来,DAO可能被视为试图签订合同的“狗”一样。没有订立合同的法律能力,就意味着合同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可能意味着DAO中的个人需要自己签订合同或为DAO建立一个公司来签订合同。
建议的解决方案:DAO应具有签订合同的公认法律能力。
DAO可以起诉和被起诉吗?
法律能力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起诉和被起诉的能力。这对于DAO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无法起诉他们就无法执行合同。
以一个希望在其网站上构建新产品平台的DAO为例。他们与一组开发人员签订合同来构建网站,预付给他们100万美元。几个月后,开发人员没有在网站上做任何代码工作,似乎已经卷钱跑路了,DAO社区投票起诉开发者。
现在,如果法律不承认DAO具有提起诉讼的能力,法院只会在一审中驳回该案。这使DAO处于不稳定的境地,因为它们会被阻止签订合同——限制了它们的增长和扩展能力。
提议:DAO应具有起诉和被起诉的能力。
DAO的贡献者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另一个关键问题是贡献者与DAO本身之间的关系。DAO的去中心化模式在某些方面与传统的公司结构一样有缺陷,DAO理论上没有老板,但组织仍然必须决定谁因投入工作而获得奖励,目前,DAO经常用代币奖励贡献者,以表彰他们在协助DAO方面所做的工作,这可以被认为是贡献者的实际工资。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贡献者领取薪水,他们实际上是DAO的雇员吗?如果是这样,这将意味着作为雇主的DAO需要履行义务。这反过来会增加运营DAO的复杂性,因为DAO需要遵守贡献者所在的每个司法管辖区的雇佣义务。
建议的解决方案:DAO的贡献者不应被视为DAO的雇员,除非他们明确签订正式的雇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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