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BTC矿机失窃 中国法律保护么?_比特币:区块链存证说法错误的是

矿机是用于产出比特币的电脑,大多通过烧显卡的方式投入算力,进行工作,耗电量极大。因此特性,我国的四川、新疆等电力较为便宜的地区成为了境内外主体矿机托管的首选。但也由于寄存人鞭长莫及、虚拟货币定性模糊等诸多因素,近年矿机失窃、丢失等情形频发,如何通过国内法律实现救济成为矿圈关注的焦点。

今日,飒姐团队希望借用一则公开案例释明矿机丢失的民事救济途径,并总结其经验作出适当的拓展分析,提示矿机托管时的法律要点。

原告陈某向案外人深圳某公司购买比特币矿机520台,共支出货款2117000元。为保证此批矿机能够正常运行挖掘比特币,原告陈某遂联系被告某公司商议托管服务事宜。

双方于2018年签订《矿机服务合同》,主要约定如下:“1、甲方(原告陈某)将其所拥有的矿机置于乙方(被告)运营环境,乙方为甲方的矿机提供托管及保管服务,矿机托管地位于新疆石河子,数量500台;2、甲方委托乙方托管的时间为24个月;3、乙方为甲方的矿机提供运行场所、电力能源供应、电力设备配套、宽带网络配套、安全监控……等服务;4、乙方应保证甲方托管的矿机在托管期间的安全,保证不丢失、不被损坏。如果甲方矿机出现丢失、人为损坏或者监管部门搜查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5、乙方账户名称:……6、电费:甲方托管设备按每度电0.36元交纳电费即可,每天每台矿机耗电35度,另矿机每台每月30元管理费,甲方矿机首次进入矿场后先交费后使用,甲方按约支付电费,每月15号前提前支付使用电费;7、托管服务费用: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免费托管服务,但乙方不因此免除本合同约定的托管义务,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托管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8、如甲方在托管期间中止委托,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电费押金作为矿产机位空置费用补偿给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不构成对乙方的违约。”合同亦对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作出约定。

火币中国获得“区块链十佳应用链改案例”奖项:据官方消息,为表彰对“区块链两化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10月22日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1024区块链中国日”系列活动现场颁发了倡导“1024区块链中国日”金杏奖。

腾讯的电子发票、阿里的蚂蚁链、火币中国的椰子积分区块链监管平台等十大项目获得“区块链十佳应用链改案例”奖项。同时,火币大学获得区块链生态贡献奖。专委会轮值主席、火币大学校长于佳宁等人获得区块链发展特别贡献奖。[2020/10/22]

原告陈某于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共向被告某公司支付电费及管理费共计1130969.5元。

2019年2月原告陈某无法联系到被告负责人,遂托人去实地勘察矿机,发现矿机已被转移,同年3月原告欲取回该批矿机,被告某公司为协助原告陈某取回矿机特向原告出具《证明》,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将陈某520台矿机托管于新疆某地内运营。现陈某需将以上矿机取回,并证明该矿厂里520台比特币矿机系陈某本人商品。”

动态 | 平安金融壹账通、蚂蚁金服入选首批“十三五”金融行业示范案例:12月3日,据金融壹账通官方公众号,近日在由瞭望智库、财经国家周刊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新金融高峰在次论坛上,主办方公布了“十三五”金融行业示范案例的评选名单,其中金融壹账通入选首批示范案例。共同入选的还有蚂蚁金服、平安壹钱包、宜信普惠、北京北斗国星数据等。会上,金融壹账通联席总经理邱寒在演讲中表示,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银行产生了转型升级的需求。而对于区域性银行而言,由于资金、人才等限制,难以发展自身的金融科技能力。而金融壹账通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将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结合丰富的行业经验,开放给区域性银行,使其更好的应对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巨大冲击。[2019/12/3]

现原告陈某所有的矿机不知去向,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赔偿金额等同于矿机购入货款,并要求被告股东为此承担连带责任。

动态 | VanEck发布《比特币投资案例》 称能BTC能改善投资组合的上行空间:据Cryptoslate消息,投资管理公司VanEck针对投资者在本周发布了一份《比特币投资案例》(the Investment Case for Bitcoin)的报告,称比特币具有\"货币价值\",并能改善投资组合的上行空间。报告称比特币资产提高了投资行业的整体业绩,并降低了投资组合的风险回报状况。[2019/10/11]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如下:

一、案涉合同的效力如何;

