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税收如何治理?政府要员和专家这么说_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平台

原标题:探索数字经济的税收治理方策

近日,第六届中国税收与法律高峰论坛在中央财经大学隆重举行,主题是数字经济的税收治理问题。论坛由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税收教育研究所、互联网+财税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由海南高灯科技有限公司协办。财税法的专家、学者就数字经济的治理难点与税收征管策略的话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

数字经济是否构成常设机构有待研究

数字经济的税收治理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问题:一是数字经济该不该征税,二是数字经济征什么税,三是数字经济怎么征税。前两个问题经过讨论后已经初步得出结论,即经济活动地和价值创造地都应该征税,并且所得税要征,流转税也要征。但第三个问题涉及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创新问题,仍需深入研究。在研究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基础问题时,特别需要关注税收征管的两个方面:

一是数字经济悖论,数字经济悖论是否成立,即一国数字经济的规模与生产率之间的关系并不十分明确,甚至在一些国家呈现出负相关关系。二是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创新问题。比如,如何判断数字经济是否构成了常设机构。20年前曾有专家建议,只有服务器而没有人管理就不构成常设机构,如果有服务器再加上有人管理就构成常设机构。20年前的专家观点是否还适用于当今社会,这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广电运通: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数字经济业务:1月20日消息,广电运通公告,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广电数字经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简称“广电数投”),注册资本为10亿元。本次设立的广电数投将作为公司的投资运营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数字经济业务的投资、建设及后续运营工作,创新智慧城市业务模式,拓展公司智慧城市业务领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财联社)[2022/1/20 9:02:31]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

积极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

从法律治理特别是从税收征管法角度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治理进行剖析:首先,从税收征管法的立法过程来看,数字经济对我国税收征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以及我国针对数字经济在新的税收征管法草案中增加了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其次,数字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强劲动力,也带来了稳定可靠的税源。与此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也考验着一个国家的税收治理能力,因此,我国要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完善我国税收征管体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

依托数字技术提升税收征管效率

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是一个互动关系,并不是税务机关单纯来治理数字经济,我国税收征管也需要依托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来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引用阿里巴巴王坚院士的话,当互联网变成一个基础设施的时候,当数据变成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的时候,当计算变成一个公共服务、变成一个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的时候,一个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了,那就是计算经济时代。

总投资超5800亿元 广州全面加快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2020年重点项目集中电子揭牌、签署入驻协议、开业和开工活动今天上午在广州举行。此次活动共有超240个项目,总投资超5800亿元。全面加快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央视新闻)[2020/3/31]

新商业模式下数字经济税收治理的四个核心问题:第一,电子发票、区块链发票是公共品、准公共品,还是私人物品?当然肯定不是私人物品,那么完全是公共品吗?这值得研究。对电子发票、区块链发票的定位决定了发票的供给方式与管理模式。第二,税收管理,包括涉税信息管理,是要建立社会统一的信息平台,还是政府和企业分别建立信息平台?我个人觉得这可能取决于效率问题,但目前是税务局与企业分别建立。是不是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效率会更高一点。第三,如果要建立平台,谁来建立,怎么建立?因为必须考虑数字管理带有明显的公共管理性质这一特征。第四,数字经济背景下,如何保护个人和企业财务信息和个人信息的隐私。建议我国税务机关应该牵头建立统一的发票管理平台,并和企业进行合作,避免资源浪费,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丁芸:

从五个方面优化税收征管模式

声音 | 孟岩:疫情带来的暂停,会让区块链与数字经济迎来更大反弹:数字资产研究院副院长孟岩日前表示,疫情对于区块链产业短期注意力偏移、产业区块链需求萎缩、投资停顿影响较大。但从长期来看,深蹲后必迎来重大反弹,大笔资金进来后会有新的战场。政策上,无论对于通证经济还是数字资产,强监管政策一定会发生变化。[2020/2/12]

近些年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税收征管快速融合,并能够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快捷、高效率的办税流程。同时,互联网对税收征管模式也带来了巨大挑战,主要体现在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纳税地点等方面,建议从征管主体、纳税主体、课税对象、征管制度、征管手段等五个方面优化我国税收征管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巡视员焦瑞进:

建立智能税收征管体系有四个路径

我国十八大和十九大强调持续推进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我国税收制度与数字经济之间存在矛盾,以及由此造成的征纳双方矛盾特别显著。针对该矛盾建立智能税收征管体系的基本路径:一是树立大数据思维提升风险化解能力;二是以智能税务完善税收治理体系;三是国家税收治理模式是共治,比如关税、车船税等主要由海关、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税收征管,这恰恰体现了行业主管机关和税务部门的共治思想;四是在新经济模式下,推动共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三位一体,即从分配、要素、程序三个层面进行智能化治理,并形成智慧型税收核算体系。

