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炒“泰达币”亏了十几万?法院:合同无效 全数返还_COIN:ARKS币

前段时间,因网剧被爆炒的“鱿鱼币”

上演清零式暴跌

众所周知

虚拟货币的价格仿佛过山车

但不少投资客依然想下水捞一笔

专业操盘手乐见其成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约定委托交易。

那么,虚拟货币委托交易是否有效呢?

来看看,近日黄岩法院审结的

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3日,家住台州市黄岩区的黄甲经人介绍,与张乙签订了《数字货币量化委托协议书》一份,约定黄甲以个人名义转账给张乙20万元用于购买泰达币,由张乙投资运作,协议到期后保底归还黄甲合同签订时购买的等量数字货币;张乙定期向黄甲结算相应收益,合同到期时结算所委托的数字货币;协议期限为一年。

Ark Invest旗下基金上周增持133321股Coinbase股票:2月20日消息,Ark Invest旗下基金ARKK和ARKW在2月13日至17日当周共计增持133,321股Coinbase股票(COIN )。

其中,2月13日ARKK增持102,281股Coinbase股票,2月13日ARKW增持16,414股Coinbase股票,2月14日ARKK增持11,778股Coinbase股票,ARKW增持2,848股Coinbase股票。COIN股价上周五收于65.20美元,当周涨幅为17.4%。(CoinDesk)[2023/2/20 12:17:42]

Gate.io CEO:无偿公开储备金证明并提供技术咨询:11月9日消息,Gate.io CEO韩林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Gate.io将向全行业无偿公开我们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开源代码,并向正在准备启动100%保证金的同行提供技术咨询,以促进交易平台生态的透明和行业的健康发展。[2022/11/9 12:38:08]

合同签订后,黄甲立马给张乙汇去了20万元,等着稳赚一番。然而,市场行情并未像黄甲预期的那般良好,眼见着自己的投资就要打水漂,黄甲急了,多次微信上向张乙催讨委托款。而张乙亦无法控制虚拟货币市场的行情变化,陆陆续续返还给黄甲投资款95760元,剩下的款项迟迟未能返还给黄甲,更别说当初承诺的收益了。

华策影视:公司元宇宙业务和淘派、阿里拍卖等都有合作:6月4日消息,华策影视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元宇宙业务和淘派、阿里拍卖等都有合作。另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艺人的薪酬成本,目前内容成本正在向编剧、导演、IP价格和服化道等生产要素倾斜,预计未来内容质量将伴随管控一步提升。(财联社)[2022/6/4 4:02:20]

眼见投资回本无望的黄甲,一纸诉状将张乙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其返还投资款,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法院认为

本案的案涉标的物泰达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国家相关文件明确了包括比特币、泰达币等在内的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本案的标的物泰达币作为虚拟货币之一,并非由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且不应当作为标的物在市场上流通并交易。

由于本案案涉标的物本身不具有合法性,故原、被告关于该交易物的委托托管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原、被告于2019年9月3日签订的《数字货币量化委托协议书》属于无效合同。

对于被告,其依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原告,被告应返还原告剩余的104240元投资款。

对于原告,其应当明知虚拟货币的投资不受国家法律所保护,而仍然委托被告进行投资,本身存在过错,故其请求赔偿利息等损失的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今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提醒投资客和金融从业者,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通过合规合法渠道进行投资交易活动,避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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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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