二、被告股东是否应当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2019)鄂0111民初3929号民事判决书中,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声音 | 刘昌用:在BCH分叉案例中,重组保护真真切切地阻止了CSW和Calvin的51%攻击威胁:1月9日消息,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区块链社区意见领袖刘昌用表示,在BCH分叉这个案例中,正是重组保护真真切切地阻止了CSW和Calvin的51%攻击威胁,这是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公开的、持久的51%攻击威胁。攻击者宣称绝不分叉,宁可BCH两年不能用,也要持续算力攻击消灭ABC一方。但ABC加入重组保护后,Calvin和CSW立刻宣布放弃对BCH的争夺,分叉出了BSV。一个真刀实的战争结果,胜过一百个纸上谈兵的花样逻辑。重组保护在极端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意外分叉,或者有新的攻击方法。但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案,只能是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019/1/9]

飒姐团队认为,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为托管矿机挖矿的行为予以正名,认定了矿机托管合同的法律效力,为类案提供判决思路,亦为行业提供救济途径。

动态 | 重庆渝中区将建区块链应用案例展示中心 向公众普及区块链:据重庆商报9月2日消息,近日,在重庆市区块链产业创新基地举行的企业沙龙活动上,迪肯(中国)区块链科技公司宣布将在渝中区美源美源大厦建立区块链应用案例展示中心,一方面展示重庆区块链产业发展成果,另一方面向大众作区块链技术的科普。此外,创敏科技也宣布将在此打造每周日“人工智能+区块链”青少年免费科普体验中心。[2018/9/2]

具体来说,因比特币是互联网技术发展后在互联网环境中生成的虚拟物品,其预设功能为:全球化流通的数字货币。比特币的物理形态为:成串复杂数字代码,而案涉保管合同的标的物比特币挖矿机是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比特币挖矿机虽系新兴产品,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比特币挖矿机的买卖或者托管。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仅禁止比特币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且明确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商品并倡导社会公众理性投资;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也仅进一步禁止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未限制比特币或比特币挖矿机作为商品生产、持有及合法流转,且比特币挖矿机其本身具有财产属性。

基于此,原被告签订的《矿机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原告有权据此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要求被告公司赔偿损失。

至于被告股东是否应当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取决于其认缴注册资本是否实际缴纳。本案中原告能够提供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明细,从而证明被告股东未实缴出资,法院据此判令被告股东承担责任,并无不妥。

由于算力使用对矿机的损耗较大,通常来说,矿机的使用寿命很短。因此,在托管矿机失窃时,寄存人通常不会主张返还原物,而是希望保管人赔偿矿机的购入损失,本案原告采取的正是这一诉讼思路。

在本案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在矿机丢失的过程中,矿机的实际占有人通常会将挖矿收益转入自己的钱包。如有迹可循,飒姐团队认为,寄存人可就这一部分收益一并主张返还,返还标的为期间矿机产出的比特币或与之价值相当的法币。

结合飒姐团队的办案经验与本案的判决倾向,我们总结托管矿机的若干法律建议供大家参考:

1.由于矿机托管协议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飒姐团队建议希望购入矿机在国内矿场托管的朋友与受托一方签订完善的保管合同(与矿场直接签订合同为佳),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2.考虑到委托费用的部分支付不以受托事项的完成为必要条件,且受托人的注意义务较低,我们建议尽量不要签订委托合同;

3.留存购买矿机的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能够反映“损失”的客观证据,以此作为矿机丢失的索赔标准;

4.索取保管人的国内身份信息,确保追责时有明确的对象;

5.提前记录每一台矿机的编号,附于合同之中,一来便于定期核查托管矿机的挖矿收益,二来在追回丢失矿机后便于统计与主张挖矿损失。

如前述案例提及的,以保管合同纠纷的案由诉至法院是矿机丢失后较为可行的民事法律救济途径。在具体情形中,同时以侵占罪、罪、盗窃罪等罪名进行刑事报案亦无不可。在此需要重申,我国仅是不承认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与关联融资的合法性,并非否定与虚拟货币挂钩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无论是比特币还是矿机,均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法律应当保护也能够保护。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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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链

比特币以太坊的费用为什么这么高?_以太坊:ROL

1/ 以太坊 (Ethereum) 是比特币之后,市值第二大的公链。以太坊网络上每天产生一百多万笔交易,过去七天链上日均交易费用超过三千万美元(比特币相应的数据是八百万),过去三十天链上日均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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