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斩断虚拟货币“洗白”赃款的“黑手”_区块链:买比特币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题:组织“买手”、平台撮合、出售套现……斩断虚拟货币“洗白”赃款的“黑手”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吴雨、吴光于、朱国亮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今年以来,部门打掉了多个利用虚拟货币的团伙,犯罪分子组织“买手”、平台撮合、出售套现……在这条黑色产业链上,非法所得资金先变为虚拟货币,再“洗白”成法定货币资金。

虚拟货币到底是如何一步步沦为工具的?又该如何打击这种新型犯罪?

资金异常牵出特别的案

2020年11月,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某公司被团伙590万元。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现大量资金被犯罪嫌疑人在短时间内快速转移和“洗白”,于是迅速批量冻结了数百个涉案账户。不过,此时有一批账户提出解冻申诉,称只是在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新华社将在11月5日就数字人民币热点焦点内容举行音频直播:金色财经报道,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拟于10月15日-11月10日,开展“青年新声代——音频创意挑战赛”线上活动,并将在11月5日邀请经济等领域记者、编辑就青年人关注的数字人民币热点焦点内容举行音频直播。[2021/10/14 20:27:49]

真的是“误伤”吗?办案人员加大了追踪调查力度,一个利用虚拟货币为电信网络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专案组民警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在上家统一组织安排下,在湖南长沙、四川成都等地组织数十名“买手”。利用“买手”提供的火币网账户和银行卡账户,犯罪嫌疑人在各地的多个宾馆开设房间,接收上游涉案赃款,购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转移电信网络赃款。

在前期大量侦查掌握相关证据后,在多地开展抓捕行动。截至记者发稿,共抓获嫌疑人29人,其中涉虚拟货币交易的20人,涉案金额超过600万元。

新华社:所谓的颠覆是相对的,去中心化也是相对的:今日新华社发文发问区块链,文章援引了中国二维码注册认证中心执行主任张超的观点:所谓的颠覆是相对的,去中心化也是相对的,区块链自带去中心化、去中介等特征,会给存在信任问题和信息篡改风险的物流、供应链、金融、追溯等领域带来变革机会,会对一些第三方交易、信用、验证等平台产生影响,但即使在去中心化框架下,仍需实用的信用介质和载体去架设和丰富应用场景,下一步还要看区块链各方面的应用和发展。[2018/3/26]

西昌市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蒋鹏飞告诉记者,自2020年10月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以来,一些犯罪分子改变了过去通过国内银行卡取现的传统方式,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

无独有偶,江苏盐城建湖也成功破获了一起网络案件,徒在网站上一掷千金,均是使用虚拟货币下注,之后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将不法收益套现为法定货币。2020年12月,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在上海、广州、安徽滁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扣涉案虚拟货币130余万个,价值2600余万元。

新华社主办媒体:政府可将区块链应用到公共领域:政府还可通过一定的政策扶持与鼓励,促进企业级区块链研究与应用。对经营效益不显著但对社会有益的区块链应用,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先行探索。例如可应用到爱心捐赠、网络借贷等领域,解决透明度和信任度问题,减少行业风险。[2018/3/4]

中国人民银行反局局长巢克俭介绍,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无国界、点对点等特点,不法分子将非法所得兑换为虚拟货币,利用匿名性掩盖犯罪资金的真实来源,在全球各地快速转移,给监管和执法部门追踪带来一定难度。

虚拟货币如何一步步将赃款“洗白”?

虚拟货币到底是如何突破法律法规,将赃款“洗白”的?分析已侦破的几起案件,可以大致摸清“洗白”过程。

——组织“买手”,线上培训虚拟货币买卖。记者从了解到,团伙往往通过微信、QQ群发布“刷单”“跑分”“提供账户就挣钱”等信息,在多地组织“买手”,要求他们下载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手机应用软件,并利用个人和他人信息注册账户。随后犯罪嫌疑人将“买手”引导到加密聊天软件上进行线上培训,详细指导虚拟货币的买卖操作。

新华社:资本涌入区块链概念受追捧,风险不断积聚监管面临挑战:在专家看来,虚拟货币的快速发展给金融体系带来巨大危害:一方面,价格大幅涨跌带来的泡沫存在投资风险;另一方面,虚拟货币存在被用来进行非法交易的风险。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永利建议,尽快建立国际统一的监管规则,避免监管漏洞和跨境套利。[2018/1/23]

——非法资金转入“买手”账户,平台撮合场外交易。团伙将准备好的收款账户信息提供给上游犯罪嫌疑人,待、等非法所得资金转入收款账户后,犯罪嫌疑人组织“买手”带好手机和银行卡进行线下操作。

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撮合下,“买手”在平台上寻找到虚拟货币卖方,利用平台沟通信息,与卖方私下用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方式完成支付,再通过平台将虚拟货币提出到指定的钱包地址。

——逐级提转汇至境外,平台出售进行套现。为躲避侦查,犯罪嫌疑人会将获得的虚拟货币通过不同钱包地址账户逐级提转,有时利用在线“热钱包”,有时甚至利用离线“冷钱包”,最后汇至境外犯罪嫌疑人的钱包地址。

在汇集大量“赃币”后,犯罪嫌疑人又将“赃币”转至境内负责变现的团伙钱包,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交易出售进行套现。至此,团伙完成了非法所得资金到虚拟货币,再到法定货币的“洗白”过程。

技术风控和制度监管需“双管齐下”

我国相关部门早已注意到虚拟货币交易容易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多次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也被基本肃清。

不过,斩断这条黑色产业链仍面临不小挑战。一方面,不少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为躲避监管,把服务器放置在境外,撮合买卖双方点对点交易;另一方面,虚拟货币的钱包地址不需实名登记,交易过程相对复杂,不通过针对性的解析程序难以溯源。这些都加大了监测和防控难度。

“虚拟货币转移与境内金融体系的资金划转相分离,境内金融机构只能看到国内个人之间的人民币转账,虚拟货币交易的识别难度较大。已发现的虚拟货币案例主要是从上游犯罪调查后分析发现的。”巢克俭介绍,随着近期相关打击力度的加大,境内虚拟货币买卖的资金交易模式日趋分散化,隐蔽性进一步提升,追踪监测难度增大。

蒋鹏飞说,技术的难题需要新的技术去破解,只有坚持技术风控与制度监管“双管齐下”,才能斩断虚拟货币黑色产业链。虚拟货币交易的实现有赖于买卖双方的信息发布和交流,可从信息流入手采取有效的监测和封堵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通知特别提出,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等犯罪活动。

提醒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不要轻易出借、出售给他人;保管好自己银行卡账户、收款码等相关信息,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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