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近期数据显示,虽然2013年全球能用加密货币支付的店铺仅有60家,但是时至今日,截止2021年6月,至少有23000家实体店接受加密货币支付渠道。用户数也屡创新高。日本持牌交易所的统计数据中,2021年3月达到432万个,这个数量已经超过了2011年场外外汇税改时的外汇交易账户数量,加密资产在渗透率方面可以说已经达到了当年与外汇相当的水平。
Cryptact日前发布的调研报告也显示,目前至少16家日本上市公司持币。而个人交易量也随着市场的稳定稳步增长。按照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对其28家交易所的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8月的交易总额就有6万亿日元,其中现物交易2.4万亿,保证金交易3.6万亿日元左右。这个数据从2021年初就一直呈上扬趋势。
李礼辉:今年年内或明年年初进一步扩大数字货币的试点范围是有可能的:8月27日消息,《中国日报》近期邀请中国银行原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业协会区块链研究组组长李礼辉进行了专访。李礼辉表示,从目前试点情况来看,一些小规模的应用场景已经得到了验证,有了公开的案例。但试点范围仍然相对较小,涉及人数较少,真正扩大试点范围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未来,数字货币试点可以考虑逐步推广,前提是保证底层技术和系统平台达到稳定运行的标准,应用场景的设计能够满足大众需求,并且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从进展程度来看,今年年内或明年年初进一步扩大数字货币的试点范围是有可能的,但能否较快推广至全国还需要观察。
如果数字货币试点进一步推开,首先需要满足规模化可靠运行的基本条件,即满足“超大市场级别业务”和“高并发”的需求。“超大市场”指一旦试点扩大,将会涵盖中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主要区域,范围广,消费人口密集。“高并发”指在技术层面可以保证数字货币系统能够同时并行处理相当多的用户请求。如果试点扩展到港澳地区,还要考虑相应的制度安排。涉及到数字货币跨境使用的,要有综合化的技术平台进行对接。[2020/8/27]
漏报、瞒报等“避税”手段层出不穷
浙商银行:已有1项区块链专利授权 区块链应用不涉及数字货币:浙商银行(601916.SH)在上交所-E互动上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我行已于2016年开展基于区块链的技术应用,并于2017年开始在供应链金融等多个领域推广应用。我行区块链应用不涉及数字货币。目前我行已有1项区块链专利授权,以及5项专利正处于申请状态。没有数字货币相关专利。[2020/4/1]
链得得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梳理了目前日本加密资产运营的各种法律相关规定,尤其是国税厅对于加密资产收益的规定。
日本目前的法律规定,加密资产投资收益被划归为杂项所得,按照累计征税法则,阶梯型征税比例。比如年收益如果高于4000万日元,需要缴纳45%的杂项所得税,195万日元以下只需要缴纳5%的税。
动态 | 调查报告:英国数字货币投资者仅有5%获利:投资公司W Capital调查显示,英国只有5%的数字货币投资者获利,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表示他们认为的所谓“比特币泡沫”很快就会爆发。此外,每20名英国人中就有一个在没有完全理解数字货币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投资,只有5%的人接受了财务顾问的建议。与传统投资机会相比,仅有7%的人认为数字货币更有价值。[2018/7/31]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日本,币币交换,也要折算成时价金额缴纳税款。而且,在使用加密货币进行购物行为时,也需要计入税金缴纳范围。因此,在计算时,非常复杂且很容易产生灰色地带。
在日本东京,更是有税务管理公司公然打着“合理避税”的广告吸引客户。虽然很多网上有税率计算器,但是因为计算的繁琐,再加上日本是家庭为单位的所得税申报制度,更让依法缴税难上加难。
韩国专家:中资交易所大量涌入韩国恐将控制韩国数字货币市场:据CCN消息,由于韩国目前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尚未进行严格规定,Zenix、OK Coin、Gate.io等中资交易所大量进入韩国。专家担心随着中国资本流入持续增加,韩国数字货币市场完全受到中资交易所控制,除非制定法律来限制外国公司的大规模流亡。另外韩国数字货币行业官员表示,中国数字货币交易尚无竞争力,但他们是全球市场的主要参与者。[2018/5/30]
根据近期日本国税厅的数据显示,仅在日本关东地区,至少就有数十人没有正确、合法申报,至少有14亿日元的加密资产交易所得没有申报。
尤其是2021年8月在日本上市的Ada币,在日本通过上币申请以后,相继在日本各大交易所上市,就在上市期间名声大臊,上述调查重点币种,至少有6.7亿日元的应缴的额外税款没有申报。
日本税制受到诟病
上文也提到过,目前日本是作为金融资产和支付手段,巩固了加密货币的合法地位,根据日本国税厅《关于加密货币的税务问题QA》规定,原则性所有加密资产相关收入均属于杂项所得,最大税率设置为45%,不需要分离申报,年末申报市,如果经控除调整后收益低于20万日元的无需缴税。
而挖矿所得,计价总额是在挖到当时的时价。
日本现行税制遭到很多反对。首先是高达一半的税率让大家叫苦不迭。近日,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和日本加密资产商业协会联名提交了税制改正请愿书。请愿书包含的要点包括:对于交易加密资产获得的利润,征收20%的申报税,并要求从未来三年衍生交易相关收入中扣除损失;引入每年20万日元以内的小额免税制度等。
让征税更难的不是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和国际化,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各国税制的混乱加剧了难度。
各国目前加密资产征税现状
美国作为资产,需要缴纳资产收益税,如果长期持有,则需要缴纳最高20%的水,未满1年的,需要按照累进制缴税;而挖矿所得,也是挖矿获得时的时价计算,即使是企业型挖矿,也需要按照“自营业”税率进行税务申报缴纳。具体请参看链得得之前文章:美日审税季结束,但是虚拟货币税制依旧混乱。
英国则是规定加密资产为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只要被确定为可识别的并有价的加密资产,则需要缴纳“应税资产”缴纳资本利得税。如果纳税人为“较高附加税率纳税人”的,需要另外缴税,成为转让其他应税资产适用20%的固定税率纳税对象。
德国也是按照无形资产计算税率,但是保有超过1年以上的则无需缴纳,挖矿收益也是分为企业型和长期加密资产交易者等细分进行征税。
法国则更加明朗,个人投资者按照30%的固定税率胶南,一年收益低于305欧元的无需申报。但是机构投资人、企业型挖矿行为的税率则极为昂贵,需要缴纳最高60%的税,也是按照累进制阶梯型缴纳。
而且法国的挖矿收益,并不是在开采时的时价计算,而是按照交易时的时价进行计算。
但是,政策总在变化,对加密货币的合法性未得到全球统一之前,税制将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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