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4月起,被告人余某非法获取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向被告人李某购买手机号码、验证码,冒用客户名义,在该保险公司对外的客户倶乐部平台网站上注册,并将注册账户内的A积分兑换为XX钢镚至其本人的平台账户。后为获取更多非法收益,决定由被告人余某提供客户信息,李某等进行注册、兑换操作,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同年4月底至6月初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管某、李某,招募被告人常某、夏某,共同使用余某非法提供的客户信息,按照前述方式,注册并大量兑换XX钢镚至余某、李某控制的平台账户。上述行为造成该保险公司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BSN将于2021年1月31日进行季度版本迭代,包括启动开放联盟链的框架适配:区块链服务网络(BSN)发布公告表示,在对现有BSN功能、性能和服务体验进行了优化的同时,发布全新技术服务。根据BSN发展联盟规划,下次季度版本迭代定于2021年1月31日进行。下一次优化将按照国内门户、国际门户和BSN基础网络三部分进行迭代。[2020/12/4 13:59:45]
辩护观点
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或罪,而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理由是:虚拟财产不属于财物,其法律属性是计算机系统数据,根据《人民司法》关于窃取游戏币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研究与指导》中的意见,虚拟货币的价格本身是发行商自行确定的,不是根据市场规则交易形成的,所以是不能自由流通交易的,也就不具有财物的交换属性,不属于财物的范围,不能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京东数科将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共建“区块链-电子合同存证联盟链”:12月1日,京东数科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在京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依托互惠合作协议签署,未来双方将整合各自金融场景、技术、客户等资源优势,基于智臻链技术推进在电子认证业务、司法实践、密码应用、信息安全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同时双方将共建“区块链-电子合同存证联盟链”、“区块链-分布式身份验证联盟链”等应用创新产品。(新浪财经)[2020/12/2 22:50:06]
法院意见
法院认为,A积分可以直接兑换成XX钢镚,而XX钢镚可以按照与人民币1:1的比率用于B商城自营产品,且兑换的XX钢镚永久有效。因此,某保险公司积分虽然以电子数据形式呈现,但被告人通过A积分可以即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产利益,因此A积分是虚拟财产。对于既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也是财物的虚拟财产,不能以计算机犯罪属于特别规定为由以计算机犯罪论处。消费积分在法律属性上是财产性利益,属于财物范畴,可以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因此本案不应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处罚,而应考虑认定为侵财型犯罪。
声音 | 陈伟星:联盟链和pos公链不是基于共识的链 而是基于共谋的链:泛城资本陈伟星今日发微博称,联盟链和pos公链,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外部都是敌人,内部都是同盟。所以这种区块链都不是基于共识的链,而是基于共谋的链。还不如支付宝搞一个加密数据库,再背上信托责任来的靠谱。 ????[2019/11/19]
法院判决
被告人余某、李某、管某、李某、常某、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非法获取的某保险公司客户信息及购买的手机号码、验证码,冒用客户名义注册会员获取A积分,并进行非法兑换活动,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处罚。
声音 | 肖风:联盟链、公链最终会走到一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董事长肖风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现在有一个趋势,即公链与联盟链之间在靠近,比如万向区块链、微众银行、矩阵元三家一起做的联盟链BCOS(BlockChain OpenSource),我们拿来做商业应用,微众银行拿去做金融应用。微众银行副行长马智涛在两年前就曾说过要做“公众联盟链”。联盟链最后一定会在技术条件许可、合规条件许可的时候,逐渐走向更开放。其实蚂蚁金服在讲到联盟链的时候,也提到了“开放联盟链”。联盟链有它独到的地方,但公链也有只有它才能实现的东西。因此,不少人在实践过程中,慢慢就会发现,联盟链也会要求开放、变得公众化。而公链在某种程度上也需要跟现有的监管体系、法律体系、合规体系对接,一个完全跟现实世界所有体系不对接的链,不可能有巨大的价值。(澎湃新闻)[2019/11/5]
联盟链积分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在本案中,法院最终认定消费积分的本质为财产性利益,属于财物的范畴,认为对于被告人的行为应当按照侵犯财产型犯罪进行处理。而目前,各个商家基于区块链的优势,陆续发展出联盟链积分,积分就是积分链上的通证,并且可以在不同的商家之间进行兑换,用以享受不同机构的产品和服务。那么,此种联盟链积分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此种联盟链积分与之前的消费积分应当做相同的认定。联盟链积分与一般意义上的积分的差异在于技术的不同,效果是相同的,并且联盟链积分相比于此前的消费积分更有优势。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账本、去中心化、难以篡改等特点,可以更好的保护用户的利益,避免出现用户积分被盗刷的现象。
根据张明楷老师的观点,作为财产罪对象的财物包括狭义的财物与财产性利益。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的财物,必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具有管理可能性。如果被害人根本不可能管理,就不能认定被害人对某财物具有占有权或者所有权,也不能认定其丧失了某种财物。对于联盟链积分而言,积分被保存在用户的个人账户之中,处于其管理支配之下,被用户所占有,可供用户随意支配,具有管理控制可能性。
第二,具有转移可能性。相对行为人而言,如果行为人不可能转移被害人管理的财物,就不可能取得被害人的财物。是否具有转移可能性,要以同时代的科学技术水平与能力为标准进行判断。联盟链积分依托相应的加密技术,存在实现在不同的商家之间进行流转的意向,具有兑换的特性。虽然联盟链积分是位于积分链上的通证,难以篡改,但是依然存在被他人所转移窃取的可能性。犯罪人会想方设法的拿走你口袋里的钱,在司法实践中,早已出现了转移虚拟财产的案例,例如窃取账户密码后进行转移等。
第三,具有价值性。消费者根据积分规则消费后,将获得相应的积分,而积分可以换取折扣、赠送商品的奖励服务,使得消费者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虽然联盟链积分的载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但是并不妨碍其价值性,准确的说,联盟链积分属于以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形式存在的财产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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