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8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目前,数字人民币正在试点过程之中,主要通过白名单邀请方式,白名单用户已达1000万,北京冬奥会场景是下一步试点的重点领域。
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会上,有记者提问:近期,央行就虚拟货币炒作约谈了银行还有支付机构,有关部门也对一家公司予以清理整顿。央行在这一方面下一步的打算如何?在国家层面是否也会对这些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提供服务的公司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央行: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例会,会议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央行官网)[2021/9/27 17:09:45]
范一飞指出,数字货币发行主体可以分成私人数字货币以及央行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的典型代表是比特币等这样的货币,也包括推出的各种所谓“稳定币”。这些货币本身已经成为一个投机性工具,市场出现了这种情况,也存在威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潜在的风险。
中国央行: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人民银行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中提出,深化重点领域金融改革,持续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化对外货币合作,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大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更多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参与试点。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管理政策。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2021/8/1 1:27:45]
同时,“稳定币”也成为一些和非法经济活动的支付工具。一些商业机构所谓的“稳定币”,特别是全球性的“稳定币”,有可能会给国际货币体系、支付清算体系等带来风险和挑战。“我们对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担心的,所以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范一飞说。
动态 | 荷兰央行: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的企业应上报并接受监管:荷兰央行(DNB)今日发表声明表示,根据第五项欧洲反指令(AMLD5)及其荷兰相关法律,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的企业应上报并接受监管。为虚拟/加密货币和普通货币以及加密钱包提供商之间的交易提供服务的公司预计将在2020年1月10日之前受到央行的监督。此外,该声明呼吁这些公司提前与央行取得联系,讨论相关监督。 同时央行也在进行相关准备工作。(金十)[2019/9/3]
针对私人数字货币,范一飞称,“对这些私人数字货币,它是不是作为货币信贷存在,我们还在观测和研究。同时,我们要大力推进央行数字货币。”
范一飞指出,央行数字货币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批发型央行货币,主要是面向商业银行等机构类主体发行,多用于大额结算,另一种是零售型央行货币,主要是面向公众发行,可以用于日常交易。
大多数研究认为,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不会对现有金融体系带来影响。对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的认识分歧是比较大的,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会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会不会削弱货币政策、会不会加剧银行挤提等,争论比较集中。
对此,范一飞表示,“我们对这些问题也高度关注。目前我们正在试点过程之中,这些数字人民币究竟对货币体系、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带来哪些影响,我们始终高度关注,我们也努力通过业务、技术和政策设计,确保数字人民币体系对这些宏观方面的影响降到最低。我们还是有信心把这项工作继续扩大试点面,加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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