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加密货币监管规则于2020年1月正式生效,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托管服务_加密货币:忽悠别人做加密货币局

2019年7月,德国联邦政府公布了实施《欧盟第4号指令修订》的政府草案。从现在开始,包括证券代币和加密货币在内的“加密资产”已被纳入德国法律——《德国银行法》将其视为金融工具。与此同时,所有为投资者管理数字密钥的公司,如钱包运营商,现在都要接受BaFin的监管。

德国政府顾问:预计德国将陷入2009年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德国政府顾问预计德国将陷入2009年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政府可以通过尽可能保持创业能力和稳定收入来支持经济复苏。疫情的爆发结束了此前刚刚开始的经济复苏。疫情的爆发意味着德国在2020年上半年将无法避免陷入衰退。德国经济将在2020年大幅收缩。基准预期情景是德国经济将在今年萎缩2.8%。(金十)[2020/3/30]

经修订的反指令将于2020年1月1日在德国生效。一些关键的变化影响了《德国银行法和支付监管服务法》与加密货币的关系。

动态 | 德国财政部敦促对匿名加密货币进行监督:德国财政部于10月19日发布了《 2018-2019年首次和恐怖主义融资国家风险评估》,提供了旨在识别反(AML)和恐怖主义融资(TF)领域中现有和未来风险的分析。 该报告还研究了出于犯罪目的在暗网中流通的加密货币。该报告指出了伪匿名代币和匿名代币之间的区别,并指出完全匿名的代币(例如Monero和Zcash)使交易保持不可追踪性,因此很容易参与非法活动。该部敦促今后对匿名加密货币进行监督。报告指出,尽管此类代币的市值仍相对较低,但它们在暗网中越来越受欢迎并被人们接受,最终可能成为比特币的真正替代品。[2019/10/23]

这项新法律对加密资产的定义有些笨拙:

动态 | 德国安装第二台比特币ATM机:据Bitcoinist报道,德国金融中心、欧洲央行所在地法兰克福的比特币商店安装了德国第二台比特币ATM机。自此,全球比特币ATM总数首次达到4000台。[2018/11/29]

“是价值的数字表现形式,其不是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机关发行或担保的,不享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但是基于合约或实践,其可被自然人或法人用作支付或交易手段或用于投资目的进行电子转移、存储和交易。”

这项定义特别豁免了以数字形式存储和转移的法定货币,但包括支付和证券代币。尽管如此,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已经将证券代币视为其他类别的金融工具。

德国的加密货币托管服务提供商将必须在2020年1月1日之后向BaFin申请许可证。已经在开展相关业务的公司,如果能在2月1日之前告知BaFin,并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将获得宽限期。

有趣的是,已经提供银行或金融服务的公司将无法提供密码托管服务,因为信息技术安全风险会因此增加。这意味着希望提供托管服务的金融机构只能通过子公司开展这一业务。

此外,更新后的规则还提出了“通行证”的概念,即某一个欧盟国家的注册金融提供商在欧盟其他国家开展业务无需再进行重复注册,但不适用于加密资产托管——因为这并非欧盟定义的金融服务。因此,假如一个瑞士托管商已经注册,但其仍然需要申请德国许可证才能开展业务。

今年8月,加密货币支付处理器BitPay已经停止在德国的服务,原因就是7月份监管部门宣布将会更新加密货币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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