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_区块链:比特币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正式复函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推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复函的“技术可实现”分析部分,提及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

国家发改委表示,由于新能源发电出力不稳定等技术特点,电力系统消纳和运行成本将明显上升。要同时实现电力低碳转型、安全可靠、经济可承受等多重目标,必须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在体制机制和市场建设上做出探索创新。通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将有意愿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用户区分出来,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色电力消费,体现出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产生的绿电收益将用于支持绿色电力发展和消纳,更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国家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意见,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2021/10/8 5:48:09]

在设计研究过程中,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相关企业、专家学者等进行了深入调研,认为开展绿色电力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

一是企业有需求。许多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有较强意愿,不少企业表示愿意为绿色电力的环境属性支付额外费用,未来随着更多有意愿的企业参与交易,交易规模将不断扩大。

国家发改委: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淘汰产业:金色财经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推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关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建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条目以增补形式列入现行《目录(2019年本)》,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形式发布。

经征求发改委运行局意见,根据发改运行〔2021〕1283号文件要求,条目名称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目录》淘汰类,文件施行之日起立即淘汰。

9月3日,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会同中央宣传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相关文件均提出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为《目录》增补提供了政策依据。

《目录》增补的主要考虑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北京青年报)[2021/10/21 20:44:54]

二是地方有意愿。一些地区已经就绿色电力交易开展了深入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对于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有很高积极性,同时也希望从国家层面进行总体设计,明确基本标准和规则。

动态 |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淘汰类产业包含虚拟货币“挖矿”:4月8日,国家发改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第三大类——淘汰类产业中的子分类“其他”项包含(非:第二大类——限制类产业):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2019/4/8]

三是技术可实现。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可以全面记录绿色电力生产、交易、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保证不可篡改,实现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追踪。目前,国家电网已将基于区块链的绿色证书交易系统申请专利。

四是交易可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目前交易平台已实现价格形成、合同签订、优先执行(出清)、优先结算等满足绿色电力交易需求的功能。

五是各方面已形成共识。各方普遍认为我国率先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意义重大,不仅对落实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而且将会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中国方案。随着新能源成为电力系统的主体,绿色电力交易也将在电力市场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表示,试点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总的考虑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通过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全社会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共识,充分激发供需双方潜力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加快推动我国清洁低碳转型。

国家发改委强调,绿色电力交易是在现有中长期交易框架下,设立独立的绿色电力交易品种,积极引导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开展交易,绿色电力在电力市场交易和电网调度运行中优先组织、优先安排、优先执行、优先结算,通过相关政策措施激励用电侧购买绿色电力的积极性。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近期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主,逐步扩大到水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交易优先安排完全市场化上网的绿色电力,如果部分省份在市场初期完全市场化绿色电力规模有限,可考虑向电网企业购买政府补贴及其保障收购的绿色电力。

据了解,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将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具体开展,编制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技术平台功能,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注册及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初期拟选取绿色电力消费意愿较强的地区,待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启动后,其他有意愿地区后续也给予积极支持。试点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加强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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