动态 | 大连数字经济研讨会探讨加快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金色财经报道,大连市商务局近日组织召开大连数字经济研讨会,研究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创新。会议围绕“数字经济环境下新基础设施建设”,从“人工智能发展”、“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5G融通智能未来”三个方面研究探讨了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繁荣发展的政策措施。[2019/11/27]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何杨:

化解数字经济与所得税原则冲突

数字经济与当前所得税原则的冲突,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数字经济与跨境经营利润征税原则之间的冲突,二是数字经济与来源国的征税工具(扩大预提所得税)之间的挑战,三是数字经济与税基侵蚀(转让定价调整)之间的冲突。针对这些冲突,世界各国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通过单边或多边的方式对现有的国际税收规则进行修改,形成了第一支柱解决方案,即根据新联结度重新分配征税权;二是根据全球反税基侵蚀原则形成第二支柱解决方案。

在数字经济发展中,中国应表明一定的立场和态度,希望在现有规则下我国税制能进一步得到完善,并且给数字经济一个相对公平的税收待遇。

:要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据新华社消息,国家主席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要以“一带一路”建设等为契机,加强同沿线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合作,建设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2018/4/21]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

数字经济对社会治理具有推进作用

数字经济的范畴远大于电子商务、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领域。数字经济其实更重视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有人概括为新经济模式,还有专家称之为新兴经济业态。包括滴滴出行在内的诸多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存在着很多有待解决的税收问题。

数字经济是一种经济结构的变化,其底层逻辑主要由数据和信息构成,而不是传统经济所依赖的土地、资本、劳动力。但数字经济也不能离开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单独存在,数据和信息的价值必须通过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参与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数字经济是一种创新。举个例子,电子货币把纸币废掉了,未来的收支过程只是一种数据传输,支付过程看不见货币了。再比如说,世界上曾有人提出这样一种全新的观点,即未来纳税人可以用数据代替缴税,缴税不用货币了,只要提供给政府有用的数据,就等价于缴税了。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实现的。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最重要的资产。这项资产的价值具有无限的延展性。未来的价值创造更多地与数字经济的发展相关联。而且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会逐年提高,来自工信部中国通信研究院的统计数据表明,2018年中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33.6%,超过了三分之一的份额。

数字经济加快了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进程。公开化、透明化的数据时代,数据的集成化和广泛传播性成为数字经济的基本特征,这使得社会公众不得不讲信用,虽然说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基于一种倒逼机制,但这正体现出数字经济对社会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推进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段炳德:

区块链与税务结合可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目前社会各方对税收的迫切需求和痛点有三个:第一是收入分配差距,第二是效率,第三是税收能力。针对这三个痛点,区块链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来优化税收流程,以达到降低税收成本、提升征税效率的目的。至于怎样将税收与区块链相结合,可以从重塑治税理念、改造传统业务流程、鼓励创新探索三方面着手,实现区块链与税务的结合,以推进我国税收治理的现代化。

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研究员付广军:

我国应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

数字经济既给我国税收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也为我国争取新一轮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主动权提供了机遇。我国应坚持发展中国家和数字经济消费国立场,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提升自身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尽快完善我国国际税收法律制度,引入针对数字经济特点的税收规则,在不妨碍数字经济活动开展、不增加企业额外税收负担的前提下,切实维护我国税收权益。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黄洁瑾:

统一不同性质数字经济的征税方式

如今我们已跨入数字经济时代,这已不是一个行业或者一个企业的数字化产业,它已超越了电子商务及互联网本身,并以高速发展态势延伸到金融、交通、教育、医疗、公共安全等领域。由于数字经济征税主体的虚拟化、物理空间与实体不统一、全球范围内组织体系和业务不再遵从传统模式,因此,在跨地区征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等方面给税收征管带来巨大冲击。未来对数字化经济和经济数字化领域应该可以扩大或打破常设机构现有的概念,统一不同性质数字经济所得的征税方式,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AI等高端技术,改变以票控税的征管方式,真正实现智能征税、智慧管税。

高灯科技高级副总裁许晓鹤:

区块链技术可用于凭证流程及数据资产管理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新的记录方式,能够解决数据对账中因双方不信任或对数据真实性的不认可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凭证流程及数据资产管理方面,其中合约交易、金融交易、公共机构证鉴、私人机构证明等都是其发展方向。目前高灯科技推行的“四证上链,风险控制”中的四证是指交易凭证、支付凭证、发票凭证、身份凭证,风险控制则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辽东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李文生:

5G可为智慧税务提供有力支撑

2019年6月以来,5G正式进入商业时代。面对扑面而来的5G浪潮,税务部门如何顺应信息技术飞跃发展的新形势,紧紧抓住互联网+税务带来的重大机遇,推进互联网与税务管理领域的深度融合,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5G智慧税务体系,成为一个新的时代命题。5G为“互联网+税务”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为智慧税务的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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