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突然划出21家矿场,暂停参与电力多边交易,电费或增长1/3_加密货币:犹太币数字货币

吴说区块链独家获悉,24日内蒙古工信厅向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挖矿企业参与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相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称,在2019年底对7个盟市30家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开战了现场核查,发现挖矿企业21户,要求暂停参与特色产业挂牌交易资格,对于不再进行挖矿的企业核实后进行恢复。

通知称,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引导企业退出“挖矿”业务的要求,为切实支持我区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请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21家包括了行业熟知的大多数大型矿场,剩下的主要是正常的IDC企业。但也有一些挖矿企业没有登上名单。此次通知要求较细,行业人士担忧与过去不同,执行上不会草草收场。

内蒙古:已清退49个虚拟货币“挖矿”项目:金色财经报道,据《内蒙古日报》消息,内蒙古对“两高”项目全面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对“两高”项目落实产业、环保、节能等规划政策情况逐一核查,稳妥进行分类处置,出台、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意见》《“两高”违规项目整改“清零”行动方案》,清退49个虚拟货币“挖矿”项目。[2022/6/10 23:05:49]

2006年,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成立。2010年5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正式挂牌运行,成为我国第一个正式运营的省级电力市场。截止2019年10月,电力市场成员已达到1820户,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00.1亿元。多边交易市场使得相关的发电、供电及用电方可以用更加灵活的方式确定电价,区别于国家统一定价。

内蒙古发改委: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金色财经报道,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 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通知》指出:

一、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电网公司按照项目名单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

二、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停止交易。

三、禁止擅自接入电价低的供电线路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2022/1/26 9:15:05]

对于矿场来说,参与多边交易后电费在2-3毛每度,如果不能参与多边交易,有人猜测正常用电费用为3.847毛,也有猜测说大工业电费是0.47毛。这意味着内蒙古矿场电费可能上升1/3。

内蒙古发改委开始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举报:5月19日消息,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部署要求,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保障作用,完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情况举报渠道,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特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举报范围包括:1、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含其他多种隐藏形式“挖矿”企业和主体);2、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3、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4、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2021/5/19 22:17:42]

7月,内蒙古结束了针对涉煤腐败巡视组为期两个半月的现场巡视工作,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常规巡查的公司。巡视组结论称:“督促相关部门追缴税费67.32亿元、采矿权收益资金48.36亿元。”

目前我们无法得知,为何19年底的核查信息,会在8月24日突然发生,也无法判断这是短期的行为,还是会持续严格执行。由于挖矿行业处于政策模糊地带,风向变动时有发生。

去年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重点摸清与实体经济无关、规避监管、能耗较大,以“大数据产业”为包装享受地方电价、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目的开展此次检查。此次公示的企业名单,疑似是去年11月这轮检查的结果。

去年11月的核查又是1年前8月30日印发的《关于检查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通知》的后续。通知强调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座谈会及自治区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在全区展开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有序退出相关工作。

今年对于矿业来说政策存在一些变数,四川在倡导消纳示范区矿场,但同时和云南都在打击传统的直供电,内蒙古此次严打政策,引起各界对即将到来枯水期的担忧,尤其是新疆会否受到影响,在政策上有所效仿。目前内蒙矿场电力负荷低于四川、新疆等地。

中央政策层面,2018年1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内部文件,要求各地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文件指挖矿行业浪费资源、助长虚拟货币炒作。2019年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曾将加密货币挖矿列为淘汰产业,但11月6日公布正文又删除了这一条目。能源局属于发改委管辖,据悉内部人士曾研究过利用挖矿消纳弃水弃电。

今年4月29日四川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引导企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强调各部委对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政策导向高度一致,引导退出的工作要求并未改变。

但总体来说,加密货币行业的合规化有了一些动向。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透露规制1CO法规问题在上一次的《证券法》修订中有所讨论。最高法、发改委也再次强调,“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业内人士普遍期待,加密矿业也能够有合规化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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